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的賦稅制度是怎樣的

  壽命短暫的太平天國,麻雀雖小,但是五臟俱全,各種制度還是有的,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一起來看看吧。

  太平天國的賦稅制度介紹

  一、田賦

  《天朝田畝制度》廢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實行有田同耕,深得廣大農民的擁戴。然而,這一制度並沒有表明土地歸農民所有,農民的勞動成果除留足口糧外,“餘則歸國庫”,要求“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

  太平天國建都天京的第二年,天京出現糧荒,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等人提出“照舊交糧納稅”的建議,得到洪秀全的旨準。所謂“照舊交糧納稅”就是土地關係不變,照舊交糧納稅。

  太平天國的田賦,基本上依照清朝舊制辦理。所徵之物,同清制一樣,分為糧米兩種。田賦的徵收及其他事宜,均歸鄉官辦理。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建立了鄉官制度。所收糧米,解繳郡縣政府所設國庫。

  在沿襲封建土地制度,實行“六糧納稅”政策的同時,太平天國還推行“著佃交糧”新舉措。太平天國在統治區鎮壓了一大批官僚、地主,他們或死或逃,出現了很多無主土地。太平天國並沒有將自己控制的土地無償地分給農民,而是作為天國的財產租給農民耕種,令其“著佃交糧”。

  二、營業稅

  經營工商業,在太平天國必須請領營業執照,否則將被視為非法。

  太平天國對商店、手工業作坊和運貨進市銷售的商販徵收營業稅。這種營業稅大致可分為三種:一是按商店、作坊的資本額所徵的資本稅;二是按作坊所生產的貨物所徵的生產稅;三是按商店和作坊的營業額所徵的稅。

  營業稅稅率較低,一般為0.2%—2%。營業稅以郡縣政府設卡徵收為主。徵收營業稅的地方以商埠、郡縣及有商業行為的市鎮為限,村裡不再設卡。

  三、關卡稅

  關卡稅相當於清朝的常關稅和海關稅,即在商埠及其水陸要衝對於往來貨物所徵的稅,也就是貨物通過稅。太平天國的關卡稅率,因時間和地區不同頗不一致。共徵收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從量的,如鹽、糧按擔或石,絲按包計徵;一是從價的,即按貨物的價值徵稅。貨物過關只須繳納一次稅收就可運達目的地。

  太平天國在天京設立天海關,專收外國商船及其所僱華船的關稅。外國商船駛入長江各口通商,洋貨運銷內地,按時價抽2.5%的子口稅,免繳厘金和常關稅。

  除田賦、營業稅和關卡稅以外,太平天國還有名目繁多的雜捐,包括丁口捐、門牌捐、房捐、田憑捐、火藥捐、禮拜捐、柴捐等。

  太平天國的制度與現實:萬人一“軍”實有幾十人

  太平軍恐怕是唯一一個把“軍”這個名稱當成正式建制單位使用的農民起義軍,而且這級建制自始至終一直存在,並寫入官方出版物。

  1850年底太平軍在金田團營,開始同清方對抗,當來自廣西各縣的拜上帝會眾集結金田後,立即被編為中、前、後、右、左共5個軍,按照編制,每個軍的主官稱為“軍長”、“副軍長”,下轄四個“先鋒”,每個“先鋒”轄5個“百”,每個“百”轄4個營,每營25人,各級主官都叫“長”。

  按照這個編制,太平天國每個軍應有2500人***不包括各級軍官***,全軍12500人,而當時金田太平軍總數為“男婦二萬餘”,則能戰者的總數和編制相差並不多,各級編制是比較充實的,《天兄聖旨》中提到前軍以張瑲進為先鋒長的一個先鋒,有兵力500人,和編制規定一模一樣,而與太平軍交鋒的清方將吏轉述俘虜供詞,都說太平軍每營人數為25人,也與編制相當。

  太平軍編制的重大變化,是在1851年7月2日至8月15日之間。

  7月2日,太平軍經過一番轉戰後,回到最初起兵的紫荊山區,洪秀全的總部駐紮茶地村,在這裡,太平軍按照《周禮》進行整編,將5個軍擴大為10個,即中一、中二至左一、左二,軍轄中、前、後、右、左5師,師轄中、前、後、右、左5旅,旅轄一、二、三、四、五5個卒,卒轄4個“兩”,每“兩”5個“伍”共25人,各級主官分別叫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伍長,按照這個編制,全軍連軍官共13156人。

  表面上看,新編制比舊編制只擴充了1倍,其實不然:原來的軍以下只有先鋒—百—營三級編制,而新的軍則為師—旅—卒—兩4級,營和兩的編制人數卻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新的一個軍編制,就相當於原先5個軍的總和,新編制不是擴編了一倍,而是擴編到原先的10倍。

  問題是太平軍的兵力並沒有膨脹到如此驚人的數量:按照新編制,太平軍全軍應有13萬多人,但根據清方情報、俘虜供詞等可知,直到稍後太平軍進入永安州城,全體男女總人數最多不過三四萬,甚至有說僅1萬多人的,也就是說,擴編到原先10倍編制的太平軍,能上陣的戰士人數比擴編前增加有限,甚至可能不增反減,那麼,擴編的意義何在?

  羅大綱是天地會名將,勇猛善戰,又有一批戰鬥經驗豐富的部下,是太平軍極力爭取的人物,《賊情彙纂》記載,羅大綱第一個太平天國官職,就是“左二軍軍帥”,由此可知,由於羅大綱身份特殊,部下雖接受太平天國整編、紀律,但終究和拜上帝會嫡系有差異,另編一個軍、並讓羅大綱擔任這個軍的長官,是比較得體的安排;既然有了“左二軍”,則增設其他幾個“二軍”也就順理成章,至於將每個軍的編制擴大一級,一來可以滿足功臣們提拔的需要,二來一旦軍隊擴充,也會比較方便。

  由此可知,太平軍的第一次擴編,更多出於人事安排的需要。

  這次擴編基本奠定了太平軍早期軍制的框架,此後的六七年內,太平軍雖然從幾千人、幾萬人擴充到幾十萬人,但軍一級的基本編制始終保持不變。

  當然,調整總還是有的。

  最大的變化莫過於軍數的不斷增加。

  1853年1月,太平軍在武昌第二次擴編,數由10個擴編到25個,即從中一軍至左五軍,同時增編水營5個軍,土營一個軍;幾個月後在天京,又擴編為陸營95個軍,水營9個軍和土營兩個軍。

  明明人數不足卻要虛設這麼多軍,一是因為分兵作戰,較大的編制有利於各兵團招兵買馬,二是這一階段立功的將士很多,需要設立更多實缺論功行賞。軍隊實際人數和編制離題萬里、以至於誰也沒真把編制當回事。

  1858年時,本身只能算太平軍中級軍官的前捻首李昭壽,部下就有多達24個軍的編制,全軍總的軍數自然遠遠超過95或106個。稍後,洪秀全推行“分地制”,各地守將均自行編制屬下軍隊,“軍”這種臃腫、不方便的編制,普遍被旗、營、隊等更靈活、更符合實際的編制所取代。儘管在不領的隊伍裡,仍然有“軍”這種舊編制的留存,儘管一心想把軍權牢牢掌握在洪氏家族手中的洪秀全後來多次試圖抽調各將領軍隊中精銳,按傳統的《周禮》編制重新成軍,但太平軍編制的主體,已轉換為新的隊—營或旗—隊—營編制了。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