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考論文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速度的加快,金融市場這個蘊含著現代化氣息的詞彙,瀰漫在經濟發展的程序當中。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淺淡我國農村金融現狀及發展》

  摘要:本文就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狀,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並給出相應的策略。

  關鍵詞:農村金融;貸款

  一、農村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發展與問題都是並存的,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同樣也伴隨著很多的問題。

  1.農村金融機構雙重供給不足,即資金總量和機構總量不足決定的規模型不足和結構性不足。農業發展銀行是政策性銀行,並不面向一般涉農企業和農戶貸款,郵政儲蓄機構只提供儲蓄業務而不提供貸款,農業銀行雖然有涉農貸款,但主要是面向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等,也很少向農戶貸款。為數不多的商業銀行也因為經營理念的變化,不願意對分散的、數額小的涉農貸款業務進行受理同時較多的中國農村地區,金融結構單一化、農村金融市場日益壟斷化的趨勢較為明顯。億萬農戶和成千上萬的農業生產經營企業只能從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而全國農村信用社只有4萬多家法人機構,遠沒有形成金融網路。因此便出現了農村金融領域一貸難求的局面。

  2.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弱化嚴重。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化,許多地區縣域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已經完全退出。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援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後,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後有商業銀行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1998年至2007年,四大國有銀行共撤併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而且撤併還在繼續。而商業性保險、證券、擔保、信託投資、租賃等金融機構在縣以下農村地區基本上處於空白狀態。事實上,農村合作信用社成為了面向西部農村地區進行貸款的唯一正規金融機構。

  3.金融機構的城鄉佈局和區域佈局失衡。我國金融機構主要分佈在東部和城市,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分佈密度較小。按照“經濟演算法”,以每億元GDP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作為衡量指標來看,東部地區相對於中部、西部而言,區域內所設定的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低於中部、西部水平,東部地區每創造1億元產值約設定1.1個農村金融機構,是中部地區的49%,佔西部地區的43%。農業銀行在東、中、西部地區每億元GDP所設定的機構數量為0.3、0.5和0.7;農村信用社為0.5、1.2和1.4;郵政儲蓄為0.2、0.4和0.4。從資產結構上看,存貸款業務是各地區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的主要業務,從每億元農村金融組織存貸款額所配置的機構數量這一指標來看,在東部地區所設立的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也均低於中部、西部水平,東部地區為7.04個,只佔中部、西部地區的63%和54%。農業銀行在東部地區每億元存貸款設定0.9個機構,而中部、西部則為1.6個和1.5個;農村信用社在東部地區每億元存貸款設定2.4個機構,而中部、西部則為4.6個和6個;郵政儲蓄在東部地區每億元存款設定3.7個機構,而中部、西部則為5個和5.5個。由此可看出,我國金融機構區域分佈失衡想象十分嚴重,對於中西部落後地區大多數農村居民和農村企業而言,可以享受的金融服務僅僅來自農村信用社的壟斷性供給。

  4.缺乏自主經營與風險貸款。商業銀行在改革中為防範金融風險,一律上受信貸審批權限制,農村金融處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和個人小額貸款有審批權外,其他貸款幾乎無權審批,對支援農村經濟建設較難發揮作用。同時為了控制信貸風險,貸款審批鏈條加長,延長了貸款的發放時間,企業如需貸款,需要經過銀行一系列的審批,層層審查通過才能發放貸款,這很難滿足企業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而農村金融機構對金融風險的控制普遍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和信貸資產“零風險”制度,對於新增貸款要求“百分百收息”,但卻沒有與之匹配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導致金融信貸人員缺乏主動開多市場的動力。重罰輕獎,使金融支援經濟缺乏積極性。

  5.企業貸款成本過高。企業辦理抵押貸款,需要辦理資產評估、證照等一系列繁瑣的手續,而在辦理這些手續的過程中,不但中介部門收費過高,增加了企業融資的直接成本和銀行處置抵債資產的成本,而且耽誤了使用資金的最佳時機。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企業“貸款難”,銀行“難貸款”,直接影響了信貸營銷,阻礙了縣域金融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支援。

  二、深化農村金融的幾點思考

  1.放寬市場準入制度,構建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要突破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瓶頸,解除農村供給型金融抑制,就必須正視農村金融需求多樣化的現實,並以金融需求為嚮導,構建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營造競爭性金融秩序。引入競爭,放寬農村金融市場的准入制度,適度發展民間金融,放寬農村的金融供給,對於非正規金融要給予合法地位,並進行規範。

