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範本

  林流轉機制實際上是山林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延伸和發展,中心環節就是轉換經營機制,明晰產權關係,山林流轉承包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10***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11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11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範文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t訂立本合同,以資菇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權及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單位:畝、立方米

  二、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年。如經營期滿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客觀因素影響,乙方不能採伐林術歸還林地的,須按原標準繼續交納林地使用費。經營期滿且林木已採伐的,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雙方應續簽林地轉讓合同。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乙方在經營期內按——元/年畝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總計金額——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交納一年林地使用費——元,從——年起每——年交納一次林地使用費。

  四、林術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評估價向甲方交納林木轉讓費——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卜列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經營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損害受讓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