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不合理用藥及其藥學干預機制分析論文
探討臨床藥師對臨床不合理用藥的藥學干預作用,旨在促進臨床醫師合理用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臨床不合理用藥及其藥學干預機制分析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臨床不合理用藥及其藥學干預機制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 為了進一步嘗試建立臨床不合理用藥的干預機制,有效管控目前臨床的不合理用藥情況,保證用藥安全,本研究根據我國目前不合理用藥的現狀,從其相關概念出發,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探討問題的根源,並在問題及原因理清之後,嘗試建立了科學、有效的臨床不合理用藥的干預機制,對提高醫師合理用藥水平、保證醫院用藥安全意義深遠。
不合理用藥主要是指臨床藥物的濫用、使用過量、選擇藥物錯誤、誤用等情況。它是相對“合理用藥”說的。目前,我國的藥物不合理使用率佔整個用藥者的比例較高,且每年住院患者因直接或間接因不合理用藥而導致或引發的不良反應逐年升高,死亡率也居高不下[1]。藥學干預***pharmaceutical intervention***主要指藥師依據《抗菌藥物在臨床上的應用指導原則》、《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所進行的用藥干預活動,包括指導醫師用藥,及時糾正不規範、不合理用藥情況,分別在臨床的查房、會診過程及平時的治療過程中進行,以保證用藥的安全性。干預機制主要指從體制、政策、監督、醫院、環境、藥師等方面對臨床不合理用藥控制綜合發揮作用的內部組織和執行變化的規律,其中藥師在臨床的會診、查房以及平時醫師用藥的過程中利用藥學原理進行指導、監督***即藥學干預***是重要方面。就其形式來說,協調各部分之間的關係以監督、指導的方式進行,特點是監督-服務;其功能方面,主要是保證管理活動有序化、規範化,具有制約的特點。隨著醫院在醫療服務中不斷改善服務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用藥監管體系,使得藥劑師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藥學知識。可見,積極干預不合理用藥非常必要,它既可以有效地降低醫院的不合理用藥率,又使治療的質量、效果得到了保證。本研究擬通過回顧國內相關文獻,瞭解分析我國不合理用藥現象,究其影響因素,汲取國際成功經驗,嘗試建立臨床不合理用藥的干預機制,以利於我國合理用藥的可持續發展。
1 研究背景
隨著我國醫療事業的不斷改革,醫院在醫療服務中不斷改善服務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用藥監管體系,使得藥劑師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藥學知識,干預醫師的臨床用藥,推進整個用藥過程的規範性,達到安全用藥的目的[1]。但臨床不合理用藥仍佔據較大比例。據有關報道顯示,藥物不合理使用率佔整個用藥者的13%~30%[2]。另據統計,住院患者每年有5000多萬例,直接或間接因藥物不良反應引起的超過5%,其中約4%死亡[3]。還有報道顯示,我國各大醫院存在非常嚴重的用藥不合理情況[4-5]。因此,正視不合理用藥的現狀刻不容緩,如何降低不合理用藥的發生率已經成為全世界亟需解決的問題。
2 不合理用藥的現狀
通過回顧性分析2010年1~12月間隨機抽取某醫院的2200份出院病歷,有476病例存在不合理用藥,佔21.6%;總的不合理用藥例次為856次。足見不合理用藥現狀的嚴重性、複雜性。
