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畢業論文的範文

  畢業論文是大多數本科生第一次獨立綜合運用知識,提煉觀點,組合成文字和影象等表達對現象和事物的認知過程。如何培養本科生高效掌握專業論文寫作技能,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董永傳說探微

  董永遇仙傳說是中國民間傳說中的一顆珍珠。它所宣揚的孝道精神,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精髓。遇仙故事更是在市井中流傳千古。2006年董永傳說被國務院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目前關於董永傳說的研究很多,本文就目前學術界關於董永傳說的一些觀點發表自己的意見。

  一、董永傳說最早的可信文獻

  1.劉向《孝子傳》或《孝子圖》

  《孝子傳》或《孝子圖》據傳是西漢劉向所作。原書已佚,目前可以看到資料的均是後人轉引或者編佚而成的。五代句道興《搜神記》和宋李昉《太平御覽》轉引董永傳說,均稱來自劉向的《孝子傳》或《孝子圖》。但是,《孝子圖》和《孝子傳》文字出入很大,《孝子圖》中寫“其父亡歿,無物葬送,遂從主人家典田,貸錢十萬文。”;《孝子傳》中沒有典田這一說,且貸錢一萬。數目差別較大,如果是一人所作,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另《孝子傳》中還出現“前漢”這樣明顯的不符合作者身份的字眼,由此推斷《孝子圖》或《孝子傳》是後人託名劉向來寫的。另外,有些學者提到《孝子圖》中董永是典田葬父,既然可以典田,為何還要賣身葬父?應該是貧無立錐之地,才賣身葬父的。關於典田葬父這一點,我認為,在厚葬之風盛行的大背景下,或許是田地較少,典田的錢數不足以葬父,賣身葬父也不足為奇。總而言之,《孝子圖》和《孝子傳》不能算作最早的可信的董永傳說的文獻資料。

  2.曹植《靈芝篇》

  三國時期曹植《陳思王集》卷二“樂府”《鼙舞歌》中第二首《靈芝篇》中記載的董永傳說,是現存最早記載董永傳說的可靠的文學資料。很多學者都同意這一觀點。詩中關於董永傳說的記載只有八句,但是卻把董永靠借貸和為人傭作供養父親,父親過世後,債主逼門,董永無法還貸。孝心感動上天,上天派織女下凡織布替他還債的故事交代得很清楚。原文如下:董永遭家貧,父老財無遺。舉假以供養,傭作致甘肥。責家填門至,不知何用歸。天靈感至德,神女為秉機。

  3.漢武樑祠壁畫

  董永傳說最早的可信的文獻應該是山東省嘉祥縣武樑祠壁畫。畫像中有董永的父親坐在鹿車***獨輪小車***上,一隻手拿鳩杖,另一隻手指向前方,旁邊有“永父”二字;再往左,是董永,董永身旁地上有一個竹筒,董永手拿竹筒的蓋子,回望父親,聽從父親的教誨。在董永的圖畫旁邊刻有“董永,千乘人也”字樣。鹿車右後有一樹,樹右後有一個小孩在爬樹。董永的左上方有一隻大象在田地裡耕耘,右上方是凌空飛舞的織女。

  二、從文人作品到民間文學的演變

  對董永傳說記載最詳細的早期文獻是幹寶的《搜神記》。幹寶在《搜神記》中寫到:“漢董永,千乘人,少偏孤,與父居,肆力田畝,鹿車載父隨。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把董永賣身葬父和織女助織兩件事交代得非常清楚。同時兼具武樑祠中“鹿車載父”和《靈芝篇》中“織女助織”兩個情節。《搜神記》中的董永傳說已經具備了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這樣較為成熟的故事結構。文末,織女“凌空而去,不知所在”,點出故事悲劇性的結局。

