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遠期合約的區別

  從原理上來看,遠期和期貨是本質相同的兩種衍生產品,其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交易機制的設計不同。期貨交易通過標準化的合約設計和清算所、保證金等交易制度的設計,提高了交易的流動性,降低了信用風險,從而大大促進了交易的發展。現在,就來詳細看看它們之間的區別!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的區別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的主要區別在於:

  1. 遠期合約沒有固定交易場所,通常在金融機構的櫃檯或通過電話等通訊工具交易,而期貨交易則是在專門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

  2. 期貨合約通常有標準化的合約條款,期貨合約的合約規模、交割日期、交割地點等都是標準化的,在合約上有明確的規定,無須雙方再商定,價格是期貨合約的唯一變數。

  因此,交易雙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選擇適合自己的期貨合約,並通過交易所競價確定成交價格。

  3.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並不直接接觸,期貨交易所***更確切地說,清算所***充當期貨交易的中介,既是買方的賣方,又是賣方的買方,並保證最後的交割,交易所自身則進一步通過保證金等制度設計防止信用風險。

  4. 交易到期時,遠期合約通常會發生實物或現金交割,期貨合約通常在到期前會被平倉。

  因此,從原理上來看,遠期和期貨是本質相同的兩種衍生產品,其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交易機制的設計不同。期貨交易通過標準化的合約設計和清算所、保證金等交易制度的設計,提高了交易的流動性,降低了信用風險,從而大大促進了交易的發展。下面詳細論述兩者的區別。

  1.定義

  遠期合約是一種比較簡單的衍生產品,它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個確定的時間,按照某一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資產的協議。也就是說,交易雙方在合約簽訂日約定交易物件、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和交易時間,並在這個約定的未來交易時間進行實際的交割和資金交收。遠期合約與即期合約對應,即期合約是指在今天就要買入或賣出資產的合約。遠期合約是在場外交易市場中金融機構之間或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交易。

  與遠期合約類似,期貨合約也是在將來某一指定時刻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產品的合約。與遠期合約不同的是,期貨合約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為了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交易所對期貨合約指定了一些標準特性。期貨合約的交易雙方並不一定知道交易對手,交易所設定了一套機制來保證交易雙方履行合約承諾。

  2. 標準化程度

  遠期合約是非標準化合約,是交易雙方間的私下合約,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合約的基本要素有:交易品種、交易單位***即合約規模***、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合約交割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級、交割地點、最低交易保證金、交易手續費、交割方式、交易程式碼、上市交易所。期貨合約的補充要素有:頭寸限額、非標準資產的換算方法等。

  3. 交割

  遠期合約通常在合約規定日採取實物或現金交割,一般為單一交割日。期貨合約則有一系列的交割日,交割地點由交易所指定,並且期貨合約通常以其交割月份來命名。交易所必須指定交割月份內的準確交割時間對於許多期貨而言,交割時間區間為整個月。可交割時間由交易所定義,這些時間的定義在合約與合約之間會有所不同,具體交割時間是由期貨的短頭寸方來決定的。結清期貨頭寸的方式主要有以下3種:實物交割,對衝平倉和期貨轉現貨。實物交割***Delivery***:大多數的期貨合約在最初訂立時都要求通過交割特定的商品來結清頭寸。目前大約只有不到2%的期貨合約是通過實物交割來結清頭寸的。對衝平倉***Offset***:這是目前期貨市場上最主要的一種結清頭寸的方式。那些不願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交易者,可以在交割日之前就通過反向對衝交易***相當於期貨合約的買者將原來買進的期貨合約賣掉,期貨合約的賣者將原來賣出的期貨合約重新買回***來結清自身的期貨頭寸,而無須進行最後的實物交割。期貨轉現貨***Exchange-for-Physicals,EFP***:期貨市場上的交易者還可以通過EFP來結清自身的頭寸。

