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制度範文
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可以讓學校更好的管理學生的行為,對學生的學習有一定的幫助。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學校的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援,其中更離不開家長的配合。為加強家校合作,開放辦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學校管理,形成學校、社會、家庭育人的合力,培養合格人才,提高辦學質量,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新學期開始成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學生和家長將參與對教師和學校的評價,其結果將成為老師考核的重要依據。把新學年開學後的第一個完整的一週作為“教育開放周”,增進家長和社會對學校的瞭解。由學生家長中熱心教育事業,有一定活動能力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員組成學生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
三、大力推行家長委員會制度,讓家長真正成為學校管理的參與者,學校日常管理和重大
事項不僅要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而且要授予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的權利。
四、每學年組織兩次家長會,聽取學校關於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就學校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為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
五、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每學年適當改選,可連選連任。學生畢業、轉學等離校的學生家長,其家長代表、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取消;主任委員子女在其任期內離校時,需提前兩週提出辭呈,由常務委員會推選一名副主任委員代任,主持常務工作。
六、家長委員會成員要發揮全體家長的優勢和特長,與學校緊密協作,在依法治校、學校管理、校園文化建設、學校周邊環境治理、開展校外教育實踐等方面,積極為學校和學生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學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篇二
為貫徹落實濰坊市教育局《關於在全市中小學學校加快建立育人為本基本制度的通知》精神,充分發揮家長在學校建設中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讓家長議校事、參校政、理校務,推動家校共建、開放辦學,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三級家長委員會。
班級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統一部署下,經班主任和任課老師深入瞭解、調查和民主推薦,每班推選15——20名關心學校、支援教育且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家長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
年級家長委員會:在班級家長委員會的基礎上,每個班推薦5名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組成年級家長委員會,年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祕書1名。
校級家長委員會:主要從班級委員會成員中產生,採取家長自薦、互薦和班主任提名相結合的方法,產生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經學校校委會集體研究,並徵求各班班主任、各級部的意見,各年級按照適當比例,從候選人中產生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最後經全體學生家長表決通過。校級委員會一般由60名左右家長代表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祕書長1名,常務委員6名。
學校為家長委員會設定和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辦公條件,採取“”家長輪流駐校制,參與學校相關會議,監督學校辦學行為,記錄辦學中存在的問題和優秀典型事蹟。
家長委員會主要參與下列事務:
1.參與學校規劃制定
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規劃制定工作,為配合規劃制定做一些調查,為學校未來發展出謀劃策,並且做好宣傳工作。
2.參與學校重大活動
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重大活動的策劃、開展及評價,為重大活動提供必要支援。學校在活動前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之家長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以及時間、場地等事項。活動後家委會成員參與學校對活動的評價反饋,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家長委員會每學期都要參與學校師德考核評價,對每一個任課教師的師德滿意度劃出等級,佔師德考核測評分數的20%。
3.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到校聽課一至二次,配合學校進行教學流程管理,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參與學校專案管理
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家長、社群、安全等專案管理工作,配合學校構建完善的管理系統。
5.參與班級管理
家長委員會參與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開展好班級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定期與班主任交換意見。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參加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每個學生劃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家長可以對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方法、能力、質量進行詢問、調研和評價。同時,家長定期向家長委員會彙報孩子的思想動態,孩子在社會、家庭的表現,及時通報突發事件。每位家長都要參加子女所在班級的家長會,瞭解子女的成長情況和該班的管理情況,並按要求的形式對班主任和任課教師進行考核評價。
6.建立校外輔導員隊伍
根據家長的能力與特長,擔任學校的校外輔導員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全面培養學生。
二、聯席會議制度
班級每學期分別舉行至少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校級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集中會議,確保家長對學校辦學、監督管理的高效性和制度化。
班級家長委員會會議要求:由班主任負責組織會議,通報班級管理的工作情況和學生日常表現情況,徵求家長對班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班級家長委員會對班級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學生個性化發展與家長進行溝通和交流,積極協助班級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年級家長委員會會議要求:由年級主任負責組織會議,校級包靠年級領導、班主任參加會議,通報年級管理的具體措施和實施效果,徵求家長對年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年級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和交流。
學校家長委員會會議要求:由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會議時間,校長、分管校長和分管處室主任參加,聽取學校關於規劃、教育教學安排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家長委員會就學校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聽證,對學校管理和教師師德進行評價,為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監督建議制度
