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的研究論文

  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當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的研究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當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的研究全文如下:

  【摘 要】農民工工傷事故不斷出現,致使勞資矛盾不斷,決定了工傷保險應該作為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專案。但是因為制度不健全,導致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推進緩慢。本文就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瞭解決措施。

  【關鍵詞】農民工;工傷;保險

  一、引言

  伴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很多農民工都想借助進入大城市務工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和生活。據統計,2011年我國農民工數量是25278萬人,並2010年多1055萬人,增加了4.4%。農民工數量的不斷增加,對工傷保險的需求也不斷增加,對工傷保險制度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當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存在的問題

  伴隨著農民工人數以及其對自身利益關注的逐步增加,參與各種保險的農民工不斷增加,農民工最關注的社會保險險種之一就是工傷保險。然而,在我國農民工工傷制度推進的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

  1.目前我國農民工的工傷參保率不高,企業存在逃保漏保的情況

  據調查,當前我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人數已高達1.2億多人,其中每三個工人裡面就是兩個是來自農村的。從農名工所做的事情來看,最多的是在建築業工作,佔從業人員的90%,別的煤礦業是80%,製造業為60%。從整體上來看這些行業不僅是勞動密集型行業,而且也是高風險行業。研究表明。工傷者是農民工的佔91.6%。由此可見,農民工的工作安全和工傷保險是中國的城市化建設以及現代化建設要引起足夠重視的問題。雖然國家也頒佈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並規定了工傷保險為強制保險,但是實際上落實的效果卻並不好。經過調查發現,在城市中沒有工作單位的農民工幾乎沒有參與社會保險,有工作單位的農民工裡面參與工傷保險的只佔20.2%;農民工裡有76%的沒有參與工傷保險,還有3.8%的農民工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社會保險。

  2.在不合法單位工作的農民工缺乏現行的工傷認定的法律檔案

  因為我國執法監督不嚴,導致社會裡還有很多不合法的用工單位,就建築業來說,農民工在此崗位工作已佔從業人數的90%,但是這裡面的很多農民工是被不合法的包工組織僱傭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出現事故由勞動保障行政單位實施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確定受害人是否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關鍵,然而這些只針對於那些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雖然《工傷條例》對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的職工,出現工傷事故時的賠償做了規定,勞動部門規定了不合法用人單位工傷人員一次性賠償的方法,然而問題是這些不合法的用工方式下受害者和其家屬是不是有權直接申請工傷認定,現在的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3.沒有工傷預防、賠償和職業康復三者相結合的有效機制

  當前,我國工傷保險體制在預防方面還不是很健全,沒有相關的法律強制手段、資金投入較少等都造成企業的安全生產無法保證。目前,我國只有13個省從工傷保險資金裡調撥一定比例作為工傷預防費用單獨分開,但其他大部分地區依舊有工傷預防經費短缺的問題。

  同時從職業康復方面看,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專門的工傷治療康復機構,農民工出現了工傷傷害,只能到普通醫院醫治,這就導致後期職業康復工作出現很多問題。職業康復和勞動者是不是可以恢復勞動能力,繼續工作直接相關,簡單的工傷治療恢復的僅僅是身體機能,然而恢復期勞動能力才是工傷制度建立的關鍵所在。

  三、解決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的措施

  1.強制農民工執行工傷保險,增強農民工的工傷參保率

  嚴格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選擇責任人與受益人,嚴格依據規定辦理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手續,強制用人單位為所請的農民工參與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辦理機構要根據政府的規定,徹底檢查用人單位的工資數額與被僱傭農民工的數量,並實施工傷保險調查工作,強制用人單位參與社會保險。

  2.抑制企業逃保漏報現象

  首先要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企業責任感的重要內容就是安全生產,因此要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其次,我國之所以會發生逃保漏保的現象,是因為我國的工傷保險政策不合理。目前我國工傷保險政策懲罰的物件只是不參與投保的企業,懲罰力度較小。此外,我國沒有有效保險制度來對投保企業進行獎勵,企業缺乏提高參保率的動力,可以制度設計方面新增一些對投保企業的獎勵制度,從而調動其他參保企業的積極性。

  3.加強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工傷預防相結合,做好職業康復工作

  農民工工傷保險機構可藉助資金條件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是與其他中介部門合作,積極的開展農民工工傷防禦、監督安全隱患、給用人單位和農民工提供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建立職業病和有害物品材料資料庫、為用人部門採取一定的防禦措施等服務,另外工傷部門也要投入資金用來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避免因為無知和蠻幹而出現工傷事故。逐漸實現預防到降低工傷事故到降低工傷賠償到減少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再到預防的良性迴圈。

  四、結束語

  總之,健全和完善我國的工傷保險制度應是當前社會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積極籌建工傷保險制度,能夠順利完成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接軌的突破口,這樣不僅可以實現農村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而且可以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接軌提供條件。同時,良好的工傷保險體系,既可以減少社會矛盾,也可以維護農民工的利益,也有利於建立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