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安全承諾責任書
安全無小事。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和諧校園”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所要教師簽訂的責任書,那麼你知道是怎樣的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歡迎參閱。
篇一
大次良中心幼兒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徐水縣教育局關於教師實行“一崗雙責”的規定,我作為幼兒園的一名教師,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積極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制,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深入做好崗位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並鄭重承諾:
一、積極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納入班級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級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監督幼兒執行,自覺接受幼兒園的檢查,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深入開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通過集體教育活動、開設安全教育課、板報宣傳、演講等形式,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和社會治安教育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知識。
三、加強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按照責任分工做好幼兒在園期間各時段的安全監管工作。認真做好晨午檢工作、室內和戶外活動的安全監督,加強幼兒園午餐時段的安全監管,教師必須帶領幼兒洗手,吃飯,如廁,加強入園離園時段對幼兒的指揮疏導,保證幼兒安全入園離園。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安全護送幼兒離園。
四、認真執行班級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強班級、專業教室的所有裝置管理,隨時做好對班級所有部位及幼兒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教育活動有機滲透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幼兒進行課堂教學活動,指導幼兒正確操作和使用玩教具、器材裝置。
六、幼兒園、班級組織幼兒集體活動,要親自參加,認真組織,並做到事先進行有關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組織幼兒認真參加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八、班級發生嚴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時向學校報告,不遲報,謊報,漏報。
九、嚴格按照學校值班要求做好排查、護校、記錄、彙報等工作,按時記錄《安全日誌》和及時下傳,並認真負好責任,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向園長彙報。
十、嚴格遵照執行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及與安全工作相關的制度和規定等。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自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2011年3月12日
篇二
瓦洋小學教師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自身 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 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承諾:
一、教師自身安全承諾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 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 備、器材,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3、在八小時工作時間內,不要進行網上聊天、打遊戲、賭博、走象棋等不健 康的活動。
二、對維護學生校園安全的承諾
1 、嚴格學生考勤和請假制度,不經教師允許,任何學生或班級不得擅自離校。 未到校聽課且未請假的學生,教師上課前主動與家長取得聯絡,及時瞭解情況。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學校和家長,以便妥善處理。
2 、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要勤查勤問。上課期間,不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 、教學中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4、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5、對班級安全工作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 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
6、 全校教師,應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課堂出現的事故,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 視情節輕重對教師予以責任追究,造成重大傷害事故或重大事故的上 報中心校或教育局處理。
承諾教師簽字:
泥河鎮瓦洋小學
2015年8月31日
篇三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點名,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核實,並做好登記。
5.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6.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功能室及教具、電教裝置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所負責功能室的設施裝置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絡,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012年 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