2.1 選藥
有的醫師對患者缺乏系統全面的檢查,有的對藥物知識瞭解不全面,選擇藥物不能按照患者的病情及藥物的適應證進行,與藥物的禁忌證相悖,後果不良。一般表現是適應證未得到治療、無適應證用藥、安慰性用藥、忽視禁忌證和不良反應等現象。如:把影響軟骨發育的氟喹諾酮類藥物給不滿的18歲患者使用[6];無感染依據卻應用左氧氟沙星達10 d,引起高血壓病眼底出血[7]。
2.2 用法
2.2.1 次數 隨著醫學科技的發展,藥物劑型變化很快,各種藥物出現控釋劑、緩釋劑,其型劑比普通劑量大,服用1~2次為每天量,而臨床仍執行服用3次每天量,藥劑量過大無疑。
2.2.2 時間 醫務人員藥囑不到位,患者不清楚具體的服藥時間。例如:要在餐時或餐後立即服用對胃腸道刺激性強的藥物,而促進胰島素分泌的降血糖藥物則要在餐前半小時內進服;每日晨8∶00或者隔日晨8∶00給藥法等,而臨床實踐中對以上要求重視不夠。 2.2.3 劑量 有兩種情況,即不足或過大。前者起不到治療作用或產生耐藥性,後者可引起毒副作用。臨床用藥要求對個體差異必須重視,由於肝、腎功能降低,藥物代謝、排洩減慢,一般老年人用藥劑量為2/3~3/4成人量。由於肝腎發育不全,根據體重或體表面積計算是兒童用藥劑量的特點;對特殊人群用藥的因素在臨床實踐中往往考慮不足。
2.2.4 途徑 調查發現,對於輕、中度疾病,能應用口服藥物,但由於部分醫師過於相信靜脈用藥療效,卻實施了靜脈給藥。這樣,發生不良反應的概率較高。
2.2.5 溶媒 個別醫師在選擇溶媒時對藥物的理化特性瞭解不夠,沒有充分考慮溶解度、溶液穩定性等。例如:培氟沙星要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後緩慢靜滴,溶媒不能用氯化鈉注射液、其他含氯離子的液體,否則,易產生沉澱;青黴素類及部分頭孢菌素類藥物在pH 6~7的溶液中較為穩定,宜選用0.9%氯化鈉注射液為溶媒,不能與葡萄糖注射液***pH 3.2~5.5***配伍,因為酸性或鹼性溶液均可加速其水解。
2.2.6 療程 臨床療效與用藥療程過長或過短有很大關係。例如:因細菌易對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抑菌劑產生耐藥性,用藥療程以7~10 d為宜,一般不超過14 d;對於抗菌藥物的使用,要注意在體溫正常、症狀消退後72~96 h。對於抗生素藥物的使用,要注意療程過短,治療作用不明顯,易產生耐藥菌。調查發現,臨床用藥存在違反上述原則的問題[7]。
2.3 抗菌藥物
有報道顯示,使用抗生素的20%~50%都是可疑的,為臨床上濫用最嚴重的一類藥物[8]。抗生素的濫用滋生了大量的耐藥菌,病原菌產生耐藥性是當前抗菌藥物治療的難點,是藥物失效的根源。據統計,抗菌藥物使用不當的151例,其中62例為不合理的給藥次數、療程;36例為不合理預防性應用抗生素;7例兒童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29例聯合應用不合理;17例抗生素服藥時間間隔不當或劑量大小偏差[8]。
2.4 聯合用藥
2.4.1 相互矛盾 甲氧氯普胺與西咪替丁兩者合用應間隔1 h以上,因為甲氧氯普胺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為在胃腸道形成不溶性化合物,左氧氟沙星和鐵劑同時服用可降低左氧氟沙星的生物利用度。而臨床實踐中沒有足夠注意這些問題。
2.4.2 毒性增強 在臨床上應儘量避免合用地高辛,否則,會增強地高辛的毒性,進而引起中毒。如果必須合用,一定要嚴密監護患者並進行血鉀測定,如果出現低血鉀,要趕快糾正,同時採取得力措施[9]。
2.4.3 影響代謝吸收 合用後,患者的吸收、代謝會受到部分藥物對另一種藥物的影響,出現血濃度升高、降低的現象。例如:因促胃動力藥可縮短環孢素A在胃內的停留時間,很快進行肝腸迴圈,加速環孢素A的胃排空速度,造成血藥濃度升高的現象。將促胃動力藥與環孢素A合用的現象臨床實踐中存在例項。
