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工作計劃
怎樣加強規範管理,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的文章,歡迎閱讀。
篇1
一、深入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大力加強公務員制度和隊伍建設
1、抓緊完成公務員法入軌執行收尾工作。全面完成公務員登記工作。認真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報批及人員登記工作。完善公務員管理資訊系統,建立公務員日常登記制度,形成動態管理機制。認真研究解決入軌執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妥善安置不予登記人員。
2、進一步健全公務員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我市公務員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公務員管理制度體系。加強政府獎勵綜合管理。積極探索建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按照人事部和省人事廳的統一部署,開展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定、職位聘任制試點工作。
3、大力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研究建立公務員培訓新機制,加強公務員“四類培訓”,組織實施公共經濟知識全員培訓等重點培訓專案,探索公務員到東部發達地區對口掛訓的模式和方法。嚴格執行職位管理、考核、獎懲任免、辭職辭退等制度,進一步增強公務員隊伍活力。加強公務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
二、加強規範管理,繼續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1、認真實施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按照省上的統一部署,抓緊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和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工作。加強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工作的指導,認真研究工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工資改革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違規現象的發生。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津補貼的清理規範工作。加強退休管理工作,確保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
2、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認真研究新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特點和功能,積極探索規範和搞活事業單位分配的措施,研究我市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的具體意見。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總結試點經驗,推動事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積極探索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兼薪管理辦法和主要領導激勵約束機制。
三、加快人才資源開發步伐,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切實加強以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專家推薦選拔辦法,組織做好新世紀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選、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推薦工作,組織開展市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評審表彰工作。抓好專家服務基地示範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專家聯絡的對口幫扶制度。健全專家資訊庫,加強專家服務工作。加大對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務力度,充分發揮博士後工作站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全面落實《德陽市2006—2010 年人事人才培訓教育規劃》,啟動高層次人才培養“550”工程,在全市專業技術人員中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科目培訓。整合人事培訓教育資源,積極開展多元化的人才培訓。
2、著力抓好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進一步探索鄉村管理人才、涉農專業技術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外出務工人才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急需的其他各類新型人才培養開發的工作機制。抓好農村人才開發示範村鎮建設,加強農村優秀人才的評價、激勵、培訓和選拔表彰工作。健全農村人才服務體系,建立農村人才資訊庫,開展農村人才市場建設試點工作。
3、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調查研究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狀況,將人才政策、工作措施延伸到社會各個行業的服務群體,努力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加強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聘用辦法,做好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考試工作。
4、積極引進人才和智力。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的政策措施和服務機制,著力抓好急需緊缺人才、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才的引進工作。圍繞我市重點行業和優勢產業,組織做好引進國外智力專案的申報、實施工作,大力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四、進一步推進機構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加強機構編制管理
1、鞏固鄉鎮機構改革成果。加強鄉鎮機關定崗人員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管理,妥善做好分流人員的後續管理,開展鄉鎮機構改革後體制執行情況調研,健全鄉鎮機構編制管理相關配套措施,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的監督檢查,鞏固機構改革成果,確保鄉鎮機構編制、實有人員只減不增。
2、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認真開展事業單位清理摸底、模擬分類等分類改革的準備工作,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認真做好獸醫、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城市社群衛生服務等體制改革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深入探討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路子,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進行撤併轉改革。健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做好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中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登記年檢及監督檢查工作。
