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的層次和段落講解

  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公選考試,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公選考試備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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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的部分與部分之間,或呈現因果關係,或呈現主次關係,或呈現並列關係,或呈現表裡關係,各部分互相彌補、互相協助,而不能互相矛盾、互相拆臺。公務文書結構的主要環節公務員寫作在安排結構時,要把握好這樣四對八個環節:層次和段落、過渡和照應、主次和詳略、開頭和結尾。

  一、層次

  層次是結構諸環節中最重要的一環。結構的完整性和嚴密性,主要通過層次安排得以實現。

  層次又稱“部分”、“大段”、“邏輯段”等,是小於篇、大於段***有時也可以等於段***的結構單位。在公文中,它可以像篇和段一樣,有明確的外部標誌,如章程、條例等法規類公文,由“總則、第一章、第二章……附則”來構成,清晰地顯現出層次來。它也可以沒有明確的外部標誌,但人們在閱讀時,仍然能夠區分出來,因為不同層次承擔著文章內容展開的不同步驟。

  公文的層次安排,有兩種基本形態:一種是並列式,一種是遞進式。

  開頭通常是總述或總論,它自成一個層次。主體部分的各層或分述或分論,不是呈現並列形態,就是呈現遞進形態。

  對事物幾個不同側面的考察,對事件發生的幾種不同原因的分析,對法規中不同條文的陳述等等,都將形成相互並列的不同層次。

  如果是從事物的表象逐步深人去探索其本質,每一個深化的階段就形成一個層次,各層次之間就是遞進形態。從原因出發推導結果,或者反過來從結果出發尋找原因,也會有步步深人的過程,也是遞進形態。另外,文章在偏重於記述事件或過程時,按照事實發生的先後順序表述,事件的階段性也必然會形成層次,各層之間也屬於遞進形態。

  二、段落

  段落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自然段,它是小於層次***有時也會有一個段落自成一個層次的情況***大於句子的結構單位。段落的劃分使文章的結構更明晰、醒日。

  相對於層次的安排,段落的劃分比較容易一些。只需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保持段意的單一性。一篇文章只能辦理一件事務,只能有一箇中心話題,只能有一箇中心思想。一個層次也是如此。對於一個段落而言,當然要遵循相同的原則。除過渡段承上啟下,內容可以不單一外,意義段都不應違背這一原則。

  其次,注意段意的完整性。只有單一性還不夠,如果一段話的意思沒有表達完整就煞了尾,讀者不知所云,也是結構的嚴重失誤。

  其三,段落安排要長短適度。段落多長才合適?這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如果一段文字有七八百字還不分段,讀者就很難把握作者的思路和內容的步驟了。相反,段落都只有一兩行文字,那又將思路切害J得七零八碎的,讀者也難以接受。一般說來,長到三四百字,短到三四十字,都是比較合適的長度,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歡迎大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