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電勞動定員標準的探討

一、新標準的架構及主體產業定員範圍

新標準與原標準比較,架構上有大幅調整。新界定了主體產業和輔助產業的範圍,剔除了後勤服務和政府職能部分;在專業專案和工作範圍的構成上,也有較大變化。形成了按市場經濟條件下專業化、產業化、集約化的要求,構建供電企業新體制的基本模式。

新標準主體產業框架內,只包括生產、管理和黨群工作三大部分。主體產業的生產部分,只覆蓋了輸電***包括輸電線路執行維護、輸電電纜執行檢修***、變電 ***包括變電執行維護、繼電保護高壓儀表試驗和化驗、500KV換流站執行與修試***、配電與電力營銷***包括城區配電線路及裝置執行維護。供電值班、城區售電營業、用電服務、鎮及鄉村配電營業、配電電纜執行檢修、電力促銷與用電檢查、電力負荷管理、電能計量裝置管理***、電力排程與通訊、其它必備生產人員等五個大專案。

主體產業的管理和黨群工作兩部分,改變了原標準專業分工過細、上下對口設定管理機構的模式,實行對地區供電局或縣供電企業,都只給定工作範圍,運用插值計算方法,以生產定員為基數到應測算管理和黨群工作定員人數,進行總量控制,由供電企業遵循精幹、高效原則設定管理機構的新模式。

新標準將原標準屬於主體產業的輸電線路檢修、變電檢修、配電檢修工作劃出了主體產業,作為逐步與主體產業分離的輔助性業務,列入附錄A。這樣調整,為供電企業改革現行管理體制,實施主輔分開做了必要的準備。

二、農電體改後納入主體產業定員範圍

新標準結合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程序和發展趨勢,及時地將已經完成體改工作並掛牌的供電企業所屬的鄉鎮供電所,及其管理的已上劃的電力設施執行維護檢修和電力營銷用電服務等工作,均納入主體產業的定員範圍。按照配電與電力營銷合二而一的模式,單獨設定一個分項,實行綜合測算定員,由供電企業統一編制和管理。

隨著新標準深入貫徹執行,農電按新管理模式運作,不僅有利於推進理順農電管理體制,加快實現城鄉電力一體化管理的程序,而且有利於改善農電勞動組織,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農村電網和電力營銷業務規範化、標準化管理,促進農村鄉鎮供電所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步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附錄A部分及其作用

新標準在主體產業框架外設定了附錄A,並把原標準中的輸電線路檢修、變電檢修***包括主變壓器檢修和變電其它裝置檢修***、配電檢修***包括配電線路和配電變壓器裝置、配電站檢修***等專案列入了附錄入顯然,把這部分從主體產業中劃出,表明已將它界定為與供電企業有關的輔助性業務部分了。

國家電力公司總體上部署全國供電企業,實施主輔分開,調整產業結構和組織結構,要在2002年年底前完成改革現行管理體制,實現老體制向新體制的過渡。附錄A作為要逐步與主體產業分離的部分,其作用有如下幾點:

一是由於目前不少供電企業內部勞動組織形式,仍然保留著過去輸電、變電、配電設施的執行維護與檢修融為一體的現狀,這與專業化、產業化、集約化的要求相悖。新標準設定附錄A,明確了供電企業必須按照新體制的要求,調整勞動組織形式,把執行維護與檢修分開,按照新標準的模式做好基礎工作,以適應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

二是基於目前不少供電企業生產技術裝置比較陽日落後,又集後勤服務和多種經營為一身,構建新體制必須要有一個加大技術改造力度,逐步剝離後勤服務,實施主輔分開,有序調整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妥善分流安置的過程。附錄A則作為過渡期間的參考標準,給這些供電企業使用。

三是完成老體制向新體制的過渡後,附錄A可作為輔助產業組建新的經濟實體,進行經濟核算和配備人員組織生產工作的依據。

四、推行"配營合一"的管理模式

實現電力營銷優質服務的直接依託和保障,則是執行狀態良好的城鄉配電網。因此,把配電設施的執行維護同電力營銷優質服務緊密結合進行"配營合一"綜合管理,已成為一些一流供電企業首選的管理模式。

新標準改變了原標準把配電和電力營銷分開設定專案的傳統模式,將配電與電力營銷合二而一,列為主體產業生產部分的一大專案。這種專案設定上的變化是具有導向作用的。同時,新標準設定該專案還引進了電力配售密度的概念。所謂電力配售密度,是指某供電營業區擁有10KV配電線路平均擔負的售電營業戶數。一般情況下,配售密度的大小反映了配電網內使用者的密集程度,這是影響售電營業抄核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的重要因素。新標準摒棄了原標準只依據售電營業戶數測算抄核收定員人數的方式,採用先計算電力配售密度,再用插值法計算與該密度對應的定員標準,然後才依照售電營業戶計算售電營業按核收定員人數的方式。這樣,不僅使該專案定員標準更趨科學合理,也從深層次使配電與電力營銷緊密結合起來,有利於推行"配營合一"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