  從魏晉到唐朝幾百年間,董永傳說一直在發展,但是相關的可信文獻卻幾乎為零。唐代以後,董永傳說明顯分為雅俗兩個傳播方向。雅的方面,文人依據實錄的原則對董永傳說進行轉錄,沒有什麼新意。俗的方面,董永傳說吸收了唐代的藝術形式和文化內涵,促使董永傳說向前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代表作品是敦煌石室出土的《董永董仲變文》。敦煌變文出自敦煌莫高窟“藏經洞”,內藏從六朝到北宋初年的經書,共計三萬餘卷,是道士王圓籙在清理積沙時,無意發現的。《董永變文》是其中一卷。原卷被英國人斯坦因1907年劫往倫敦。《董永董仲變文》共134句,七言韻文,一韻到底,有講有唱。變文仍然是以董永賣身葬父為主線,把織女路遇董永結為夫妻,織女助織,夫妻離別進行刻畫渲染,情節曲折動人,吸引聽眾的注意,同時,新增董永和織女的孩子董仲尋母的情節,將孝子故事演變成了孝道和夫妻母子離別並行的故事。但是,變文中缺失織女送子一段。

  到了宋代,《董永董仲變文》發展成話本《董永遇仙傳》。在這裡,董永由北方的農民化身為南方的知識分子,並新增許多人物,比如,董永賣身之家是一個傅姓人家,家中有個女兒叫傅賽金……大槐樹首次在董永傳說中出現,變文中缺失的送子情節,在話本中出現,同時尋母一節更加曲折神祕。同時在“遇仙——送子”情節之間,新增了董永“得官”和“另娶”的情節。整個故事情節更加豐滿。自此,董永傳說的結構基本固定。從宋元話本到明清戲曲,董永傳說的故事結構,沒有大的改變,只是一些情節上的豐富和發展。

  建國之後,現代黃梅戲《天仙配》是對董永傳說的又一有力改編,《天仙配》中刪去了董仲尋母的情節。把織女下凡的原因由原先的“孝感動天”改變為織女厭倦天上生活,思慕人間生活,愛上董永。同時,加重了關於夫妻生活情節生活的描寫,重點突出人性,突出人物對自己命運的反抗。

  參考文獻:

  [1]紀永貴.中國口頭文化遺產:董永遇仙傳說研究[D].博士論文,2004年.

  [2]班友書.有關<天仙配>演變史二三事考[J].黃梅戲藝術.1988***7***.

  [3]何昌林.兩千年來的董永故事[J].黃梅戲藝術.1984年9月.

  [4]王金霞.董永故事:從孝親典範到愛情傳奇[J].文史知識.2009***04***.

  範文二:從《聊齋志異》簡談清代同性戀

  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曾提到:“雜說孌童之風始於黃帝。”[1]中國古代亦有三風十衍之說,三風之一亂風即“比孌童”由此可見。同性戀在我國由來已久。且同性戀,並不是男性的專利。在漢代野史中即有廢后陳阿嬌貶居與宮中女官共寢同食狀若夫妻的記載古人稱這種行為為“磨鏡”。“男風”甚至在某一段時期內成為新潮甚至風雅的代名詞。

  及至雍正時期,愛新覺羅.胤禛上臺,運用政治手段強化封建禮教。頒佈了第一部禁止同性戀的法案。同性戀從個人的自主選擇行為,變成了法律所限制禁止的。而後西方思想傳入我國。天主教會反同、恐同的思想在我國傳播開來,及至新中國成立國家將同性戀定為“雞姦罪”。同性戀正式從個人行為變成了可判死刑的大罪。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思想的發展,“雞姦罪”早已退出我國的歷史舞臺。但“同性戀”一詞已成為大部分人避忌的存在。而蒲松齡創作《聊齋志異》雖於雍正之後,但社會環境尚未如後世一般,在政治及思想上對同性戀進行嚴厲的壓迫。因此,《聊齋志異》中包含同性戀也就不足為奇了。

