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給加班費是到什麼部門投訴
一般加班都是用人單位要求的,因此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那加班沒有加班費怎麼辦?可以去哪個部門投訴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投訴部門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投訴部門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費,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加班不給加班費維權辦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卻不依據勞動法的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準備勞動合同、加班證明等證明材料。
如果沒辦法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哪幾種情形必須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必須完成的生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