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生活中,有些糾紛是由財產所引起的。那麼,在法律上,財產保全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產保全法律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財產保全法律規定

  財產保全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財產保全有兩種型別:一種是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另一種是訴訟中的財產保全。

  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前,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採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

  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

  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事人申請或者主動依職權,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採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於國家賠償的壓力,一般不會主動地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麼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財產保全具體期限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機器裝置、貨物:首次一年。

  財產保全的申請書

  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糾紛,於×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訴訟。由於被申請人有可能轉移、隱匿、變賣財產,特申請給予財產保全強制措施。

  請求事項: ***寫明要求保全的財產***

  事實和理由:

  ***寫明要求保全的財物情況,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關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與要求保全財物的關係及財物名稱、數量、質量、形狀、花色、品種、所在地點及現狀等。申請的理由主要寫明需要保全的財物遭受侵害情況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緊迫性及在判決執行中的意義***。 證據和證據來源:

  寫明能夠證明申請請求的證據的名稱、件數和證據來源。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證據在申請人手裡,應隨同申請書一併遞交法院;若證據不在申請人手裡,應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線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