2.4.4 作用重疊 患者常常到醫院的兩個以上科室門診就診,會有多名醫師給患者開具處方,藥物合用的現象普遍,藥物作用重疊。另外,複方製劑常含有多種化學成分,要且忌與單方藥物、與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複方製劑合用。臨床醫務人員用藥時要特別注意。
2.5 無適應證用藥
對無明確指徵的患者,在臨床實踐上常有,例如複合維生素、營養藥、強壯藥、止痛劑、退熱劑、激素等的濫用。外科圍術期,醫生常常預防性地給患者用藥,但患者當時不存在使用抗生素指徵,即為無適應證用藥[10]。
2.6 中藥
中藥表現比較嚴重的不合理用藥情況主要有以下四種:
2.6.1 不合理聯合使用中西藥 中西藥聯用,二者相互作用複雜,易發藥害現象。臨床實踐中存在很多有例可循的病案[11]。
2.6.2 超療程或長期服藥 凡是藥物都存在偏性,服用久了就有造成傷害的可能。例如:長期服用黃藥子可能引起中毒性肝炎;長期服用黃花夾竹桃會發生洋地黃蓄積中毒;長期服用牛黃解毒片會引起白細胞減少。
2.6.3 超劑量服藥 必須嚴格控制劑量,否則,毒副作用易發。例如:大量服用人蔘易引起中毒;過量口服肉桂易引起血尿;內服黃芪過量易致劇烈肢痛;煎服威靈仙過量易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12]。
2.*** 藥證不符 臨床將腦血康膠囊用於腦出血的患者,就是典型的例子。腦血康膠囊常用於治療腦脈癖阻所致中風病,它的藥物組成為水蛙[13]。
3 不合理用藥問題的原因分析
臨床不合理用藥的根源,概括來說有“社會”、“藥物”、“患者”、“醫務工作者”四個方面。
3.1 社會方面
3.1.1 國家藥物政策 現階段,未能全面合理地協調醫藥各方的利益,是國家藥物政策存在較多不合理性的突出表現,難以確保合理用藥。與為了指導藥品的研發、生產、流通、使用及保證合理的藥品價格的國家藥物政策不符。
3.1.2 監督管理 中國現階段的醫療體制還不健全,雖然早已開始實施分類管理藥品,但受制於客觀條件,許多重要的藥品管理制度沒有被嚴格遵守和執行,藥師崗位形同虛設。藥品廣告管理不規範,醫療衛生系統以藥養醫行為普遍存在,違規售藥的現象屢見不鮮[14]。我國對於處方類藥物的管理不規範,限於客觀因素,造成大量的處方藥物都可以隨意獲得。可見,發生自我用藥不合理的現象就不難理解了[15]。
3.1.3 虛假廣告 隨著現代醫藥科技的飛速發展,新藥研發的效率大大提高,各種“新藥”不斷湧現,可是在我國真正具有療效優越、作用創新的新藥卻屈指可數。目前我國市場上銷售的大部分所謂的新藥,實際上是通過增加適應證、改變劑型、改變用藥途徑的辦法使舊藥品變成“新藥”,或通過搶仿國外到期的非專利保護藥品。它們為了迅速佔領市場,虛假廣告成為誘導患者主要形式,使患者盲目濫用藥品、對號入座。 3.1.4 傳媒業缺乏自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單純經濟利益,個別傳媒組織違法刊載虛假藥品宣傳廣告,不顧國家法律及行業道德、大眾的健康安全,加劇了不合理用藥現象的發生。
3.2 藥物
藥物有其自身的物理化學性質,每例患者的身體狀況和病情都有差異,因此對症下藥是良策,若一味求新求貴,只會讓病情加重。另外,在聯合使用藥物時,由於不同種藥物之間會發生藥性衝突,因此聯合用藥可能會產生不良反應。所以,要保證讓每例患者都能夠對症下藥,醫護人員在臨床用藥時就必須熟悉各種藥物的性質。
3.3 患者
作為藥物的直接使用者,各種不合理用藥情況普遍存在,主要有以下表現[16]:
3.3.1 缺乏醫藥知識 由於醫療條件落後,加上患者的醫藥知識不足,在農村一些地區,用藥不合理的現象經常發生。
3.3.2 文化素質低 由於患者文化素質低,因為短時間服藥沒有效果,有的不遵醫囑不能正確用藥,有的擅自停藥、換藥。
3.3.3 就診不知情 醫師因對患者在多家醫院就診不知情,所以對其用藥史缺乏瞭解,這種情況下重複用藥的情況可能發生。
