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後公司的股東股份怎麼計算

  公司併購是其他公司獲得代理人產權的公司運營行為,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公司併購後怎麼計算公司的股份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併購後公司的股東股份計算辦法

  上市的公司按照總資產,根據評估機構的相關證明和路演的結果實行定價和發行相應的股份數,再在二級市場上融資.然後根據現有的股份數額,計算原來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流程規則

  1、收購方的內部決策程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續期間的綱領性檔案,是約束公司及股東的基本依據,對外投資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東的利益,公司法對公司對外投資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授權公司按公司章程執行。因此,把握收購方主體許可權的合法性,重點應審查收購方的公司章程。

  其一,內部決策程式是否合法,是否經過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其二,對外投資額是否有限額,如有,是否超過對外投資的限額。

  2、出售方的內部決策程式及其他股東的意見

  出售方轉讓目標公司的股權,實質是收回其對外投資,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轉讓其股權,必須經過兩個程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獲得出售方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其二;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應取得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程式上,出售方經本公司內部決策後,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由於有限責任公司是人合性較強的公司,為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作了相應的限制,賦予了其他股東一定的權利。具體表現為:

  第一、其他股東同意轉讓股權的,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股權的,符合《公司法》第7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國有資產及外資的報批程式

  收購國有控股公司,按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的有關規定向控股股東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報批手續。

  國有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並將股權轉讓公告委託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國有股權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轉讓方式採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

  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應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宜的,應當遵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

  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設立登記。

  4、以增資擴股方式進行公司收購的,目標公司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由股東會決議,三分之二通過。

  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方式

  ***一***要約收購

  1、定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不是部分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公告:收購人在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

  3、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30≤x≤60***

  4、撤銷: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5、變更:收購要約屆滿15日內,收購人不得更改收購要約條件。***經批准,可變更***

  6、適用:

  ***1***收購要約提出的各項收購條件,適用於被收購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東。

  ***2***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二***協議收購

  1、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2、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上市公司收購針對的客體是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發行在外且被投資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包括公司庫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發行股票過程中預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後者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票後尚未登出的部分。我國現行法律因採取實收資本制,公司擬發行股票須全部發行完畢後,才得辦理公司登記,故我國公司法排斥了公司庫存股票;同時,我國僅允許公司為登出股份而購買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也屬禁止之列。據此,上市公司收購所稱“發行在外的股票”,指上市公司發行的各類股票。我國股票分類比較複雜,在接受國外證券法股票傳統分類的同時,還根據我國經濟及社會的特殊狀況,創設了若干中國特有的股票形式,如a股股票、b股股票和h股股票,此外還有流通股股票與非流通股股票等。我國上市公司收購制度所稱的“發行在外的股票”指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各種股票,不限於流通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