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三違處罰管理規定

  為杜絕煤礦“三違三鬆”現象的發生,明確 “三違”界定範圍,特制定了三違處罰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煤礦三違處罰管理條例

  一、一般“三違”界定範圍

  ***一***、共性方面

  1、井下不按規定正確佩戴礦燈、自救器的;

  2、乘罐、乘車不按規定排隊的;

  3、井下作業粉塵較大時不按規定佩戴防塵口罩;

  4、工作時間幹私活,看書***專業書籍除外***、看報的;

  5、井下不戴安全帽、脫靴子、關閉礦燈、自救器不隨身攜帶的;

  6、井下不正確使用礦燈,背後甩燈,燈繩打結的;

  7、“三違”人員拒絕檢查或謊報單位、姓名的;

  8、井底車場未按照規定路線行走的;

  9、井底車場及主要大巷隨地大小便的;

  10、井上下把鉤工未按規定負責把鉤、搜身、開關罐門、目接送罐等工作的;

  11、井下臨時停車地點未按規定使用行動式阻車器或掩車

  的;

  12、巷道內推礦車過巷道交叉口、彎巷及前方有人時不吹

  哨的;

  13、上下罐人員擅自開啟、關插罐門的;

  14、井下沒有系礦帽帽帶的,升井未沖刷膠靴的;

  15、人車內吃飯的、亂扔垃圾的;

  16、井下坐高壓注漿管的;

  17、其它認為一般“三違”的。

  ***二***、採煤專業:

  1、人員進入煤牆工作時未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的;

  2、液壓管路接頭未按規定正規使用“U”型銷子的;

  3、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時,未使用專用油桶和油泵;

  4、非緊急情況,使用緊急停機開關的;

  5、採煤機停機時離合器手把未打到停電位置;

  6、刮板運輸機超負荷時,反覆打倒車的;

  7、乳化液泵工不會使用折光儀的;

  8、更換液壓元件沒有停止乳化液泵的;

  9、工作面上下隅角懸頂面積超過規定,沒有按要求進行卸頂板錨杆螺帽的;

  10、工作面在採用單體支柱調整支架時,沒有使用雙防倒繩或採用遠距離進行供液的;

  11、其它認為一般“三違”的。

  ***三***、開拓掘進專業

  1、使用耙裝機時,用錨杆或撬槓代替操作手把的;

  2、使用耙裝機時,閘皮用螺絲帽或其他東西墊起來的;

  3、耙裝機停用停電後,手把未摘除的;

  4、耙矸機照明不正常使用的;

  5、耙矸機攀橛用頂、幫錨杆代替的;

  6、噴漿時,在礦車裡拌噴漿料的;

  7、工作面風管、水管接頭用鐵絲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單腿的;

  8、用活口扳手緊錨杆的;

  9、其它認為一般“三違”的。

  ***四***、機電運輸

  1、人為造成礦燈漏液、瞎燈的;

  2、操作配電裝置,不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的;

  3、高空作業,工具不生根的;

  4、人力推車時,一人推多輛礦車的;

  5、井下主道及車場記憶體放車輛未用木楔子掩車的;

  6、用電機車運送人員或礦車時未採用正向拉車方式運送的;

  7、電機車在車場倒車時,未掛鏈環、車數超過規定的;

  8、機車接近巷道口、彎道處、道岔口及前方有障礙物時,未提前減速,併發出警號的;

  9、私自掀翻礦車的;

  10、礦車掉道用電車頂拉礦車上道的;

  11、使用不符合規定的三鏈環和插銷掛車的;

  12、人車隨意停開車的;

  13、乘座人車不服從管理的;

  14、在人車執行間,未按規定關閉防護門的;

  15、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上,同一方向行駛時,未保持至少100 m 間距的;

  16、車場反向阻車器與主道之間存放礦車的;

  17、其它認為一般“三違”的。

  ***五***、一通三防及爆破管理

  1、過風門不隨手關風門者;