3.3.4 用藥達不到全療程 有的貧困患者常常因藥費昂貴,用藥做不到全療程。他們或用家人、朋友剩餘的甚至或過期的藥品;或從其他途徑或網上購買藥品,根本保證不了質量;相反,有的經濟狀況較好的患者一味追求進口、高價藥,偏見地認為用藥越貴效果越好。
3.4 醫務工作者
現今的醫務工作者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也不能夠保證醫院用藥的合理性,具體從“藥師”、“醫師”“護士”的角度來看:
3.4.1 藥師 不合理用藥由藥師引起的主要表現在:①藥囑不清,藥物的適應證、使用方法在發藥時沒有向患者交代清楚;②藥學專業知識缺乏,對新藥知識培訓少,沒有及時掌握。
3.4.2 醫師
***1***責任心不夠:①急功近利,臨床急於求成,隨意增加用藥時間、療程,加大劑量,總是誤認為新特藥物效果好,抗生素濫用、聯用,引發了藥源性疾病、細菌耐藥性,耽誤患者治療。②開錯處方,包括寫錯藥品、劑量、規格、用法。
***2***用藥習慣:我國的臨床醫師,很多人把經典資料上所刊載的經驗、行內專家所教授的理論作為其用藥習慣[17]。而事實證明,很多用藥經驗,非經過臨床檢驗,不能改進、完善,照本宣科是不科學的。
***3***專業知識不足:①對藥物的成分、含量、藥理、配伍禁忌不清楚,要增強藥物的療效,會出現藥物抑制、重複用藥現象發生;②面對疾病複雜的患者,有的醫師在臨床開藥時,把治療單一症狀作為重點,而沒有兼顧到患者的其他疾病,可能會產生副作用或使之惡化;③各類新藥隨著醫藥科技的迅速發展,不斷誕生,使醫師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但有的醫師對新藥的瞭解、臨床經驗不足,導致用藥錯誤的現象發生[18]。
***4***利益驅使:①開藥迎合患者要求,在看病時有的患者往往指定藥名,有的醫生不考慮其對症與否,為其開藥;有的患者只要治療效果,不在乎藥品價格,醫生據此不考慮藥品的合理性,只開進口藥、貴藥,造成不合理用藥。②在給患者開藥時,有的醫生只從個人經濟利益或單位利益出發,根本不考慮患者的病情,讓趨利的一邊倒處方氾濫[19],這種開藥方法增加了患者的負擔,也極大地增加了用藥不合理的概率。
***5***壓力大,醫師忙,沒有時間更新藥學知識、全面瞭解患者的情況,給患者診療的時間太短,不適當的藥物治療可能發生。
3.4.3 護士 ①藥品專業知識不足:患者日常用藥和日常護理都是護士的基本責任,一些護士對藥學知識學習不夠,有的不熟悉患者藥物的儲存、使用時的配置;有的不清楚藥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使患者的用藥安全成問題。另外,有的護士弄不清一些藥品的概念,有的看不懂外文藥品的批註,同樣不利於臨床的合理用藥。②不重視醫囑:護理患者時注意力不集中,使醫生的用藥方案執行不正確。例如,有的不能正確掌握患者的用藥間隔時間、用藥途徑錯誤或藥品禁忌記不牢。這些無疑會影響患者的合理用藥。③缺乏責任心:護理患者時,有的護士責任心不夠,粗心大意,給錯藥的現象不斷髮生,不能督促患者在正確的時間服藥,使藥效降低。
4 不合理用藥的藥學干預機制
藥師對臨床醫師用藥進行藥學干預,可為臨床醫師科學、合理用藥提供依據,可以使臨床不合理用藥的發生概率降低,使臨床不合理用藥現象減少、醫療的質量提高[20]。
4.1 體制改革
通過改革體制和制度,實現形成相應機制的目的。
4.1.1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國家、社會層面都需要不斷深化醫藥衛生行業的體制改革,要完善基本藥物推廣、管理特殊藥品、分類管理藥品制度,加快醫藥分業管理程序,整頓藥物流通秩序,規範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對處方藥品嚴禁宣傳和推廣,強化醫療機構監管及行業自律,形成良好的合理用藥的社會氛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繼續深化,使合理用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進一步為全社會所認識。