  2.根據農村金融需求的特徵,進行多元化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改革。除了放寬農村金融准入機制之外,還要根據農村經濟的需求特徵,對現有農村金融機構進行改革和重組。尤其注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整合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培育多元化的農村金融主體和多層次金融市場。鼓勵農業銀行及其各類商業銀行幾級開展支農業務。允許農村郵政儲蓄適當開展貸款業務,建立為農村企業直接融資服務的區域資本市場。鼓勵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農村開展金融業務,促進多種機構的發展和金融技術的創新,提高資金配置的競爭效率和規模經濟。

  3.切實發揮金融機構的中介作用,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發揮好政銀企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定期組織銀企專案推介會,實現專案與資金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在地區、產業間合理投放信貸資金,引導鼓勵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調整信貸結構,優化信貸投向,支援農村特色經濟,深入市場和企業調查研究,針對區域經濟特點,及時調整經營思路,制定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信貸營銷策略,重視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支援。達到“錢有所投,投有所獲,深度發展”的目的。

  篇二

  《金融市場的內在經濟特徵與金融危機》

  摘要:本文通過對金融市場內在經濟特徵的分析,發現誘發金融危機的兩個基本因素是匯率的內在不穩定性和金融市場的特殊性。這對正在逐步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我國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提供了啟示。

  關鍵詞:金融市場金融危機內在誘因啟示

  金融市場的內在經濟特徵

  匯率的內在波動性:匯率是兩種貨幣的相對價格,同其他商品的價格一樣,當需求和供給相等時,匯率達到均衡。有所不同的是,匯率是一種相對價格,兩種貨幣的相對供給等於相對需求時決定了匯率水平。但有些因素會引起兩種貨幣供求不平衡:貨幣政策變化是潛在不對稱的根源,其它非對稱變化,例如財政政策的變化、自然災害、對世界貨幣的需求的變化,也能影響匯率,甚至是事件本身是對稱的,如果市場參與者的反映不同,匯率也會發生改變。

  一國的貨幣當局為了維持匯率的穩定必須不斷地干預市場,如果幹預政策有效,為了抵消起初的非對稱變化導致的匯率改變,相對貨幣供給必須相應發生變化。

  但是基於一些原因,外匯交易干預很容易變得不可能:一是外匯儲備不是無限的,這適用於本國貨幣遭受攻擊的情況,如果要使本國貨幣停止貶值,當局必須賣出外匯買入本國貨幣,但沒有一個國家擁有無限的外匯儲備面對全球市場大部分市場參與者連續不斷地買入而不斷地賣出,每天在全球外匯交易市場上易手的貨幣數量超過所有IMF成員國的外匯儲備之和。

  另一個原因與丁伯根定理有關,該定理表明,為了達到政策目標,獨立政策工具的數量不能少於獨立政策目標的數量。在目前環境下,工具是貨幣政策,目標是匯率穩定和國內經濟穩定,一般來講,一種政策工具不能達到兩個目標。

  為了維持匯率穩定就必須干預市場,然而卻面臨“兩難選擇”的困境,究竟是優先考慮匯率穩定還是國內經濟?一個國家一般準備放棄貨幣政策的自主性或資本自由流動以維持匯率的穩定,儘管如此,外匯儲備的匱乏會使該專案標成為不可能,匯率不能簡單地一直保持固定不變。

  金融市場的特殊性:匯率是金融市場中的價格,它們的特點與金融市場的基本特徵息息相關,金融市場在以下幾個方面不同於一般的商品或勞務市場。金融市場中的交易成本很低,交易迅速,短期內大量資金能從一個市場流入另一個市場。在金融市場中,市場預期、傳言和當局的可信度在價格決定中起著重要作用,由於這個原因和上面第一點原因,金融市場的價格具有內在不穩定性。資訊不對稱盛行,債務人比債權人具有更多的償還債務方面的資訊,這不僅容易導致逆向選擇,不良專案得到融資,而且“無知”市場參與者受到意外事件衝擊時容易誘發金融恐慌。進一步地講,由於金融交易的隱蔽性和低交易成本性,市場交易者和監管部門也具有不對稱資訊。金融部門的道德風險顯著強於其他部門的道德風險。沒有其他機構能取代金融中介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

  金融危機的誘因

  在金融市場的這些特徵中,前三個特徵隨金融全球化而得到強化,他們構成了觸發金融危機的重要因素,金融市場具有內在不穩定性,有些經濟蕭條或政策失誤就會觸發金融危機。事實上,即使不考慮跨國資本流動和匯率變化,金融市場的特徵足以誘發國內金融危機。