  2、檢修後易燃物品不及時回收升井的;

  3、運送火藥期間,放炮員與背藥工之間距離不符合規定的;

  4、採掘工作面無***箱或有箱不使用,***亂堆亂放的;

  5、爆破材料箱沒有上鎖的;

  6、做引藥時沒有采用專用工具的;

  7、其它認為一般“三違”的。

  二、嚴重“三違”界定範圍

  ***一***、共性方面

  1、無規程、措施安排或組織生產的;

  2、安全設施不完備,強令職工作業的;

  3、現場存在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未處理,強令職工作業的;

  4、特殊工種未經培訓上崗、未持證上崗或崗證不一致的;

  5、高空作業時***腳底鉛垂距地面大於或等於2米***,不按規定佩戴保險帶的;

  6、重點崗位沒有在現場對手交接班的;

  7、隱瞞工傷不報的;

  8、值班期間空崗、脫崗的;

  9、值班期間喝酒的;

  10、在崗睡覺的;

  11、帶煙、電子錶或違規帶打火機、火柴入井的;

  12、井下打架的;

  13、井下私自拆卸礦燈的;

  14、井下及井口吸菸的;

  15、故意製造安全隱患的;

  16、讓別人代替打入井卡、升井卡,或入井打入井卡升井後又入井打升井卡的;代替別人打入井、升井卡

  的;

  17、騎摩托車上下班的;

  18、乘車、乘罐擁擠的;

  19、在井底車場等時間打升井卡的;

  20、入井人員不按照規定攜帶自救器、礦燈的;

  21、通風報信人員;

  22、大巷行人不躲避電機車,行人在道岔處躲避電機車的,坐軌道的;

  23、人車未停穩摘防護鏈,下人車後禁奔跑的;

  24、不按規定乘坐架空乘人裝置的;

  25、不按規定私自摘掛猴車座椅的;

  26、大巷架空線下行走肩扛超過300mm長的金屬物件的;

  27、裝車不符合要求的;

  28、機械裝置未經驗收合格私自使用的;

  29、膠帶機、刮板機運轉期間,不走行人過橋隨意跨越的;

  30、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二***、採煤專業

  1、工作面兩端頭提前進行竄棚,回柱放頂的;

  2、工作面兩巷超前支護長度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3、採煤機、刮板運輸機等裝置檢修時不停電閉鎖的;

  4、採煤機急停開關失靈而繼續作業的;

  5、工作面在檢修採煤機或刮板輸送機時,煤壁空頂作業、支架伸縮樑或護幫板沒有使用的;

  6、工作面在生產期間,拉架距採煤機的距離超過規定的;

  7、工作面在撥支架加長段時沒有進行倒換支架立柱進回液管路的;

  8、工作面在回撤液壓支架時,磨架或拖移支架時沒有使用雙鏈條或採用雙鏈條連線環沒有上滿絲的;

  9、老塘懸頂面積超過50m2不跨落,不處理繼續生產的;

  10、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三***、掘進專業

  1、不正規使用前探樑,空頂距離超過規定;

  2、施工上、下山巷道時安全設施不齊全或不起作用的;

  3、綜合機械化掘進工作面掘進機急停開關失靈的;

  4、耙裝機停用後未二級停電且耙裝機操作手把沒有取掉的;

  5、綜掘機司機離開時,未停電或鑰匙未隨身攜帶的;

  6、綜掘機開啟時未發出警告、機身和前方有人的;

  7、幹打眼的;

  8、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四***、機電運輸專業

  1、將保護裝置甩掉不用的;

  2、電氣裝置出現失爆的;

  3、局扇風電閉鎖不合格的;

  4、瓦斯斷電儀不能正常使用的;

  5、帶電作業的;

  6、機電檢修作業時未掛停電牌、未設專人監護或搭車檢修的;

  7、絞車、膠帶機、刮板機等機械裝置未使用訊號聯絡開車的;

  8、機械裝置停止運轉後未及時二級停電的;

