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學論文

  所謂音樂創造是指有意識的追求對音樂價值和意義的創新,而音樂教育則是指通過音樂的手段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音樂能力的一種特殊的教育活動。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音樂創造與音樂教育》

  摘 要:新課標對於音樂教育的新要求和新提法,使人們的視角轉移到把音樂創造作為音樂教育的中心。對此,本文在對二者基本概念進行闡釋的基礎上,分析音樂創造的基礎以及二者之間的關係,探求新課改環境下,音樂教育如何實現音樂創造,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和審美能力。

  關鍵詞:音樂創造;音樂素養;音樂教育

  一、基本概念分析

  所謂音樂創造是指有意識的追求對音樂價值和意義的創新,而音樂教育則是指通過音樂的手段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音樂能力的一種特殊的教育活動,而其特殊性主要表現為音樂教育本身的模糊性和動態性以及其內容形式的多樣性和變化性。對於音樂教育中的創造,其含義一般具有包容性特點,因此需要對學生積極主動追求音樂價值的創新實踐活動進行鼓勵與支援,提高認識世界的能力,樹立學生的創新意識,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創造能力。因此,區分音樂創造和音樂製作這兩個概念,對於音樂教育而言顯得尤為重要。在筆者看來,音樂創造和音樂製作是一對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絡的概念。可以說音樂製作是音樂創造的真子集,它是音樂創作外延的縮小,存在於音樂創造的範疇之中。對於音樂及音樂教育來講,創造是其本質屬性,音樂製作則是實現創造的主要方法,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可以理解為內容與形式的關係,且其共同目標則為完成音樂教育的目標。

  二、音樂創造的基礎構建

  在人類音樂行為過程中,音樂創造貫穿於始終,這包含創作、表演以及鑑賞等多個方面。同時,以創造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則是將其貫穿於音樂創作、表演以及鑑賞的全部過程。但是音樂創造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由一定的基礎和條件的。因此,以音樂創造為核心的音樂教育需要對如何創造音樂這一核心問題予以關注,即需要引導學生對自己創造音樂相關行為進行關注,以提高其參與創作音樂的興趣等。對此,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知識和能力。這個知識是關於音樂素養的知識,是因人而異的,因此每個人所具備的創造力也是不一樣的。但是這是建立在熟悉和了解古今中外的人是如何創造音樂的基礎上,不僅要對中華民族傳統性音樂文化資源進行學習,還需要對其他各民族音樂歷史傳統進行熟悉、瞭解,關心現實熟悉現實。同時學習相關的音樂知識和理論,以理論指導現實,以提高學生音樂創造的觀念、行為、能力和水平。在具備一定的音樂素養知識的條件下,培養學生創造音樂的能力。音樂創造的另一基礎性條件就是培養學生創造音樂的能力,而培養創造音樂的能力需要對學生髮現問題能力這一關鍵因素進行密切關注。也就是說要使學生學生成為問題的發覺者,這一點是決定能否進行音樂創造的關鍵。而要使學生擁有發現問題的能力,就需要音樂教師執行創作教學實踐。以往,創作實踐教學是專業音樂學院的教育領域,其專業性強要求高。但作為一種教育形式在中小學普及的音樂創作實踐教學推廣的教學形式,其和專業院校的課程是不同的,較為重要的並非創作的結果,而是創作過程以及學生在這一過程中發現問題能力的培養等。在音樂創作過程中,學生根據興趣等來發現各種音樂問題,並試圖通過解決這一問題來實現自己的目標和理想,來完成音樂創造的全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較為重要的是學生音樂素養的大幅度提升等。

  三、以音樂創造為核心的音樂教育

  對於音樂創造與音樂素養之間的關係,埃利奧特認為前者依賴於後者,而音樂素養又是音樂教育工作開展的最終歸宿,故而我們需要以音樂素養為紐帶建立音樂創造與音樂教育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絡。對於音樂教育來說,創造是其核心,這就需要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和音樂素養,就必須依託音樂創造這一手段,在音樂教學實踐過程中對音樂創造相關理念踐行,需要對學生創造性思維、創造效能力進行培養,需要努力實現音樂教育工作的最終目標。要培養學生在音樂方面的創造性思維,可以從以下幾個點著手嘗試。一是創設開放性的課堂環境。教師應當以新課標理念為支撐,改變以往只重理論不重實踐、只重教師不重學生、只重灌輸不重接受的教學模式,改變以理論和唱奏的教學內容,讓學生參與到課堂之中,創設一個開放的輕鬆的教學環境。二是以音樂欣賞為主要內容,為學生提供音樂創造的機會。對於中小學的音樂教育而言,理論教育和樂器彈奏不再是重中之重,音樂教育的目標是使學生在音樂欣賞的過程中提升自己的審美情趣和音樂素養。因此,這就要求在教學過程中,音樂教師通過多種形式,來引導、鼓勵學生參與音樂創作工作,比如在課堂上進行即興演唱、即興演奏等,並引導學生髮表自己關於音樂的見解等。三則是需要在教學評估方式中堅持以過程為中心。誠如著名音樂家埃利奧特所指出的那樣,教師在音樂教育過程中需要對學生從多種角度參與評估表演以及提高音樂作品卓越性、創造性等的努力進行鼓勵,以促使學生大幅度發展他們進行音樂創造的能力、推進塑造良好音樂價值觀的進行等。這就是說教師要在學生音樂創造過程中對學生思維的妙處和火花進行及時的評價和評估,通過這種評估方式,引導學生進行音樂創造,並針對自己思維方式上的優勢與缺陷,發揚優點、根除缺點等。

  總之,新課標要求下的音樂教育要求我們注重音樂教育,把音樂創造與音樂教育工作相結合,將創造工作貫穿至音樂教育的全部過程。但是應當明確一點,世界上從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了發現美的眼睛,同樣的,音樂教育中也從不缺少音樂創造,只是缺乏富有創造性的教育觀念和思維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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