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法律制度
商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制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展,更加強調“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這種天命觀的影響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即“下帝”也稱天子。
因此,執行占卜的神職人員——巫,史等,在商朝社會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
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闢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佔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儲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音鬼***,我乃劓***音易***殄***音舔***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外以極刑——割鼻、満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音千***”。“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瞭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満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音易***殄***音舔***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音海***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王子比干極力勸阻其父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他兒子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音有***裡***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