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零食的手抄報
食品安全問題引人關注,生產不安全食品等於在禍害人民,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夠幫助你們:
央視3·15消費者權益日播出的《“健美豬”真相》的特別節目,披露了河南濟源雙匯公司使用瘦肉精豬肉的事實。這是又一起“名優”企業的食品安全問題,再次引起全社會的驚諤!在此之前,曾有毒豆角、地溝油等多起食品安全問題讓國民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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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瘦肉精”再次敲響食品安全警鐘!
瘦肉精被認為是肉製品業的“三聚氰胺”,通常是指鹽酸克倫特洛,一種腎上腺類神經興奮劑,類似藥物還有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等。將這類物質添加於飼料中,可以增加動物的瘦肉量,減少飼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從而降低成本。目前全球136個國家和地區都規定肉品不得檢出瘦肉精。2009年2月,瘦肉精導致廣州70人中毒,成為近年最受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之一。
問題豬肉在從河南出廠到抵達屠宰場過程中,一路憑藉買來的“通行證”暢通無阻,在養殖、販運、屠宰等多個監管環節一路綠燈,之所以能如此,有黑色利益輸送的原因,但更多折射的是目前監管上多頭體制的缺陷。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從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到餐飲服務,環節多,鏈條長,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這就必然要求食品安全的相關立法能夠成體系,形成一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2009年2月28日國家頒佈了新的《食品安全法》,相應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於2009年6月1日起與《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法律確定了統一的監管標準,完善了風險評估機制與召回制度,強化了安全事故的處理方式,加強了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被稱為“我國食品監管法制化程序中的重要里程碑”。
而對於一直被廣為詬病的“多頭分段管理”,《食品安全法》也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但《食品安全法》並未就多頭分段管理體制做出實質性改變,只是選擇在既有框架內“微調”,但由於各地機構改革模式、進度不一,部分地方政府的衛生、藥監職能未交接調整到位,食安辦有設在衛生、藥監、工商、經信等不同模式,各職能部門行政管理體制也不一致,加大了協調難度,監管工作未真正形成合力,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仍然無法消除,在部門之間的銜接上,也存在資訊不對稱、管理上的協調問題,成本也高。同時自《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不少省份還沒有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監管環節留有真空,《食品安全法》與《刑法》、《農產品質量法》等法律銜接也不夠緊密。
因此,監管的法律體系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應加快健全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適應形勢發展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儘快制定完善相關標準、產品認證、信用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法規。抓緊修訂《刑法》有關條文,科學界定食品安全犯罪,拓寬處罰範圍,加大懲罰力度。同時借鑑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整合農業、質監、工商、藥監、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監管資源,成立一個專職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或構建以一個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協調配合的監管體系,減少部門環節,打造一個無縫隙的食品安全監管鏈條。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全為先。食品安全不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是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國計民生問題。今年兩會期間,食品安全問題更是引起多位代表和委員的關注。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必須不斷完善監管體制。不然,不僅用瘦肉精喂出來的所謂瘦肉型“健美豬”,會鑽過監管漏洞充斥餐桌!而且,還會有更多的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