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版高一數學知識點
高一學生在學習數學過程中會學習到很多關於數學方法的知識點,那麼具體有哪些需要我們瞭解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高一數學知識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反證法
反證法的定義:
一般地,假設原命題不成立***即在原命題的條件下,結論不成立***,經過正確的推理,最後得出矛盾,因此說明假設錯誤,從而證明了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圖解:
反證法的步驟:
***1***假設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即假設結論的反面成立;
***2***從這個假設出發,通過推理論證,得出矛盾;
***3***由矛盾判定假設不正確,從而肯定命題的結論正確。
:綜合分析法
綜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公理、定理等,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後推匯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圖解:
分析法:
一般地,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到最後,把要證明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一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圖解:
分析法的思維特點:
執果索因;分析法的書寫格式:要證明命題B為真,只需要證明命題為真,從而有……,這隻需要證明命題為真,從而又有…… 這隻需要證明命題A為真,而已知A為真,故命題B必為真。
分析法與綜合法綜合:
綜合法的思維方法:
綜合法的思維方向是”,即由已知條件出發,逐步推出其必要條件***由因導果***,最後推匯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故綜合法又叫順推證法或由因導果法.綜合法的依據:已知條件以及邏輯推理的基本理論,在推理時要注意:作為依據和出發點的命題一定要正確.
分析法的思維方向:
分析法的思維方向是”,即由待證的結論出發,逐步逆求它要成立的充分條件***執果索因***,最後得到的充分條件是已知***或已證***的命題,故分析法又叫逆推證法或執果索因法.
用分析法證明的模式:
用分析法證:為了證明命題B為真,這隻需證明命題B,為真,從而有……這隻需證明命題B:為真,從而有……這隻需證明命題A為真.而已知A為真,故B必真.可見分析法是”,步步尋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條件,它與綜合法是對立統一的兩種方法。
特別提醒:當命題不知從何人手時,有時可以運用分析法來解決,特別是對於條件簡單而結論複雜的題目,往往更是行之有效.用分析法證明時,往往在最後加上一句步可逆,這無形中就出現了兩個問題:①分析法證明過程的每一步不一定”,也沒有必要要求”,因為這時僅需尋找充分條件,而不是充要條件;②如果非要”,則限制了分析法解決問題的範圍,使得分析法只適用於證明等價命題了,但是,只要我們搞清了用分析法證明問題的邏輯結構,明確四種命題之間的關係,那麼用分析法證明不等式還是比較方便的。
:歸納法
歸納法:
對於某類事物,由它的一些特殊事例或其全部可能情況,歸納出一般結論的推理方法叫做歸納法。歸納法包括完全歸納法和不完全歸納法。
數學歸納法:
一般地,證明一個與正整數n有關的命題,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證明當n取第一個值n0***n0∈N****時命題成立;
***2***假設當n=k***k∈N*,k≥n0***時命題成立,證明當n=k+1時命題也成立;
完成這兩步,就可以斷定這個命題對從n0開始的所有正整數n都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數學歸納法。
數學歸納法的特點:
①用數學歸納法進行證明時,要分兩個步驟,兩步同樣重要,兩步驟缺一不可;
②第二步證明,由假設n=k時命題成立,到n=k+1時.必須用假設條件,否則不是數學歸納法;
③最後一定要寫“由***1******2***……”。
數學歸納法的應用:
***1***證明恆等式;
***2***證明不等式;
***3***三角函式;
***4***計算、猜想、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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