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五條細則
國五條是指在2013年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五項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全文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案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資訊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資訊釋出管理。
解讀八大要點
一、認真落實穩定房價的工作責任
二、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等政策
三、加大中低價位住房供應力度
四、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六、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七、完善商品房價格管理制度
八、完善房地產調控聯動機制
政策分析
南京市釋出了落地細則,提出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嚴控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上漲等八大事項。
重申限購、控價、保障
此次南京市出臺的《市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基本上是對此前南京房產調控政策的重申。其中,對於限購政策的重申表態最為明顯,要求“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要求,南京市必須嚴格執行2011年的限購政策,凡在南京市新購商品住房,在簽訂認購協議前必須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各相關部門應按限購要求,從嚴稽核,嚴格把關。
通知重申,在簽訂認購協議前就必須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同時要求開發商嚴格執行。
通知的另一個重點,是要求嚴格執行商品房價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和“一價清”的規定,嚴格在申報價格以內對外銷售。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物價、住建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專案,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
通知同時還提出,加大中低價位住房供應力度,確保邁皋橋、花崗、岱山、上坊四大片區保障性住房今年年底基本交付使用,並加快周邊的公建配套設施建設。
全面推進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全年完成190萬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萬平方米危舊房片區的拆遷任務,完成70個小區、800幢房屋的出新整治任務。
20%個稅未具體涉及
3月份南京新房、二手房成交量都達創下新高,因為國務院“國五條”細則,提出將對二手房轉讓徵收20%的個稅,同時要求上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不少買房人因此紛紛“搶過戶”。
而昨日南京市出臺的通知中,對此熱點新政並未提及,只提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認真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住建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資訊互通共享,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認真貫徹國家和省關於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同時,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