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好辦嗎

  辦理取保候審要遵守一定的制度,辦理取保候審要得到司法機關核准,怎麼辦好取保候審,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辦理取保候審什麼時間最好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申請取保候審的時機

  在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應儘量爭取在呈請逮捕之前提出申請。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後,在刑事強制措施的適用這個問題上,偵查機關接著往往就是呈請批准逮捕。明顯不符合逮捕條件或者雖符合逮捕條件但是存在特定事由的,偵查機關一般會主動決定取保候審,但是一些介乎於逮捕和不逮捕之間的案子,偵查機關一般傾向於呈請逮捕。一旦逮捕申請被批准,申請人再以不符合逮捕條件為由申請取保候審,成功的機率就很低了,因為在這種情形之下同意取保候審等於變相承認批准逮捕的決定是錯誤的。所以,一旦認為案件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應該儘早申請取保候審。從抓緊時間申請取保候審這個角度看,刑事律師儘早介入更為有利。

  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依法律師尚不能單獨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律師可以協助犯罪嫌疑人家屬並以家屬的名義提出申請。

  申請取保候審的事由

  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取保候審的事由,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包括:***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第二類、符合逮捕條件但存在特定事由的,包括:***1***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2***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4***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根據公安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取保候審:***1***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2***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在明確取保候審的法定事由之後,就要慎重選擇具體的申請事由,這直接關係到申請是否得到辦案機關的重視。目前很多人的做法就是填寫一個格式申請,這樣的申請往往得不到辦案機關的重視。筆者的做法是一旦發現符合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直接圍繞該條件進行詳細論證,對辦案機關進行說服。

  申請事由應該從正反兩方面展開,先從正面論述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條件或者雖然符合逮捕的條件但是存在取保候審的法定事由,接著從反面論述取本案適用羈押的不當之處。讓辦案機關認識到申請的正當性。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無罪可能性較大並非取保候審的法定事由,所以直接論述犯罪嫌疑人無罪可能較大對於申請取保候審並無多大幫助,但是可以換個角度,以提出疑點的方式,讓偵查機關衡量案件是否達到逮捕的條件。

  申請取保候審除了要緊緊把握取保候審的法定事由之外,還應該緊緊把握社會的大環境,恰當利用社會大環境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2009年金融危機侵襲之時,相當一部分企業經營困難,政法機關出於穩定經濟的大局考慮,對羈押涉嫌犯罪的企業高管這一問題均持謹慎態度,當時部分律師就緊緊抓住企業高管被羈押將可能對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產生不利影響這一點,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取保候審的難度。

  取保候審的時間到期處理辦法

  1、採取保證人形式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發現保證人喪失了擔保條件時,應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決定機關收到執行機關的書面通知後,應當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

  2、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3、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4、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5、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