4.1.2 實現“醫藥分離” 應加快醫藥體制改革的步伐,加大財政投入的力度,還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的真相,在醫療機構系統,實施“醫藥分離”體制,改變醫院以藥品收入為主要利潤來源的現狀,使這隻導致不合理用藥產生的無形之手永遠消失。
4.1.3 釋出相應的執業藥師法 在加強行政監管,促進醫藥行業守法自律經營的同時,政府應早日釋出我國的執業藥師法,保障執業藥師在藥品經營、使用中的執業地位,真正地貫徹、執行“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稽核、監督、調配,提供用藥資訊和諮詢,指導合理用藥,檢測治療藥物、評價藥品療效”的職責。
4.2 國家政策
對於國家來說,從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制訂上要進一步對合理用藥予以關注,對常見病臨床路徑也要同等關注,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全面落實要積極推行。不少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由於政策差異,目標、利益的不盡一致,甚至相互矛盾,醫藥衛生界就單一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案,效果很難達到預期。筆者認為,為了避免對責任、目標、要求的認識差異,克服部門、政策、措施間對立現象的發生,要立足於從總體上確定醫藥衛生的目標來制訂國家藥物政策,還要與整個醫藥行業的具體實際契合,便於協調統一,衛生保健人人共享的目標就可以順利實現[21]。 4.3 行業監督
加強行業監督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基本任務,醫藥體制改革的不斷地深化是實現行業監督目標的基本途徑。
4.3.1 加強合理的用藥制度 要建立合理的用藥制度及行業職業規範,必須對臨床醫師、藥師、其他醫護人員用藥方法、原則進行強制規範,力爭把大處方、藥物濫用的發生率降到最低。
4.3.2 藥品監督管理的協作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一方面積極配合各級醫療機構,加強合作;另一方面要強化對他們的管理約束,加大行業的監管力度,執法要嚴,促進行業機構形成良好的自律作風。
4.3.3 嚴厲打擊不法行為 要加強對藥品生產、銷售各個環節的規範,加強對醫藥代表、經銷商的管理,對擾亂市場的不法行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須進行嚴厲打擊,把“三公”原則真正落實到藥品招標過程中,嚴防不合理用藥現象的發生。
4.4 行政監管
對各級各類醫院臨床診療、用藥行為的規範、監管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基本職責、任務,必須盡職盡責,完成任務。
4.4.1 價值觀導向 醫療機構應強化現代藥物治療學思想“以人為本”的理念,創造良好的醫療服務環境,淨化醫務人員的靈魂,要明確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是錯誤的,從患者利益出發,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必須堅持“安全、有效、經濟、適當”的合理用藥原則。
4.4.2 建立臨床用藥系統 醫療機構要建立一套可行的臨床用藥系統,加強管理臨床用藥、臨床藥師隊伍建設,在臨床治療中要高度重視藥師藥學干預作用的發揮。