  如果考慮到國際資本流動和匯率變化,危機就會更加嚴重。國際借貸增大了資本流動的數量;如果發生金融恐慌,國外資金比國內資金更可能被抽逃;當資本在國際範圍內流動時,資訊不對稱問題更加惡化,兩個國際經濟機構比兩個國內經濟機構更可能具有不同背景,當局獲得國外企業資訊更加困難,尤其是建立在“避稅天堂”中的企業;如果一國貨幣是可兌換的,貨幣當局就不易控制貨幣事件,因此國際資本流動增大了金融市場的易變性。

  匯率易變性和金融市場的特殊性是經濟邏輯演繹的結果,具有普適性,每一個參與國際經濟流動的國家都會或多或少發生一些危機。換句話說,金融危機並不是新興金融市場的個別現象,金融市場的特徵決定了金融危機容易轉化為經濟危機。這是因為,金融中介維持著經濟系統的血液迴圈,一旦貨幣或金融中介活動陷入無序狀態,整個經濟就會迅速而又嚴重地受到衝擊。

  對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啟示

  當前,在入世的推動下,我國正在逐步開放我國的金融市場,人民幣自由兌換、國內金融領域向國外開放已經逐漸提上議事日程,前面所論述的誘發金融危機的因素在我國也開始發揮作用。根據前面的論述,由於無法消除金融危機發生的可能性,我們的目標只能是儘可能地降低危機發生的可能性,政策並不能很好地改變誘發金融危機的兩個基本因素,我們只能採取措施降低危機發生的程度和頻率。

  保持競爭和保護之間的均衡

  如果一國想分享全球儲蓄有效分配的利益,資本管制無論如何也無法永遠存在下去,一旦一國解除資本管制,誘發經濟危機的基本因素就會凸現出來,政策能改變的兩個基本因素就是減少資訊不對稱和道德風險。

  開放金融市場放鬆資本市場管制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我國必須採取以下措施來降低金融危機發生的可能性。

  通過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完銀行造成的損失後,政府和中央銀行不應再替市場中的商業銀行承擔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市場參與者確信沒有最後求助貸款,道德風險就會減少。

  逐步對國外競爭者開放我國金融部門。換言之,資本流動管制不同於禁止國外競爭者進入本國的金融市場。這一點對減少金融危機的頻率與規模具有深刻含義。禁止國外競爭者進入本國金融部門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這會導致一國金融中介標準的唯一化,如果一味排斥國外競爭者,金融中介標準就會促進資訊不對稱和風險。為了減少金融危機的風險,一個方法是開放本國金融部門參與國際競爭,這種措施具有下列好處:國外金融機構一般要求更多透明度,規定與標準將愈加全面;為了在競爭中獲勝,我國的金融機構不僅在產品數量而且在風險管理中也必須是有效和有效率的;在同國外金融機構競爭過程中,我國金融機構可以學習到外國同行的先進做法,不斷增強自身實力,如同我國家電行業的發展那樣;在金融市場開放的過程中。我國政策當局將逐漸放棄對本國企業的特殊照顧,政策當局的活動將更加透明,這將為金融市場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在開放的過程中,我國政府也將會看到要求建立健全維持穩定的競爭性環境的法律框架的迫切需要。

  但是,另一方面,金融部門天生具有不穩定性,過度競爭會導致金融部門的不穩定,這與競爭是通過減少資訊不對稱與道德風險以穩定市場的目的牴觸。顯然,我國國內金融部門引入競爭要比在其他部門引入競爭需要更加慎重。

  貨幣當局需要權衡,金融部門的過度競爭會阻礙經濟穩定和發展,這就是一個國家在早期發展階段需要管制和固定的匯率的緣由。然而,金融部門的過度保護會誘發道德風險,降低金融中介標準的透明度。

  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規則

  與世界公認的監管規則相協調一致,如果各國的金融中介標準一致,金融業務就會便於在全球範圍內展開。匯率由於資訊不對稱而發生變化,根據定義,趨於一致意味著更弱的資訊不對稱,從這種意義上講,不考慮究竟會趨於怎樣的共同規則,共同規則本身已經令人非常滿意。如果共同規則能確保透明度和資訊揭露度,它將更加有利。金融交易標準應該保證合同和原則向每個人公開,這種標準就是理想的“全球標準”。

  參考 文獻 :

  1. Paul Krugman. Working Paper.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8

  2.陳玲娟,李棟巍.探討金融危機的成因及預防.決策探索,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