  10、斜巷絞車執行時,未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

  11、斜巷設施不完好、不完善或未正規使用安全設施進行斜巷提升的;

  12、斜巷超掛車的;

  13、在斜巷中摘掛鉤、裝卸料不採取安全措施的;

  14、膠帶輸送機運料期間運料範圍內有人施工的;

  15、使用刮板運輸機運送物料的;

  16、井下主膠帶輸送機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綜合保護或綜合保護現場試驗不合格的;

  17、電機車司機離開機車時,未停電或鑰匙未隨身攜帶;

  18、掩車採用石子、薄木片或其它非正規物品的;

  19、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五***、通風專業

  1、風筒迎頭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

  2、同時開啟兩道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的;

  3、瓦斯檢查員脫崗、空班、漏檢、弄虛作假的;

  4、井下區域性通風機無計劃停送風的,局扇出現迴圈風的;

  5、井下故意破壞通風設施的;

  6、煤巷或巖巷揭煤沒有使用瓦斯探頭的;

  7、瓦斯探頭不按規定吊掛的;

  8、井下未按規定使用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的;

  9、井下瓦斯超限後不採取措施仍然進行生產的;

  10、盲巷未打柵欄、未掛“禁止入內”警示牌的;

  11、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六***、爆破管理

  1、放明炮或糊炮的;

  2、未按照規定使用阻燃膠帶的;

  3、未按照規定使用腳線標誌牌的;

  4、未按規定處理拒爆或殘爆的;

  5、炮眼深度小於0.6m,無安全措施的;

  6、***箱、雷管箱不上鎖或***、雷管不及時入箱的,無人看管的;

  7、剩餘***、雷管不及時交回***庫的或私藏***、雷管的;

  8、不執行“一炮三檢”或“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

  9、爆炸材料的運輸不符合《規程》規定的;

  10、其它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三、惡性“三違”界定範圍

  1、掘進工作面割煤或爆破後,永久支護沒有形成之前,沒有使用臨時支護空頂作業的;

  2、採煤工作面在生產期間,端頭頂板錨杆螺帽拆除後,提前進行竄棚,回柱放頂的;

  3、帶電作業、不按規定執行停送電程式的;

  4、乘座礦車、平板車、花架車、無極繩絞車梭車、膠帶機、刮板機等非規定的運輸人員裝置的,扒車、跳車、蹬鉤頭的;

  5、斜巷運輸不按規定使用“一坡三擋”安全設施、不按規定使用保險繩的、放飛車的;

  6、爆破警戒距離不夠、安全警戒地點設定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未進行驗炮就作業的、私藏爆炸材料的;

  7、耙裝機作業期間,耙鬥執行範圍內有人作業的;掘進機執行期間,掘進機機身尾部至前方有人作業的;

  8、酒後入

  井的。

  四、跟班隊長嚴重“三違”界定範圍

  1、跟班期間出現輕傷以上事故的;

  2、跟班期間出現工傷隱瞞不報的;

  3、跟班期間無措施施工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4、跟班期間出現職工打架在現場不進行制止的;

  5、跟班期間出現職工嚴重“三違”在現場不進行制止的;

  6、跟班期間出現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職工無證上崗的;

  7、跟班期間出現重大隱患不整改而繼續生產的;

  8、跟班期間職工發生惡性“三違”的;

  9、跟班期間強行安排職工違章作業的;

  10、跟班期間個人發生嚴重“三違”的;

  11、其他認為嚴重“三違”行為的。

  五、處罰規定

  1、凡發生一般“三違”的,根據“三違”情節對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2、凡發生嚴重“三違”的直接責任人停工學習;

  3、凡發生惡性“三違”的,直接責任人開除礦籍三個月;

  當班跟班隊長停工學習;當班值班隊長***1500元,隊長、書記各***2500元;扣除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生產“雙基”建設考核分10分。

  4、凡發生“三違”的,其它考核按照礦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