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時間沒到可以申請解除嗎

  取保候審對當事人來說,是比較有用的制度,申請取保候審後可以申請解除嗎,有什麼條件,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取保候審沒到時間可以解除嗎的內容,歡迎閱讀。

  取保候審時間沒到不可以申請解除

  取保候審時間沒到是不可以申請解除的,並且取保候審到期後不可以自動解除的,你可以去決定取保候審機關申請解除。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取保候審的申請條件

  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式

  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式如下:

  ***一***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二***辦案單位稽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四***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