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管理知識問答

  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伴隨國家機關和國家行政管理產生的。機構編制管理知識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1、掛牌機構能否設為實體機構?

  答:不能。

  2、各級行政機構的名稱和規格有何規定?

  答:***一***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稱委員會、廳、局、辦公室,為廳級建制,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廳級建制;

  ***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稱委員會、局、辦公室,為處級建制;

  ***三***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般稱局、辦公室,為科級建制;

  ***四***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綜合工作機構,稱辦公室。

  3、行政機構的設立及調整應履行什麼程式?

  答:由本級人民政府按程式提出方案,經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或者機構編制委員會稽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也可由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審批。調整後,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行政機構設立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機構的名稱、職責、規格和隸屬關係;

  ***三***人員數額和領導職數;

  ***四***與其他相關機構的職責劃分;

  ***五***其他事項。

  5、行政機構撤銷、合併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撤銷、合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被撤銷、合併行政機構職責調整建議;

  ***三***被撤銷、合併行政機構編制調整和人員安置建議;

  ***四***其他事項。

  6、行政機構變更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變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變更後的機構名稱、職責界定、規格和隸屬關係;

  ***三***人員數額和領導職數調整建議;

  ***四***其他事項。

  7、行政機構內設機構設定的數量有何規定?

  答:行政機構內設機構實行綜合設定,其數量不得超出上一級業務部門內設機構。內設機構設定在10個以下的,非業務機構一般不超過2個;內設機構設定在10個及以上的,非業務機構佔比不超過30%。嚴格控制和逐步減少機構數量,確需新設機構的,一般應按照同等規格、撤一建一的原則對現有機構進行優化整合。

  8、行政機構內設機構的名稱和規格有何規定?

  答:***一***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的內設機構稱處、室,規格為處級;一般不設定5人以下的處室;

  ***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稱科、室,規格為科級;一般不設定3人以下的科室;

  ***三***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般不分設機構層次。

  行政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定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其規格一般不高於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

  9、行政機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的設立及調整應履行什麼程式?

  答:由行政機構提出方案,根據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報機構編制委員會或其辦公室審批。

  10、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否設立派出機構,機構規格有何規定?

  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派出機構,規格一般不高於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實行綜合設定,規格一般不高於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

  11、機構編制部門如何確保新設行政機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職責的落實?11

  答: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對新設行政機構及其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評估,對審批後一年內未組建到位或者未正常履行職責的,應予撤銷或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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