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原則教程

  現代室內設計需要滿足人們的生理、心理等要求,需要綜合地處理人與環境、人際交往等多項關係,需要在為人服務的前提下,綜合解決使用功能、經濟效益、舒適美觀、環境氛圍等種種要求.設計及實施的。以下是有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一***室內裝飾設計要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室內設計是以創造良好的室內空間環境為宗旨,把滿足人們在室內進行生產、生活、工作、休息的要求置於首位,所以在室內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使用功能要求,使室內環境合理化、舒適化、科學化;要考慮人們的活動規律處理好空間關係、空間尺寸、空間比例;合理配置傢俱、綠化植物等陳設,妥善解決室內通風、採光與照明,注意室內色調的總體效果。

  ***二***室內裝飾設計要滿足精神功能要求

  室內設計在考慮使用功能要求的同時,還必須考慮精神功能的要求***視覺反映心理感受、藝術感染等***。室內設計的精神就是要影響人們的情感,乃至影響人們的意志和行動,所以要研究人們的認識特徵和規律,研究人的情感與意志,研究人和環境的相互作用。設計師要運用各種理論和手段去衝擊影響人的情感,使其昇華達到預期的設計效果。室內環境如能突出地表現某種構思和意境,那麼,它將會產生強烈的藝術感染力,更好地發揮其在精神功能方面的作用。

  ***三***室內裝飾設計要滿足現代技術要求

  建築空間的創新和結構造型的創新有著密切的聯絡,二者應取得協調統一,充分考慮結構造型中美的形象,把藝術和技術融合在一起。這就要求室內設計者必須具備必要的結構型別知識,熟悉和掌握結構體系的效能、特點。現代室內裝飾設計,它置身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範疇之中,要使室內設計更好地滿足精神功能的要求,就必須最大限度地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

  ***四***室內裝飾設計要符合地區特點與民族風格要求

  由於人們所處的地區地理氣候條件的差異,各民族生活習慣與文化傳統的不一樣,在建築風格上確實存在著很大的差別。我國是多民族的國家,各個民族的地區特點、民族性格、風俗習慣以及文化素養等因素的差異,使室內設計也有所不同。設計中要有各自不同的風格和特點,要體現民族和地區特點以喚起人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室內設計主要特點

  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許多學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見解、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鑑的觀點,例如: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絡,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

  我國前輩建築師戴念慈先生認為“建築設計的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內涵的建築空間,把空間效果作為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而介面、門窗是構成空間必要的從屬部分。從屬部分是構成空間的物質基礎,並對內涵空間使用的觀感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畢竟是從屬部分。至於外形只是構成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

  建築大師普拉特納***W.Platner*** 則認為室內設計“比設計包容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築物要困難得多",這是因為在室內"你必須更多地同人打交道,研究人們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們感到舒適、興奮。經驗證明,這比同結構、建築體系打交道要費心得多,也要求有更加專門的訓練"。

  美國前室內設計師協會主席亞當***G.Adam*** 指出"室內設計涉及的工作比單純的裝飾廣泛得多,他們關心的範圍已擴充套件到生活的每一方面,例如:住宅、辦公、旅館、餐廳的設計,提高勞動生產率,無障礙設計,編制防火規範和節能指標,提高醫院、圖書館、學校和其它公共設施的使用率。總之一句話,給予各種處在室內環境中的人以舒適和安全"。

  白俄羅斯建築師Eo巴諾瑪列娃***EoPonomaleva*** 認為,室內設計是設計"具有視覺限定的人工環境,以滿足生理和精神上的要求,保障生活、生產活動的需求”,室內設計也是“功能、空間形體、工程技術和藝術的相互依存和緊密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