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學生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在生活中,老師打學生的事件頻頻發生,但是,其實在法律上,對老師打學生是有相關規定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老師打學生的相關法律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老師打學生的相關法律規定
《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教師法》還規定,對經常的學生罵學生的教師,要依照《教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罰。《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如下***原文***: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老師打學生的處理方式
第一,安慰孩子:幫助孩子平靜情緒:抱抱她親親她,告訴她無論怎樣你就在她身邊;
第二,檢查傷勢:有無外傷或者根據孩子的表現做進一步有無內傷的檢查***一般情況下正常的老師不會下狠手導致孩子內傷的!***
第三,循序漸進的誘導孩子:使其儘可能還原事實真相。如果孩子尚小,家長要讓自己冷靜的從孩子的隻言片語中瞭解事情而不要妄下結論。
第四,找到班級其他與孩子要好的同學:詢問事情經過。這樣方便綜合判斷。
第五,給老師發信息:如實反饋孩子在家中的情況,並與老師預約面談時間。這樣做是個緩衝,既給老師提醒又給老師足夠面子,更不用擔心見面時自己言語著急而衝撞老師後引發的其他後果。
第六,面談。面談時儘可能爸爸媽媽雙方在場,以示對這件事情的重視程度,而孩子不要在場。在談話的過程中,家長不卑不亢,根據自己前期所做的工作,和老師進行深度溝通。既要肯定老師的工作,又要理解老師的工作,然後儘可能平靜的提到面談的主要目的,最後再提出對孩子以後的希望。老師不是神,她們有自己的喜怒 哀樂,同時也非常清楚事情的利害對錯,如果中間有誤會,她會解釋清楚,如果的確是老師錯了,相信老師也會有一個合理的說法給家長。
老師打學生的判刑標準
一、老師毒打學生將其打死,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 的規定處罰。
二、老師打學生,學生意外死亡
此時學生的死亡屬於意外事件,一般情況下老師並不構成犯罪,但要受到行政方面的處罰。但如果老師本身打學生的行為已經造成學生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老師存在殺人故意,而將學生打死的,構成故意殺人罪
刑法修正案九對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作出了修改,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