  4. 信用風險

  進入遠期合約的費用為0,遠期合約缺乏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強有力約束,如果到期時交易對手違約,就會給交易方帶來損失。相對於遠期合約的信用風險而言,期貨合約幾乎沒有信用風險。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並不直接接觸,交易所作為中介機構避免違約的發生,設定了保證金制度。在每個交易日結束時,保證金賬戶的金額數量將得到調整以反映投資者的盈虧,這就是期貨市場的每日結算或者誰逐日盯市。為了確保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餘額永遠不會出現負值,交易所設定了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通常低於初始保證金的數額。如果保證金賬戶的餘額小於維持保證金數額,投資者會收到保證金催付通知,該通知要求在下一個交易日投資者必須將保證金賬戶內資金補足到初始保證金的水平。那些不能滿足保證金催付要求的交易員的交易將被平倉。在大的交易所中,交易員進行的交易還沒有出現過違約情況。

  5. 盈利

  在遠期合約中,全部的損益均在合約到期時實現。在期貨合約中,由於每日結算,損益每天實現。

  6. 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的關係

  根據羅斯等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證明,當無風險利率恆定,且對所有到期日都不變時,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應相等。當利率變化無法預測時,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就不相等。至於兩者誰高則取決於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的相關性。當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呈正相關時,期貨價格高於遠期價格。這是因為當標的資產價格上升時,期貨價格通常也會隨之升高,期貨合約的多頭將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獲利,並可按高於平均利率的利率將所獲利潤進行再投資。而當標的資產價格下跌時,期貨合約的多頭將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虧損,而他可按低於平均利率的利率從市場上融資以補充保證金。相比之下,遠期合約的多頭將不會因利率的變動而受到上述影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期貨多頭顯然比遠期多頭更具吸引力,期貨價格自然就大於遠期價格。相反,當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呈負相關性時,遠期價格就會高於期貨價格。

  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的差異幅度還取決於合約有效期的長短。當有效期只有幾個月時,兩者的差距通常很小。此外,稅收、交易費用、保證金的處理方式、違約風險、流動性等方面的因素或差異也都會導致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的差異。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你還傻傻分不清楚嗎

  遠期合約與期貨,有些人會搞不清楚。那下面我就來簡單的聊聊關於遠期合約與期貨。

  遠期合約出現於20世紀80年代,人們會把它當做是一種保值工具。

  它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商品的合約。***商品也包括金融資產***

  期貨最早出現在歐洲。剛開始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交易發展而來。

  期貨應該很多人都認為主要的是貨,但事實是主要不是貨,而是比較大眾的產品。

  比如:棉花、石油或者是金融資產、債券等為標的標準化可交易的合約。

  期權:也就是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三天、五天、一個月,只要是未來的,且是交易雙方預先約好的時間即可。

  舉個栗子:

  我最近看著隔壁家老黃的白菜長得挺好的,想著萬一以後漲價怎麼辦。

  我們家做快餐的,有道酸辣大白菜做的特別受歡迎,每天需求都好大的。

  於是,我就到老黃家去,和他說清楚來意,他也同意了。

  我和老黃約定三天後,我們以每斤2元的價格買他家的白菜200斤。

  三天後到了我兩約定的交收日子,白菜價格果然漲了5毛錢,老黃氣鼓鼓的把菜交到我的手上。

  上面的栗子中,期權就是三天後,期貨就是我和老黃約定三天後要交收的200斤白菜。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異同點:

  同點:這倆貨在交易時,都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

  區別:

  一是遠期合約沒有固定交易場所。

  因為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交易雙方都存在風險。

  大概會在這些地方,比如:金融機構的櫃檯、通過電話或通過電話等通訊工具。

  期貨交易會在專門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

  二是期貨合約頭上彷彿刻有“標準化”這三個字。

  標準化的合約條款,期貨合約的合約規模、交割日期、交割地點等。

  一切按照合同規定來進行,價格是期貨合約的唯一變數。

  三是在期貨交易中,我賣家和買家都不知道是誰。

  期貨交易所充當期貨交易的中介***可以想象為媒人***,既是賣方的買方。

  並保證最後的交割,交易所自身則進一步通過保證金等制度設計防止信用風險。

  四是交易到期時,遠期合約一般會發生實物或現金交割。而期貨合約通常在到期前就會被平倉***或叫實物交割***。

  平倉: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

  有人問:遠期合同交易是否違法

  其實,合同雙方只要是自願且平等的簽訂合約,且不違反國家規定,就是有效的、合法的,可以放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