4.4.3 建立檢查、監督、評價標準 “評價醫療機構是否合理用藥的指標”由WHO推薦,可以在日常的臨床監督、評價中將其改造調整、應用。建立醫生信譽檔案,對醫生的合理用藥情況進行年度評估,在資格認證、職務***稱***晉升中發揮效力。
4.4.4 積極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 及時做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醫藥部門要重視並積極實施臨床用藥監護,要及時分類、登記、交流不合理的日常處方;要採取多種方法進行不良反應監測,主要是全面系統地監測量大的、新進藥品及抗菌藥品;醫院要做到組織、人員、措施、重大事故處置預案“四落實”,真正在醫院落實合理用藥[22]。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同樣離不開藥師作用的發揮,從瞭解到收集、報告,都離不開藥師。
4.5 各級各類醫院***藥***部門
4.5.1 組建合理用藥委員會 醫院要立足本院實際情況,制訂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度、合理用藥制度,組建專門的合理用藥委會,負責用藥指導原則、處方管理、病歷分析、檢查、監督、反饋、整改等工作,對規範、監督臨床用藥行為做好制度保障。
4.5.2 建立臨床藥師制度 每科室設立臨床藥師崗位,指導臨床藥物合理應用,對於常見不合理處方原因進行定期分析、指導,共同參與臨床處方的制訂、藥物選擇。藥師的指導要深入到臨床用藥過程,隨時給予藥學干預,提升用藥合理性、規範性,有效保障患者的治癒率[23]。
4.5.3 培訓交流 為實現合理用藥的目標,及時糾正醫師的用藥觀念,各級各類醫院***藥***部門要經常組織專家進行提高醫師合理用藥方面的新知識,尤其是新藥方面的講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24]。在醫院內部進行學術討論會,以“合理用藥”為專題,及時為醫師們的用藥經驗交流提供平臺。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用藥原則,定期學習提高藥學知識,對本科室新進藥物品種進行集中學習、考核,對於藥物知識、臨床應用考核不合格的臨床醫師進行停崗學習[25],務必使處方開據人員瞭解常用藥物的臨床使用方法、使用範圍、使用注意等藥學知識,營造醫院內部濃厚的學術氛圍。在搞好培訓的同時,各方面的交流活動也很重要,必須積極開展。要給相關人員、國內同行、國外專家創造交流機會,使行業內新的用藥知識、經驗為大家所共享,整個行業的臨床用藥水平得以提高,促進合理用藥的發展。
4.5.4 加強醫院醫生醫德教育 通過讀書、先進代表表彰等方式加強醫院醫生的醫德教育,嚴懲收取藥品回扣、開據大處方[26]等惡劣行為。
4.5.5 加強合理用藥宣傳教育 一方面,就合理用藥而言,要大力宣傳藥品管理方法,搞清楚基本藥物的概念同合理用藥的關係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加強對患者的宣傳教育工作:①要嚴格按時服藥,遵守醫師、藥師的處方,嚴禁改變藥物或劑量,防止不良後果發生;②鼓勵患者積極參加一些合理用藥、健康管理等宣傳活動,使用藥知識增量、基礎醫藥知識水平提高;③患者在服藥時,應積極配合護士,堅決執行醫囑,避免用錯藥。
4.5.6 積極開展藥學監護 ①強化藥學資訊服務:醫院藥學部門要經常收集整理國內外相關資訊,如藥品的不良反應、合理用藥知識、藥品的相互作用、療效、研究、評價等,根據療效、安全、費用的原則,建立和維護醫院處方集,要以患者為本。編寫藥物使用須知、臨床藥學通訊也不失為藥學資訊服務的有效途徑。②用藥諮詢服務:主要包括門診藥房和住院藥房。其中,處方藥的使用交待、患者用藥的其他諮詢是前者的諮詢內容。後者的諮詢內容包括:藥品的用法、劑量、配伍禁忌、不良反應,諮詢方式以電話為主,執行主體是護士;藥品的作用機制、名稱、正確用法、觀察及早期發現不良反應,諮詢方式是深入臨床科室直面患者,執行主體是藥師。
