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規定範文3篇

  公司財務管理規定旨在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下面是公司財務管理細則,歡迎參閱。

  公司財務管理規定範文1

  第一章 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 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 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 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 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 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 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 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 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 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 資產管理

  第十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 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四條 報表種類

  1. 旬報

  2.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 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 上報時間

  1. 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 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 報表要求

  1. 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 上報時間應準時。

  3. 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 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 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 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 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規定範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範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現金,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現金的使用範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並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並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範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後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註意見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審批後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後,工程款按所籤合同執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專案負責人報送經工程專案監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式報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待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後,按規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於一年,其餘款項進行支付。

  2、裝置等採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手續,並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於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 稅務發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製、保管、領用、登出,並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銀行預留印鑑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 發票的管理

  1、發票領用、保管

  ①由出納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櫃存放;

  ③發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並由經辦人簽字。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辦理開票手續,並於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票開據、作廢

  ①發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票;

  ②發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准後方可領取支票。支票結算完畢後,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後的發票交出納登出支票,未經出納登出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 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後支付的原則。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准;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費用報銷手續

  1、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並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票附表,由財務人員稽核,第十八條 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後,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務核算及賬務處理。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彙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佈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並於每月底記完賬後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餘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複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髮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黴爛變質及發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裝置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並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裝置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並就裝置、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規定範文3

  為了加強公司餐廳的財務管理,結合餐廳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 餐廳財務由公司財務負責指導監督,實行獨立核算。

  二、 餐廳的小灶的核算有餐廳分賬核算統一管理。

  三、收入:

  1、刷卡收入。以公司現有職工人數按照早餐2元,午餐8元晚餐5元的標準刷卡,月末餐廳按照職工刷卡次數與標準計算出當月金額向公司清算,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未能刷卡的,需要寫明原因並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能向公司清算。

  2、招待收入。以公司批准的招待憑證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清算。沒有公司批准的不準清算收入。

  四、主、副食的採購:採購要實際招標,選定信譽良好、物美價廉的供應商。做到採購成本低廉,食品優質安全。餐廳採購的商品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出、入庫資料準確無誤。

  1、入庫:採購物品由庫存管理員和餐廳會計共同驗收,有餐廳會計開具入庫單。經採購人員、庫管員、餐廳會計分別簽字後,庫管員入庫並記倉庫賬。餐廳會計記財務賬。

  2、出庫:指定專人負責領料。領料人根據需要提出領料清單,經餐廳主管批准後到倉庫領料。庫管員根據批准的領料清單發料並開具出庫單。出庫單領料人、發料人必須填寫齊全。由庫管員、餐廳會計分別記賬。

  3、盤庫:月末餐廳有關人員會同公司財務人員參加盤點。以倉庫賬本月末庫存數為準,對倉庫物品逐一盤點,填寫倉庫盤點表。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字。要求倉庫物品與倉庫賬相符,倉庫賬與財務賬相符,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五、餐廳的主、副食發生的正常損耗、變質等情況,需要列出損耗清單並查明原因經行政、財務領導批准後有餐廳會計列銷。不經批准的損耗不準列銷。

  六、餐廳人員的工資按公司確定的數額包乾使用,擔應嚴格執行財務核算要求,按實際人數和實際列支的工資如實反映,嚴禁弄虛作假,虛列工資。

  七、建立餐廳備品臺賬,確定保管使用人。及時登記備品的增減情況,定期進行清查。確保備品賬務相符。

  八、小灶耗用的主、副食按實際用量核算,水、電、人工等相關費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攤。盈利控制在5%-—10%之間,最高不得超過10%。

  九、每月6號之前向公司財務報送餐廳財務報表,經公司財務稽核後向有關領導報送。

  本規定自發文起執行,執行中遇到有關問題與財務中心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