3、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和監督檢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機構編制總量控制和動態調整機制、機構編制管理證卡制度,強化編制實名制管理,推行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公示制。研究制定控制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管理辦法和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辦法,健全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約束機制。完善縣、鄉兩級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組織體系,加強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督查。認真做好新增行政編制的分配落實工作。開展鄉鎮機構改革後體制執行情況調研。加強機構編制資訊化、網路化建設。
篇2
今年以來,我區編辦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積極開拓創新服務,做了一系列紮實有效地管理與服務工作。現簡要回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區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工作。
在去年政府機構改革工作基本結束和部門“三定”基本完成的基礎上,對政府部門“三定”執行情況進行及時評估,是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的延續,是鞏固和深化機構改革成果的一項創新舉措。我們通過及時開展評估,進一步落實政府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推動政府部門嚴格執行“三定”規定,加快職能轉變,全面準確地履行職責,確保各項改革要求落到實處。22個政府工作部門除公安局“三定”未實施外在8個方面對本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自評,重點看規定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領導職數是否嚴格執行,部門間職能劃轉是否到位,轉變職能和強化責任的要求是否落實,部門職責關係是否理順。區編辦重點抽查評估了這次機構改革具有大部制典型的區住建局、區人社局,對兩個部門的“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過細的調查和督導,多層面召開了幹部職工座談會,認真聽取了相關負責同志的情況介紹,對“三定”執行情況進行了瞭解,查閱了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機關人員名冊、幹部任免檔案、《機構編制管理手冊》等臺賬,並對“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民主測評,探索了機構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挖掘了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下一階段改革完善也形成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並經區編委會通過形成了區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報告報市編辦。
二、穩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到位,提前啟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摸底工作。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紮實穩妥推進鄉鎮機構綜合改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市下發的改革指導意見,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市、區會研究確定的關於鄉鎮政法機構、編制、職數的落實,及時擬定和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不失時機進行佈置和實施,確保了全市鄉鎮機構改革順利通過了省政府的檢查驗收。
為了策應全國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上半年,我區及時對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查摸底。根據上級檔案和部署要求,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更新了實名制資訊庫相關資訊,保證了資訊庫資料實時性、準確性和可靠性;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報表進行了核對,對相關資料進行了統計、彙總,掌握了第一手資料;走訪調查了部分事業單位,瞭解了工作人員相關資訊和思想動態;通過調研,調整了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設定,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對公益職能進行了定位,對工作任務不足或已完成階段性特定任務的單位予以撤銷。規範了事業單位行為,從機構編制管理的角度,保障了地方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三、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科學配置機構編制資源。
上半年,省市出臺了一系列嚴控機構編制設定的檔案,特別是省人民政府出臺了《江蘇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令,專門發文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審批許可權予以明確,這充分說明機構編制從上至下越來越重視,越來越嚴格。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區編辦堅持嚴管理與保運轉結合,堅持嚴控行政、調劑事業、放活用工的原則,在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設定上,實行機構“撤一建一”、編制“內部調劑”,重點向促進、改善民生和社會事務發展的公共機構建設上傾斜。既不違反規定,又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例如:為切實加強飲用水安全,在環保局環境監察局內新設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監察分局;為加快建設社會福利事業、殘疾人服務體系,新成立區社會福利院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區殘疾人服務中心;為了保障老百姓“菜籃子工程”的安全性,已啟動成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進一步規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主體資格,並將“區獸醫衛生監督所”更名為“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為促進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文化鹽都”建設事業,在區文化館增掛了“鹽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為配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在深入鄉鎮衛生院調研的基礎上,重新核定了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為加快建立我區新型對外勞務管理體制,規範外派勞務市場秩序,成立了“區外派勞務服務中心”;為切實做好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的五保物件的供養工作,確立了鄉鎮敬老院事業法人地位,並把院長納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同時,對那些職能已轉移或大大弱化的機構,我們及時予以了撤併,妥善分流了相關人員,比如撤銷了區三產辦,將區生豬屠宰辦改為掛牌機構,調整設定了區商務綜合監察大隊,整合了機構和編制。
