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勤管理規定3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和員工考勤的規範管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考勤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關於考勤管理規定1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 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06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關於考勤管理規定2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 公司考勤使用OA線上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週實行雙休制度。公司週六、週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月度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後一日。

  第五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准簽註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並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並於返回公司後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註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早退按次數核算,每月達到或超過5次者,按遲到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日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者,除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額工資外,給予記大過一次的處分;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員工應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出差。出差結束,應辦理相關的銷差手續,作為考勤依據。如因時間緊急不能按照規定辦理出差申請、審批手續的,出差結束後應予及時補辦。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審批表》的,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執行總裁審批。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返回時還需在《出差審批單》上填好返回時間,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曠工論處。副經理級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部門總監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執行總裁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執行總裁請假時,須在祕書處辦理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

  第四章 加班管理

  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由於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未在規定有效時間內完成則不按加班計算。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單》,交給部門負責人審批,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加班分為週末加班和平時加班***即週一至週五晚上加班***兩種。加班須超過4小時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請,並可以申請相應的補休。如果加班4至8小時者,可申請補休1天;加班超過8小時,但不足12小時的,可申請補休2天,以此類推。晚上加班超過22點以後的,次日上班允許晚到1小時,不列為遲到。

  第十六條 因工作需要實行值班制,由人力資源中心安排輪流值班。因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需對工作時間作臨時變動安排的,由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第十七條 特殊專案或重要臨時突發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對於加班,員工如申請調休,需填寫《補休稽核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方可補休,否則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申請補休,一次不可超過3天,次數不可超過2次,如確有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並報執行總裁審批後方可補休。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一年內的加班時間可以進行等量補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補休完,公司將在年度績效評核中予以考慮其獎金待遇。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於員工轉正之後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癒後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並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後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後,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影印件等相關證明檔案。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報人力資源中心複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上班後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銷假核准許可權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 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矇騙主管准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託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後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後,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籤批。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經部門經理籤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准。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執行。

  關於考勤管理規定3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簡訊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資料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裝置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計程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