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銷理由

  商標的撤銷有什麼理由嗎?商標的撤銷有哪些情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撤銷註冊商標的理由有哪些?

  商標所有人發生以下情況,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局有權撤銷其已註冊的商標。

  撤銷註冊商標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非法銷售和印製商標標識的。

  第二、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第三、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

  第四、 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

  第五、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第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不備案的。

  第七、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除此之外,對有爭議的註冊商標和註冊不當的商標,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法,作出撤銷的終局裁定。

  撤銷註冊商標的終局裁定 對違反商標法規定而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作出決定,並予以公告。商標局應當以書面通知商標註冊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商標註冊證,交回商標局。

  撤銷註冊商標的後果是什麼?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註冊商標,撤銷理由僅及於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銷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註冊。 註冊商標被撤銷的,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註冊商標被撤銷的,原《商標註冊證》作廢;撤銷該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註冊證》上加註發還,或者重新核發《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如何撤銷註冊商標複審?

  如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商標局做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複審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1、《撤銷商標註冊複審申請書》、《代理委託書》

  2、附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決定》

  3、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4、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5、商標評審延期申請

  6、註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

  7、案件答辯申請

  以上各項申請所需申請書、代理委託書均由本所提供,並由公司總裁簽字或企業簽章。

  註冊不當複審有什麼內容?

  商標註冊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做出的撤銷註冊商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通知之日三十天內,依法委託我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申請。撤銷註冊不當複審不包括經商標評審委員會爭議裁定程式和註冊不當裁定程式中被撤銷的商標。撤銷註冊商標複審申請人指經商標局撤銷商標的原商標註冊人。撤銷註冊商標的複審主要圍繞著註冊商標是否連續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使用是否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