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小時

  現實生活中加班工資約定在勞動報酬中的具體情況。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

  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如果是標準工時制,按照下列標準計算。

  日工資=勞動者月工資/21.5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1.5

  雙休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2.0

  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3.0

  按照規定,在工作日或雙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應的補休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

  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補休的,仍然應當按照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