  《聊齋志異》中描寫同性戀最著名的短篇,私以為應屬《黃九郎》。蒲松齡在這篇寥寥數千字的短文中講述了何姓書生與狐妖黃九郎的愛情故事。眾所周知,蒲松齡本身尚儒。性觀念講究男女交融,陰陽調和,以生育為大。在作品中也會有意無意地摻雜著對“同性戀”這一種於生殖來說無效行為的反對。他曾於《黃九郎》文末判曰:“男女居室,為夫婦之大倫;燥溼互通,乃陰陽之正竅。迎風待月,尚有蕩檢之譏;斷袖分桃,難免掩鼻之醜。”[2]那麼《黃九郎》一文中九郎為何生另覓佳人的情節也就不難理解了。

  這時候我們回顧一下何生初見黃九郎時的情景,何生對黃九郎的第一印象是什麼?“年可十五六,丰采過於姝麗”。注意,作者在這裡用了“姝麗”一詞。據《後漢書·皇后紀上·和熹鄧皇后》所載:“後長七尺二寸,姿顏姝麗,絕異於眾。”[3]可見,“姝麗”一詞大多指代女性。再觀聊齋乃至清代時有關男風關作品,大多數亦將好男風的其中一方作為類似女性的形象來描寫。在清代同性戀小說《品花寶鑑》甚至提出了男子雙方其中一人必須守貞的觀點。除了當時對男人“面若好女”的審美需求之外,弱者的一方長期擔當著類似女性的角色未嘗沒有輕視的成分在其中。且自古對男同較為寬容,但那也必須是在完成傳宗接代,這一任務的前提下才得以成立。例如明代的“契兄弟”,男子之間可以明媒正娶,但並不妨礙雙方各自娶妻生子。這一種關係是以女性權利的喪失為代價才得以成立的。而《男妾》、《男生子》中男男結合則更像是上位者對下位者、強者對弱者的壓迫。這兩個故事中的下位者和弱者實際上亦充當著女性的角色。

  記得有人提出過這樣一個觀點,人物一旦從作者筆下建立就不受作者控制。有了自己的靈魂。《黃九郎》一文中的人物亦如是。誠然,作者對同性戀的態度決的這個故事的大致走向,但角色被塑造出來之後卻不受作者的主觀意識控制。《黃九郎》及《封三娘》雖然有自身的侷限性,但人物本身卻讓讀者感受到另一種愛情之美。

  《封三娘》的故事現如今仍有爭論。有人認為封三娘對範十一娘是叫深厚的姐妹情誼,也有人認為《封三娘》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女同”的故事。然而暫且不論封三娘對範十一孃的感情如何。範十一娘末尾一句:“我乃狐也。 緣瞻麗容,忽生愛慕,如繭自纏,遂有今日。”足以看出範十一娘對封三娘是有愛的。那麼為什麼她還要安排封三娘嫁給孟生呢?我們可以聯絡當時的社會環境,當時男性之間的愛情尚且被人非議,而在女性僅僅相當於男性的附庸品的情況下,兩個女性想要在一起更是不容於整個社會。為了封三娘能於這個社會立足,範十一娘必須、也只能夠讓她嫁給孟生或者其他合適的男人。封三娘對範十一孃的感情又如何呢?個人更傾向於她對範十一娘也是抱有愛情的。這份愛,甚至超出了她對丈夫孟生的愛。文中,她自水月寺互贈信物後,因遲遲不見範十一娘乃至失望病倒。範十一娘因兄長的輕薄而離去時,她伏床悲惋,如失伉儷。就算是後來為嫁孟生而死,給人的感覺也更像是對“忠貞”的貫徹而絕非情愛。事實上,在為孟生自殺之前封三娘也僅遠遠見過孟生一面,談不上了解,更何談愛情。而文章後半部分封三娘暗中安排範十一娘與丈夫雲雨,不爭不妒。與其說是迫於丈夫的權威、嚴守三從四德。不如說是想通過範十一娘給孟生做妾來達到二人在一起的目的。在古代,涉及女同的作品多有這樣一個情節:二女互相愛慕。最後通過共侍一夫來達到永久在一起的目的。這背後潛藏著的是對女性的歧視,及女性話語權的缺失。

  時代在不斷的進步與發展。希望人們在面對同性戀群體時亦能持著包容的態度。

  參考文獻:

  [1]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2]蒲松齡.聊齋志異.

  [3]范曄.後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