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規定範文3篇

  為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及差旅、住宿工作,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出差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出差管理規定1

  1目的

  為了明確有關部門***崗位***的權利、責任,規範公司的出差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員工出差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部門經理負責對下屬人員出差申請的初步稽核,並聽取工作情況彙報。

  3.2財務資產部負責差旅預算金額的稽核。

  3.3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員工出差申請的進一步稽核。 3.4總經理負責對副總經理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並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對其進行檢查和評價。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出差審批管理

  出差分市內和市外;市外必須經董事長同意,市內原則上由分管領導批准。

  4.1.1各級人員必須根據分管領導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提出出差申請,填寫《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在《公司公

  務差旅審批表》中寫明出差人員、事由***主要目的***、起止時間、地點、接洽單位、差旅隨行人員和費用預算等各項內容。審批流程走完後,去財務資產部預領備用金。

  4.1.2各級領導應認真稽核下屬人員提出的出差申請,從需要和實效進行把握和控制。

  4.1.3嚴禁任何人員未經領導安排批准,自行決定出差或擅自改變出差行程路線,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一律自理,並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

  4.1.4 公司高管出差須經董事長批准。 4.2出差前的工作安排

  4.2.1各級領匯出差前應委託臨時代理人,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的工作安排及有關事務,並委託其負責處理。

  4.2.2其餘人員出差前應向相關領導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事項。

  4.3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4.3.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應按照預定計劃完成工作任務,並認真做好工作記錄。

  4.3.2在外期間要自覺遵守國家法規和社會公德,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進行有損公司的言行。

  4.3.4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果需延長出差時間或者到預先未安排的地點繼續出差,應事先採用電話請示的方式向

  相關領導彙報,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4.3.5出差人員完成工作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公司上班。 4.4其他管理

  4.4.1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與代理人***或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繼續履行本職工作。

  4.4.2按規定向相關領導彙報工作,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出差情況彙報表》,送相關領導審閱、批註意見後,交有關人員。

  4.4.3各級領導在《出差情況彙報表》上對出差人員工作完成情況做出準確的評價意見。

  4.4.4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彙報表》交總經理儲存;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出差情況彙報表》由分管領導儲存。

  4.4.5出差回來後,按照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的有關程式規定報銷差旅費用。

  4.4.6如果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用超過預算費用的30%,出差人員應在《出差情況彙報表》內寫明原因。

  4.5檢查和考核

  4.5.1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4.5.2分管領導負責對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5其它

  5.1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 6附件

  6.1《公司出差情況彙報表》 6.2《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

  公務差旅審批表

  出差管理規定2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確保相關工作順利完成,同時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規定。

  差旅費是指離開南京城、郊區展開公務活動所必須的費用***含出國境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差旅費實行憑據報銷與定額包乾相結合的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出差管理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出差的申請和審批 一、申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一***,詳細填寫出差目的地、出差日程、出差事由、出差人數、出差計劃和差旅費用預算等報行政組備案,否則以礦工論處。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部門責任人,待出差歸來後補辦手續。

  3、同一地點或同一任務由兩人以上出差的,由全部出差人員集中填寫一份《出差申請單》。

  4、出差期間出差人員也必須完成當天工作日誌,作為出差人員工作考核和報銷的憑據。

  5、申請審批流程:員工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稽核確認分管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出差返回一週內憑相關憑證報銷。 二、機票/車票預定

  1、出差人員交通工具以火車、汽車為主,也可利用公司車輛。

  2、出差人員因出差路途較遠或者出差任務緊急,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乘坐飛機。員工機票訂購需填寫《員工機票訂購登記單》***附件二***,連同《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籤批後交公司行政組定購。

  3、飛機票由行政組統一訂購併報銷,非特殊情況不得自行購買。火車票、汽車票由出差人員自行訂購。

  4、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規格詳見第三

  條***,須事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同意,並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

  第三條 差旅費用標準

  1、出差住宿標準、工作餐費及其他費用的限額標準因地區經濟發達狀況的不同加以區分;具體分為一類地區與二類地區,一類地區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廣州,二類地區為其它地區。

  出差住宿標準及交通、工作餐費限額標準表

  說明:***1***因特殊商務需要,需超出標準的費用,應事先在《出差申請單》中註明,由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2***出國***境***的所有申請、報銷均需公司高層審批。