4.5.7 制訂處方稽核標準,落實處方點評制度,點評結果進行全院公示 把處方的質量列入臨床各個科室的考核內容,建立處方稽核獎懲制度,將臨床醫生處方合理性情況和績效獎金掛鉤,處罰不規範處方所屬醫生,可分為警告、限期整改、處方權暫停、處方權取消、使用降級、證書吊銷等級別。
4.6 藥師
干預臨床不合理用藥是藥師的重要職責,對保證醫院用藥安全、提高醫師合理用藥水平意義重大。藥師既要做好處方稽核、調配工作,又要強化藥學服務的理念,深入臨床藥學一線,指導醫師對患者合理用藥。
***1***掌握藥物的基本知識是對藥師的基本要求。藥品的商品名、通用名,成分構成、藥理、劑量、不良反應、禁忌證等基本常識藥師必須掌握,要做到不亂開或開錯藥,能對症下藥。
***2***對患者病情,藥師要注意觀察,防止發生差錯事故;對醫師在臨床中出現的不合理用藥問題藥師要及時檢查,指導其合理用藥,促進其用藥水平的提高[27]。
***3***藥學干預內容:①藥的用法、用量是否適當,患者有無出現不良反應;②沒有適應證用藥,是否適合聯合用藥;③給藥是否重複,藥品選擇是否符合患者的實際病情;④是否清楚藥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確保用藥的合理性,聯合用藥是否科學、合理;⑤醫囑是否清楚明白、易懂,如用藥時間、方法、禁忌、服藥後的正常反應等。
***4***藥師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增強責任意識。不斷學習業務,提高對處方質量的稽核能力,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把用藥差錯率降到最低。
***5***指導患者合理用藥是藥師的基本職責和義務,一方面要對患者普及合理用藥的基本知識,清楚合理用藥的意義,另一方面要告訴患者不合理用藥的嚴重性[28]。
***6***醫療機構要履行職責,加強藥師的臨床實踐。醫療機構要從思想上引起重視,制訂相關的制度,採取有效的措施,保證把藥師的臨床實踐落到實處,使藥師參與臨床用藥、藥物資訊諮詢、藥物監測等活動。實現兩個“三位一體”***藥師、醫師、患者;藥師、醫師、護士***結構,為監護患者的用藥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7 社會相關各界的支援
有效的不合理用藥干預機制,同樣離不開社會相關各界的支援:①遵守國家法律、行業操守是大眾傳媒的責任和義務。不但對違法違規的醫藥廣告要堅決拒載,而且對有關合理用藥的科普文章要大力宣傳,促進公眾合理用藥的意識不斷提高。②涉藥機構要積極宣傳合理用藥,以社群、街道、工廠、農村、學校為陣地,開展宣傳諮詢活動,促進群眾走出“凡藥必能治病或有益於健康”、“用藥總比不用好”的誤區,樹立患者自我合理用藥的意識。
5 小結及展望
合理用藥,既需要醫務人員的努力,又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既有很強的專業技術性,又有很強的政策性,可謂為系統工程。所以,要促進合理用藥,就必須採取綜合性的管理措施,運用系統論的觀點、方法、技術,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建立有效的不合理用藥干預機制。機制的構建不是簡單、絕對的,而是紛繁複雜的系統工程,從體制改革、國家政策、行業監督、行政監督、各級醫院醫藥部門、藥師到社會各界的支援,不同側面、不同層次必須互相聯動,取長補短,聚為合力,實現超越,對做好合理用藥工作意義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