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和二胎在法律上的區別
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開放二胎政策就是一個天大的喜訊,可是很多家庭是允許二孩而不是二胎。那麼,到底二孩和二胎有什麼區別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二孩”與“二胎”的區別
全面放開“二孩”不會造成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數量的劇烈反彈。這是因為社會轉型對生育起較大制約影響,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生育率下降是個必然趨勢。他認為,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及現代化程序的推進,人們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及生育觀念均發生了重大變化,生活、就業、教育、醫療的成本有了極大的提升,導致人們生育意願大大降低。
由於養育子女的成本大幅提升及生育觀念的改變,人們生育意願已大大降低,今後要制定扶持鼓勵二孩的政策措施,立即廢止社會撫養費徵收。要加強對高齡育齡婦女相關生育知識的宣傳和抓好高齡產婦醫療服務水平,加大對婦幼醫療人員和裝置投入,提高對城鄉幼兒園的投入力度。
離異後再婚家庭可以生育二胎的規定
根據我國最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離異後再婚家庭也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方式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分別以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當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徵的基本標準。
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徵基本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已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加重徵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改變社會撫養費徵收範圍,不得擅自調整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不得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社會撫養費徵收指標和任務。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徵收機關***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徵收機關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的調查取證工作。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批准當事人分期繳納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分期繳納協議書,明確分期繳納期限和比例。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