學校開展“家長接訪日”和“課堂開放日”活動,在“家長開放日”,家長可向輪流駐校辦公的“”家長反映學校辦學情況,一般問題由家長委員會當場給予答覆,重大問題由會研究或提交學校辦公會研究後給予答覆。“課堂開放日”每月不少於兩次,一次開放一個年級,家長憑聽課證進課堂聽課、評課,與教師交流學生情況。
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與委員會成員的聯絡,每學期要通過問卷、訪談、座談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征集在育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將發現的問題,分層梳理歸類,提出整改要求,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認為當前能夠實施的建議,指定相關部門和責任人予以落實,對當前還不具備實施條件,但對學校將來發展有積極意義的建議,要求校長辦公室整理歸檔,待條件成熟時予以實施。
學校要把解決家長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列入教代會工作報告,家長委員會對學校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家長委員會在實施諮詢與監督的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公正嚴明,實事求是,尊重教職工人格,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學校向家長委員會報告制度
一報告內容
一是學校的基本情況、辦學目標和思路;學校在推進素質教育、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師素質和促進學生成長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學生家長和社會普遍關心的話題,闡明學校的態度和採取的措施,求得家長與社會的支援和理解。
二是針對家長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學校組織實施情況及整改的措施。
三是對上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議題的落實情況作出彙報。
二時間與方式
學校家長委員會大的集會每學期安排兩次,第一次在學期初,通報學校工作計劃,第二次在學期末,就學校一學期以來的工作和家長委員會的工作進行系統的總結。
此外,學校與家長委員會成員建立電話、飛信、電子郵件等聯絡方式,徵求委員會成員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溝通,推動學校發展。
篇三
家長是學校管理的重要資源,家長參與學校管理一般分為家委會參與及全體家長參與,學校為了實施民主管理,全員管理,健全與完善管理制度,讓家長參政、議政,參與學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長這部分資源,為學校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參與學校規劃制定。家長參與學校規劃制定工作,為配合規劃制定做一些調查,為學校未來發展出謀劃策,並且做好宣傳工作。
2、參與學校重大活動。家長參與學校重大活動的策劃,開展及評價,為重大活動提供必要支援。學校在活動前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之家長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以及時間、場地等事項。活動後家委會成員參與學校對活動的評價反饋,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家長每學年到校聽課一至二次,配合學校進行教學流程管理,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參與學校專案管理。參與學校家長、社群、安全等專案管理工作,配合學校構建完善的管理系統。
5、參與班級管理。家長參與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開展好班級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定期與班主任交換意見。
6、建立校外輔導員隊伍。根據家長的能力與特長,擔任學校的校外輔導員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全面培養學生。
家長參與學校管理評價的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學校管理評估工作的根本目的,在於促進邵莊小學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進學校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2、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管理評估工作,體現了家長對於學校辦學的知情權、評議權和監督權,是實踐公信教育的重要措施,是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學校管理的有效途徑之一。
3、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管理評估工作,可更直接地反映家庭及社會對學校辦學及相關工作的評價意見,有利於提高教育評價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二、管理評價的內容
1、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學校管理評價的主要內容有:
1評價學校辦學條件:如領導班子、教師隊伍、裝置設施。
2評價教育過程:如學校實施教育、教學的過程和方法。
3評價教育效果:如學校培養目標的達成情況和教育、教學質量。
2、學校列入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評價的具體專案
1學校辦學思想:辦學目標的科學性、學生養成教育的有效性;學校依法辦學、貫徹教育方針的規範性包括學校規範收費、課程設定、課時安排、學生課業負擔等;家長對於學校工作滿意度。
2對學校領導成員的工作作風、管理水平和管理績效的評價。
3對校風的評價,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師素養的評價,對學生學風及日常行為的評價。
4對班主任引領班級能力的評價。
5對課堂教學思想的超前性,課程教學改革中學生的參與面和參與度,教師教學過程中評價手段的有效性的評價。
6對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的培養以及優秀學生的推薦的評價。
三、操作辦法
1、學校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參與學校評價的主要形式是與學生座談,問卷調查和家長代表評議會。
2、學校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針對學校開展的評價活動結合學校開展的督導自評、學年度考核、教學開放日活動,校長述職評議等評估活動有機進行。
3、全體家長參與的評估活動,原則上一年不超過2次含年終考核。
4、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實施評估活動,由學校政教處牽頭組織,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進行操作。
5、學校家長委員會要把調查的結果寫成材料,直接送校長,校長要做出說明。
6、學校要把解決家長委員會提出的重要問題,列入教代會工作報告中,每學期校長要向學生家長報告一次學校工作,請家長委員會評議,向學校反饋意見或建議。
四、家長委員會評價結果的使用
1、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所進行的評價結果主要向學校反饋,用於改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2、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對學校領導成員的評價結果,列入學校對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考核內容之一;對學校教師師德素養的評價結果,可列入學校對教師考核內容之一;對學校班級的評價結果,列入學校對班級考核內容之一。
五、附則
1、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
2、家長學校的活動經費來源:學校經費支援和社會捐贈。
3、家長委員在學生畢業離校後,自動卸任。
4、家長委員會不得違反教育法令法規干預學校行政、人事事務等。
5、家長委員為學校教育做出卓著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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