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人變更途徑

  想要辦理商標申請人的變更,需要的途徑有什麼?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的途徑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辦理商標變更申請的材料

  辦理商標變更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2、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須提供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3、因行政區劃名稱的改變,而使註冊人名義改變的,也應辦理變更註冊人名義手續;

  4、蓋上企業公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2份。

  商標變更申請的種類

  根據申請變更內容的不同,變更申請分為以下四類:

  ***一***變更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義和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姓名、名稱改變後,必須履行一定的手續才能承繼其商標權。否則,當註冊人行使其權力時,就不能有效證明該商標為自己所有,其商標專用權就不能及時得到保護,因為法律只承認原名義註冊人享有商標權。但是這種更改僅限於註冊人稱謂和地址的改變,與商標權的內容無關,這種變更是在商標屬於同一註冊人所有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存在商標權力的轉移,其結果是註冊人的名稱有所變化,但商標權力是連續的。

  ***二***變更商標代理人

  按照《商標法》第二十三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註冊人或者申請人需要變更其商標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商標代理人變更後,有關該商標或申請的駁回、註冊異議、爭議和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等事宜,商標局將通過變更後的商標代理人通知註冊人或申請人。

  變更代理人申請僅適用於註冊商標或註冊申請人的代理人變更,對於變更異議答辯和評審答辯代理人的,應專門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三***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

  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屬於《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變更其他註冊事項的範疇,註冊人或申請人可以通過遞交《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書》,刪減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專案。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增加了部分登出的內容,但登出部分商品或服務專案僅適用註冊商標,因此對於註冊商標,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也可以通過登出程式辦理;而對於註冊申請,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也可以通過辦理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撤回需要刪減的商品或服務專案;上述登出申請和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按規定不需要交納任何商標規費,從這個意義上說,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申請作為變更申請的一種,完全可以用部分登出申請和部分撤回申請取代。

  ***四***更正商標申請或註冊事項

  註冊人或申請人發現其商標申請檔案或註冊檔案存在明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申請更正應填寫《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這種更正不涉及商標申請檔案或者註冊檔案的實質性內容,即涉及圖樣的更改、商品或服務專案的增減變化、權利人的變動都是不允許的,一般限於由於申請人或代理人的疏忽造成的列印錯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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