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應該怎麼追討

  每逢法定節假日所有的勞動者是應該放假的,但也有被安排加班的情況,那加班的加班費怎麼算的呢?不給加班費能怎麼追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節假日加班沒加班費的追討辦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節假日加班沒加班費的追討辦法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第二、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第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在審理勞動者加班工資案件中,一般採取嚴格審理態度,也就是對於勞動者的舉證責任要求比較高,按照我們代理案件所總結的經驗來看,主要有下列三點: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追討加班費的所需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裡,加班均採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後,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採信,則是一個問題,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採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資料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摺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

  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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