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合作協議書參考範本
代理合同,法律術語,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招生合作協議書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代理招生業務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招生代理業務的合作方,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合作僅指招生業務上的合作,乙方只負責幫助甲方招生,不負責學員的培訓實施工作,乙方通過自身的網站平臺及選產渠道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培訓課程進行資訊釋出、宣傳及學員諮詢解答,為甲方爭取學員資源,從而達到合作共贏。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網站釋出及宣傳的課程資訊內容必須保證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有存在虛假或違法性而導致學員退款、投訴等後果,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 乙方為甲方代理招生是一種有償的服務,甲方應對於通過乙方網站平臺及宣傳渠道獲取的客戶報名,按雙方協商好的佣金/提成***具體佣金/提成詳見附件一***,按時支付給乙方
4. 乙方負責將客戶報名及諮詢資訊以電話或傳真或QQ方式及時通知給甲方,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報名或諮詢的客戶及時進行跟進!
5. 乙方提交給甲方的已報名的學員資訊,應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作為最後登記,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給學員打折扣。
6. 對於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交費***的學員,甲方應在收到學員款項後的二天之內以電話或傳真或QQ方式告之乙方,並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得的佣金/提成,否則乙方一經發現,有權向甲方雙倍索賠佣金/提成,並立即停止對甲方招生資訊的宣傳推廣工作。
二、費用支付
1. 結算日期:對於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交費***的學員,甲方應在三天內將佣金/提成與乙方結算,如甲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向乙方支付推廣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相應推廣費用兩倍的違約金,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2. 甲乙雙方對每個培訓課程的佣金/提成可進行共同協商,協商後,由甲方給予乙方每個課程的一個最底價,學員所交的費用扣除最底價,即為乙方的佣金。***詳見附件一***
3. 匯款資訊如下: 開戶行: 開戶名: 卡 號:
三、解決重單
1. 當乙方第一次報學員資訊給甲方時,甲方應立即判斷並告知乙方是否有重複客戶!如甲方已有重複學員資訊,則乙方所報名資訊無效!
2. 乙方應以書面傳真,郵件傳送,或網上工具***QQ***通知甲方學員報名資訊,甲乙雙方同時進行登記備案該學員的報名資訊!
3. 甲乙雙方不得已任何方式更改學員報名資料進行重新報名!
4. 當甲方收到乙方以書面傳真,郵件傳送,網上工具通知學員報名資訊並已登記備案,其後報名該學員資訊均屬重單
四、協議的補充、變更、終止
1. 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戶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乙方義務。
2. 甲方有義務保證其釋出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實時性。若由此引起的任何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承擔所有責任。
3.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終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4. 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調解決,由雙方另行協商 5. 本協議沒有擔保人,補充條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書共兩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指定學員對接人: 招生專員:
對接QQ號: QQ號:
對接電話: 電話: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