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貸款的時候,很多人會因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違約。那麼,關於貸款違約金,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貸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貸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

  1、違約金數額的問題

  有合同的從合同約定,對於違約金的數額確定,通常是以合同約定的數額為準來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所以你當時在貸款時肯定簽訂有貸款合同,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下應當對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有約定,你根據當時的貸款合同約定數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即可。

  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約金上限的問題

  法律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如果你貸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沒有超過貸款金額的30%,也就是15萬,那麼你有違約行為時應當如約支付,如果違約金數額超過了15萬,那麼超過的部分你無需支付,因為已經超過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約定違法無效。

  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方式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合同中違約條款的約定甚為重要。

  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約定專門的違約條款,其二是在質量責任、交付責任等約定的同時進行約定,這比專門的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更隱蔽,但有一定的侷限性。違約責任的約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等等,如此約定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無法主張賠償,因此違約責任條款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實現程式、數額或計算方法,最簡便明瞭的方式就是直接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違約金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併約定。違約金條款一般約定為:甲方應當……,未……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遲延10日交付貨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項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

  一、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是指由於當事人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而引起的違約責任。在發生違約事實的情況下,只有當事人有過錯,才能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將不承擔違約責任。

  過錯責任原則包含下列兩個方面的內容:

  ①違約責任由有過錯的當事人承擔。一方合同當事人有過錯的,由該方自己承擔;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分別承擔。例如,在來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要求,要承擔違約責任。承攬人本應按合同規定對來料先行檢驗合格後,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攬人沒有對定作人提供的來料進行檢驗,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製成質量次的成品。在這種情況下,承攬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②無過錯的違約行為,可依法減免責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

  二、無過錯責任

  這一原則是指凡違反合同的行為,除了免責的外,都必須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不管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還是公民個人,只要因過錯違約,均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三、賠償實際損失

  所謂實際損失,是指違約方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在事實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一般情況下,實際損失,包括財物的減少、損壞、滅失和其他損失及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當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全面履行

  這裡所說的全面履行,是指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等***後仍應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說,違約方承擔了經濟責任後並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約束力,不能免除過錯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違約方又有能力履行,違約方就必須繼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