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探討論文
轉讓定價及其調整作為國際稅法的基本問題,是當今經濟全球化條件下跨國公司和稅務當局面臨的最重要的國際稅收問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伴隨著無形資產在企業資產價值中的比重和作用不斷增加的同時,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特殊性和困難性也成為了越來越多國家稅務機關關注的焦點和難點。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完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探討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完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探討全文如下:
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進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轉讓定價是我國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適應各種複雜繁瑣的市場經濟發展,完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就變成了稅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其管理的規範性、全面性、合理性等等變得尤為重要。根據無形資產轉讓定價自身的特點、問題和定義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分析,將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的完善能夠有效的建立我國無形資產交易反避稅系統,能夠進一步促進我國經濟水平的發展,提高我國的綜合實力。
隨著經濟全球化,我國市場經濟得到了最好的發展機遇,促進了經濟水平的提高。同時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湧現於市場,由於我國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一定的漏洞跟缺陷,同時無形資產的不確定性和無形性,讓更多的跨國公司為了擴大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實行無形資產轉讓定價,將高稅負稅轉為低稅負稅,雖然這種做法增加了企業的經濟效益,但是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國所得稅稅基,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水平的進步。對此,我國針對於這種跨國公司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行為予以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治理是我國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
1、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基本定義
所謂無形資產轉讓定價,就是跨國公司或者是國內的相關企業通過對本企業的商譽、技術祕密、商標、專利、版權等等各方面的無形資產進行企業內部或者關聯企業之間進行的交易,最終達成交易價格,促進交易成功。無形資產交易與傳統有形資產交易有著很大的區別。首先,無形資產在交易的過程中存在著壟斷性,針對於交易價格和交易趨勢並沒有相關可以參照考慮的標準,從而想要在無形資產交易找到可比交易異常困難。其次,無形資產交易的過程中還存在著與有形資產之間相互聯絡,拆分進行交易比較困難,往往無形資產交易都會與有形資產相互捆綁進行交易,從而促進企業利益最大化,達成最高的交易價格。最後,無形資產交易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由於無形資產具有無形性從而它也就有了一定的經濟壽命,隨著市場經濟和交易條件的不斷變化,無形資產的交易價格也會隨著變化,造成無形資產交易的不確定性。
2、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的問題
2.1、國家政策不夠規範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進步,雖然出現了跨國公司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行為,但是我國稅收管理局針對於這種現象進行了反避稅的全面管理,目前,就全世界而言定價制度嚴格管理的國家排名中,我國僅次於日本和印度,排名第三。雖然我國排名比較靠前,但是從圖表一種可以看出,我國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並沒有具體的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不夠規範、不夠全面。
2.2、無形資產的定義不明確
我國對於無形資產的定義不夠明確,無形資產的規定範圍沒有統一的規定標準。雖然我國2011年提出“營銷型無形資產”的概念,但是我國對於無形資的定義與外國存在著很大差異,我國對無形資產採取列舉的方式規範無形資產的範圍。針對於跨國公司的營銷活動,如何判斷營銷型無形資產的提升,如何提高其價值等各方面存在著不足。同時對於我國的土地使用權,規定其使用權為無形資產,在國際上卻被規定為固定資產,我國國內和國外針對於無形資產的定義存在一定差別,無法與國際達成相同的規定標準,在資產交易中必然會造成稅務的糾紛問題。
2.3、無形資產轉讓後的制度匱乏
由於無形資產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和壟斷性,針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後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專業部門對其進行調整以便達到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合理化和規範化。無形資產轉讓價格由兩部分組成,即無形資產的開發成本和無形資產日後的經濟效益。但是對於無形資產的日後經濟效益僅僅只是企業對於無形資產的估值,估值往往會與實際情況存在一定的偏差,這就需要國家的相關部門根據確定的法律法規進行調節,這既維護了我國的財政利益、保障了市場經濟,更促進了關聯企業與無關聯企業之間的市場競爭公平化合理化,促進我國經濟市場的穩步發展。
3、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策略
3.1、獨立管理無形資產轉讓定價
由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與我國別的納稅資產存在一定的差異,融合一體的管理達不到有效的管理措施,然而無形資產轉讓定價已經成為我國稅收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針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國要對其進行獨立有效的管理,維護我國市場經濟的穩步發展,提高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3.2、明確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定義
針對於我國傳統的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定義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我國要改變這一現象,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有著明確的定義和界定,應在掌握其共性進行規定,以往通過列舉的方式界定無形資產是不正確的,使我國對於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管理存在不規範、不繫統的漏洞,不易於管理,嚴重的阻礙了我國經濟發展。
3.3、無形資產轉讓定價事後制度的規定
我國無形資產交易的價格是由開發成本和價值估算組成,價值估算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往往估值與實際的價值存在一定的差異,我國要根據這些差異進行無形資產轉讓定價事後調整,可以規定幾年為一週期對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核定進行調整,或者稅務局根據實際的情況也可以進行具體調整,從而促進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達成有關企業與無關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4、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基本定義、存在普遍問題和解決策略進行了簡單的分析闡述,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稅收政策的完善有利於我國稅收管理的規範化,更好的促進我國經濟水平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