  1、出差時間不足8小時的***按車票、飛機票上起始時間和到達時間為準***,交通費、餐費定額標準減半。

  2、出差人員住宿費按公司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突破上線需寫情況說明,由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否則按照上線執行,對於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3、出差人員使用公司車輛出差,可憑有銷單據報銷城市間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不再報銷市內的交通費。特殊情況需寫情況說明由分管領導簽字批准。 4、公司各級人員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產生的業務接待費用,隨出差申請表一同審批。宴請客戶或由客戶招待時,不再報銷同時段個人餐費。臨時發生的業務接待費用,電話請示組長或分管領導後按實報實銷處理。宴請客戶標準及實施細則由業務組另行規定。

  5、出差期間因工作業務發生的列印/影印/傳真費、郵遞費、公物託運費等,憑有

  效票據按實報銷。

  6、出國人員的住宿費用原則上按實報銷,住勤補貼歐美地區無特殊情況下暫定為20美元/天,不再另行報銷其他的伙食費用。

  7、外出培訓,培訓費中含食宿費用的,不再予以綜合補貼。

  第四條 會議、外派的差旅費

  1、職工離開南京市城、郊區參加會議***含各類培訓***,在途間的城市交通費、住宿費、餐費、補助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

  2、會議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餐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照會議管理規定統一支出,公司內不再予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按照上述差旅費報銷規定報銷。

  3、職工在南京市區駐場檢測,滿8小時以上,補助為每天50元。離開南京市城,郊區進行駐場檢測,補助為每天100元。該補助由具體專案經理負責考核統計,納入專案經費支出,每月工資發放日發放上月駐場檢測補助。

  第五條 差旅費借款

  1、各級員工因公出差有預借差旅費需要的,持分管領導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2、借款人借款時需要填寫一式三聯的《現金借款單》,借款單存根留於財務處做借款憑據,借款人足額歸還借款時,出納人員將現金清點無誤與借款單核對相符後,開具收據,將收據和借款存根一併交借款人留存。

  3、借款人填寫《現金借款單》後需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籤批。 4、借款人和還款人必須為同一人,不得由他人代為還款。

  5、借款人借款後應及時到財務處核銷借款。借支原則為:欠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

  1、 作為因公出差的唯一合理化憑據,《出差申請表》是報銷出差費用的前提條件,出差人必須將《出差申請表》作為《費用報銷單》的必備附件一併向相關部門提交。

  2、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用報銷單》,要求填寫報銷部門、日期、出差人姓名、事由、起止時間地址、住宿費、交通費、住勤補貼、及其他費用。各欄不得少填漏填,小寫金額與大寫金額必須一致,後附發票適當摺疊並統一貼上於費用審批單反面左上角,發票大小不得超過差旅費用報銷單。

  3、兩人及以上共同出差的,出差費用由一人按照實際出差情況填寫報銷單並一次性報銷完畢。

  4、差旅費用報銷在出差回來後一週內執行。差旅費報銷單由報銷人填寫,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交財務部門稽核後,由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

  5、員工遺失出差期間原始單據的,需自行承擔差旅費用。遺失借支差旅費用的,不得重複借支申領差旅費用。出差之後未返回公司而離職者,公司可從其薪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1、出差回來三個工作日內,出差人必須填寫《員工出差報告》***附件三***,彙報出差情況,不按規定提交的,費用自行承擔。

  2、根據考勤制度,如外出人員未及時與組長、分管領導或公司聯絡,差旅費用及相應補貼按標準的50%予以報銷和發放。

  3、國外出差實行單次申請制度,相關人員需在出國前向公司報備本次出國的詳細計劃、具體行程及各項費用預算,經公司批准後執行。

  4、出差期間,原則上出差人不得延長出差時間或更改出差路線。 如出差途中出現突發性疾病、意外傷害、臨時性工作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出差時間或更改出差路線的,出差人應向部門負責人及原《出差申請表》最終批准人電話請示,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相應調整。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後應根據實際出差情況,第一時間重新辦理《出差申請表》審批程式,否則實際出差情況與原《出差申請表》不符之處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並對出差延時部分按礦工處理。

  5、員工出差期間,無論時間提前、延遲或出差時間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論,不支報加班費。

  6、員工出差期間擅作私人旅行、探親、訪友,或藉機處理私人事物,由此產生的增支超支部分,不得報銷;若從事違法犯罪事情,經查證屬實者,除依法究辦外,須賠償公司全部出差費用及一切相關損失。 7、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行政組。

  出差管理規定3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稽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稽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稽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稽核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