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規定是幾個月後可以休假

  大家都知道,不管什麼時候產假對於女性朋友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在職的女性,那孕婦的休假時間是怎麼規定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孕婦可以休假的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孕婦可以休假的時間

  並沒有絕對恰當的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身體狀況、孕期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上的壓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家庭的財務狀況也是一個決定因素,你產假休得越早,寶寶出生後上班的時間可能就越早。

  你需要根據自己孕期的進展,自身的感覺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適當時間。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國家規定產假90天***其中可休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現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併發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休息。

  有些準媽媽在第7、8個月就開始休息,而有些則堅持到生產的當天。有些女性身體狀況允許,直到生產的前一天甚至在生產當天仍然堅持上班。其實在上班時間裡,有機會多走動、忙碌起來,不但有利於生產,而且\感覺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孕婦休假的規定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孕婦工作的注意事項

  產前檢查一切正常,所從事的又不是重體力或環境惡劣或條件差的工作,則可以到預產期前1周左右再停止工作,在家休息待產,甚至也可以照常工作直至預產期。

  若工作較輕,即使在工作出現臨產徵兆休息也不為晚。但是,孕婦如果從事以下可導致流產、早產、胎兒致畸等嚴重危害母親及胎兒健康的工作,應該提前休息:

  ***1***繁重的體力勞動工作。繁重的體力勞動工作消耗熱量很多,增加心臟的輸出量,加重孕婦的負擔,會影響胎兒的生長髮育,甚至造成流產、早產。

  ***2***頻繁彎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長時間蹲位或彎腰會壓迫腹部,影響胎兒發育,引起流產、早產。妊娠後期,行動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水腫,更不適宜參加這類工作。

  ***3***高空或危險作業。有跌落危險的作業,距地面2米以上高度的作業以及其他有發生意外事故危險可能的作業不宜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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