四、加強調研,注重效益,積極探索農村中心社群建設。
衡量一個地區機構編制工作的好壞,最根本的是看促進該地區各項事業的發展還是起到阻礙作用。今年我區實施了鄉鎮區劃調整工作,緊接著又佈置了鄉鎮機構改革。如何在區劃調整和機構改革工作中,既把上面交辦的任務完成好,又把對下的好事辦理好,真正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面對這個命題,我們積極思考,縱橫比較,充分調研,確立了“用經濟區模式加快發展,用集鎮區辦法加強管理”的農村中心社群發展模式。成立了以被撤併鎮原政府所在地為主要區劃的農村中心社群,規模上按照面積1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1-2萬人的標準設定。遵循“鎮轄區管、財政單列、專項考核”的基本原則,充分整合利用存量資源促進鎮村協調發展,力求達到兩鎮合併“1+1>2”的發展成效。在機構編制管理上,農村中心社群下設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具體承擔社群的公共事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所需編制和工作人員均從所在鎮中調劑,調劑人員的編制性質不變。在被撤鎮的原財政、公安、國土、供電、教育、衛生、金融、郵政等單位作為所在鎮相應部門的分支或派出機構予以保留。中心社群管理模式執行半年來已取得積極效應,受到市主要領導肯定。
五、放大職能,強化管理,不斷提增機構編制行政效能。
一繼續推進“三責聯審”工作。年初,我們與組織、審計部門專題研究確定全年“三責聯審”專案,共6項。今年上半年,已對區人社局局長孫發金同志實施了“三責聯審”。我們嚴格按照機構編制責任稽核工作規程,通過聽取彙報、民主測評、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個別訪談等形式,認真稽核了機構編制責任,肯定了該局機構編制的工作和一些好的做法,同時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並形成了報告,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
二將事業法人登記工作重點進一步向監管轉移。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對事業單位進行年檢,從形式要件的審查提高到更實質性的審查。主管部門加強對事業單位年檢工作的監督檢查,登記管理機關對年檢合格單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年檢不合格單位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年檢工作的質量。對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與核准登記不一致的,督促辦理變更登記,特別是對區政府機構改革、鄉鎮區劃調整後,涉及到合併、撤銷、轉移的單位的各項變更進行監督。對新設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核准登記前,實地檢查登記事項是否落實,選擇已登記的2家事業單位法人進行實地監督檢查,努力探索科學的監管機制。
三深入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在去年建章立制的基礎上,今年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工作程式,嚴格入出編審批制度,定期維護實名制資訊庫,按期編制機構編制報表,強呼叫編計劃管理,與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主動加強工作聯絡,多次協商解決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工資審批等與機構編制聯絡密切的事項,相互配合協同動作辦事,形成實名制管理工作合力。
四轉變機關作風,提升行政效能。區編辦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將“三化”專項整治融入到創先爭優、創星樹牌、反腐倡廉等活動中。及時組織全辦人員學習相關會議檔案精神,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把自查整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辦務會,研究確定自查方案和整改時間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排查工作。深入做好思想發動,認真排查 “機關化”傾向、“一般化”要求、“表面化”狀態等“三化”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的具體表現,通過個人自找,科室互找,領導幫找,仔細排查在服務發展、執行制度、為民辦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實進行整改,確保排查的問題整改到位。通過完善服務承諾、考核考評、內部管理等工作機制,從服務效能提升著眼,從影響服務效能建設的細微之處抓起,注重工作成效,提升辦事效率。
下半年,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繼續面臨著挑戰,事業單位改革、審批許可權上收、經濟社會轉型等一系列涉及到機構編制的工作都需要落實到位、服務到家,作為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壓力很大,需要傾盡全力,做好工作。為此,我們打算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進一步探索機構編制管理新方法,在服務發展上取得實效。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調優調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系,運用機構編制調節手段,向重點領域、要害部門傾斜。突出改善民生,突出社會管理,多搞調查研究,多出意見建議,為全區“快增快轉、進位爭先”、實現“雙新鹽都”作出機構編制部門應有的貢獻。
二進一步推進和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一是解決我區鄉鎮機構改革的一些遺留問題。二是研究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長效方式,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將鄉鎮職能真正轉變到政策引導、典型示範、提供服務、營造發展環境和維護社會穩定上了。三是突出中心社群建設,在鄉鎮機構改革規定的總盤子內,進一步合理設定與中心社群發展相適應的機構編制。
三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督查工作。把監督檢查作為鞏固改革成果、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創新方法,強力推進。認真總結實名制管理的成功做法,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提高實名制管理效率和水平;認真學習先進地區“三責聯審”工作經驗,做好5個部門鄉鎮“三責聯審”工作,有效運用聯審結果,確保取的實效;探索“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的長效機制,通過評估不斷完善體制機制,鞏固和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成果。
四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為。以《江蘇省事業單位開辦資金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落實為依託,對全區已進行事業法人登記的單位開辦資金進行一次普查,使事業單位開辦資金達到規定要求,並選擇部分事業單位開展實地專項監督檢查。藉此把登記工作逐步轉移到監管上來。
五進一步做好機構編制工作調研和成果轉化工作。掌握機構編制工作第一手資料,學習外地機構編制工作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重點對如何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有效實施機構編制監督、開發區管理體制、街道社群行政管理體制等進行調研,並注意將調研成果轉化運用,努力使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始終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