秦朝行政區劃
秦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國家管理上推行單一的郡縣制,廢諸侯,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並五嶺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陰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後陸續分析出東海、恆山、濟北、膠東、河內和衡山等郡。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簡介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朝代,由 戰國時期的 秦國發展起來的統一大國,它結束了自 春秋起五百年來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國家。
公元前221年, 秦國最後滅 齊國, 秦王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後, 秦始皇採納丞相 李斯的建議,取消 分封制,國家管理上推行單一的 郡縣制,廢 諸侯,立 郡 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並 五嶺以南之 南越地,於秦始皇三十三年置 桂林、 南海、 象郡; 北取 陰山以南地置 九原郡,之後陸續分析出 東海、 常山、 濟北、 膠東、 河內和 衡山等郡。
秦朝首都 咸陽及其附近 關中平原由 內史直接管理; 秦朝的郡設 郡守***主持民政***、 郡尉***主持軍事***、郡監***主持監察事務***,郡守下設 郡丞,作為郡守的副職。 閩中郡由君長管理。 少數民族地區設「道」。
歷史沿革
郡縣的設定,早在 春秋時代便已開始。秦國自 商鞅變法時,擴大推行 郡縣制度,凡侵略所得的土地,大者置郡,小者置縣,及至消滅六國,六國的城邑土地皆置為郡縣 。
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丞相 王綰曾提議恢復封建,要求分封皇帝諸子為王以輔翼中央,經廷尉 李斯的堅決反對乃作罷,遂正式頒佈,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與京畿***內史***,京畿地方為一特殊區域,由內史統之,故稱內史,其區域相當一郡。後得東越、南越與匈奴河套土地,又增置五郡共為四十一郡。直接統轄於皇帝***中央政府*** 。
唯一記載秦朝的正史《 史記》沒有地理志,《史記·秦始皇本紀》僅記秦始皇二十六年 ***前221年***立三十六郡。《 漢書·地理志》列舉了秦置三十六郡,此外還有四十郡 、四十八郡、五十四郡 之類說法。甚至三十六郡的具體所指、郡治、範圍也是歷來史學家、歷史地理學家研究的課題。而縣的數目,據 後曉榮考證,可考縣數為756縣 。
根據 裡耶古城的考古發現,秦朝還存在 洞庭郡。 黔中郡是否存在是爭議話題。2008年, 嶽麓書院根據從中國海外緊急搶救的2098枚珍貴秦漢竹簡中,在目前秦朝四十八郡之說外還發現了有兩個新郡的證據,一個叫 州陵郡,一個叫 清河郡。在搶救過程中,有一枚秦簡刻有“丙辰朔己卯南郡假守賈報州陵郡”而“州陵守”、“州陵叚守”則至少出現過3次。 嶽麓書院副院長 陳鬆長還介紹到另外一枚秦簡則清晰地篆寫有“清河叚守”,可以推測為“清河也是郡名。 ”
疆域
秦朝初立便北擊匈奴;南下百越。疆域迅速擴充套件並進一步完善帝國版圖,但因為秦二世而亡,所以沒能對北方遊牧民族進行收復統一。然其當時疆域西部已達到今甘肅隴右、四川大部;西南到雲南、廣西;南到南海、東到大海、北至陰山長城沿線 。
官職
郡置守、丞、尉。郡守、郡丞掌管民政,都尉掌管軍事,另有監御史***一稱郡監***掌管監察。
郡下分設若干縣,縣有大小,大縣置縣令,小縣置,縣令、之下有縣丞、縣尉。縣令、、縣丞掌管行政,縣尉掌管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