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基督的復活

  基督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之一,是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假設基督沒有復活,基督教就不存在。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

  復活節講章:基督復活的真確

  基督在世上時曾再三預言祂要上耶路撒冷,在祭司長、文士等人手下被殺,第三日復活***太一六:21,一七:22-23,二○:19,二六:32***,又以約拿的三日三夜在魚腹中,預表祂的復活是神最大的神蹟***太一二:39-40***。不信祂死而復活的神蹟,甚麼神蹟都不必信了。這樣,祂的復活可信嗎?真確嗎?誰編述這麼一項難以置信的謊言,竟然可以欺騙了二千年來不分智愚、階級、種族的人群,尊祂為主為王?基督教就可以憑這麼一個虛假的故事影響全世界嗎?基督福音真理若建基於無稽的謊言,怎能把無數罪人騙成好人?

  一.使徒們的改變

  耶穌的門徒們在祂被 b u的那一夜,已驚惶逃散***太二六:56***,連一向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不認主***可一四:71-72***。但主復活後,彼得與十一使徒站起來向幾千群眾公開見證耶穌死而復活***徒二章***,甚至彼得、約翰公然反駁那些曾逮捕耶穌,並禁止他們見證基督復活的民間官長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若不是確信主復活,他們不可能有這種改變。

  二.使徒們作證無名利可圖

  十二使徒都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沒有金錢、權勢、社會地位,他們見證基督復活,毫無好處。反而經常在受逼迫、鞭打、恐嚇的逼迫下,大膽傳福音。誰會在這種情形下編造謊言,自討苦吃?

  三.是當時***非日後***作見證

  使徒們不是在基督死後隔了一兩年或一、二十年才見證祂復活,而是在當時基督昇天後十日就開始作見證。基督被釘十架的事,是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的事。若向當時的人編造這麼大的謊話,很容易對證被人拆穿,無道可傳了!

  四.有可能偷屍嗎?

  基督被埋葬時,法利賽人與宗教領袖,請求彼拉多封墓,並派兵丁把守。***太二七:62-66***基督復活後,他們賄賂兵丁,說是祂的門徒把屍體偷走。***太二八:11-15***偷屍不像偷財物,難以收藏,卻很容易查出。只須把屍首擺出來,誰也不能再傳甚麼福音了!

  五.官府為何不追究揭封?

  墳墓是經官府加上封條的,誰揭封就等於敵對官府,理應繼續追查,就算到處張貼z-府追查偷屍的告白,也足以使人懷疑基督是否真正復活。但當時的宗教領袖雖多方恐嚇逼迫見證祂復活的人,從未光明正大的通緝偷屍賊。

  六.是否門徒幻覺?

  基督的門徒是否可能因思念他們的夫子,以致在精神上發生幻覺,以為是看見祂復活?不是。幻覺只在一片段時間發生,當時使徒們並非愛耶穌到會發生幻覺的地步,他們不會因幻覺而一再冒死作見證,並且主復活有四十天之久,多次在不同的地方向門徒顯現,又曾一次向五百多人顯現,到使徒寫哥林多前書時,仍多有活著的。除在耶路撒冷顯現外,另有一次是在祂未死之前預約會在加利利山見眾使徒。***太二六:32,二八:7***從猶大到加利利,由南到北,步行數日的路程,十一個使徒不可能單憑幻覺,趕到加利利見主顯現。

  七.四福音的記載動人

  細讀四福音書記載,有關基督復活顯現的經過,真切動人,卻不用文藝手法而是記敘式的體裁,各用不同的角度記載不同的片斷與經過,全無渲染的文筆。那四個在不同時地寫書的人,不可能事先商討寫作方法,而是各自寫出所確知的真情,才可能有那麼動人的敘述。

  八.在四福音中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是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大人”之稱路加共用了四次,其餘三次分別用於腓力斯大人***2次***,與非斯都大人***1次***,都是巡撫級高官***徒二三:26,二四:3,二六:25***。所以提阿非羅極可能是屬於巡撫級***省長***的尊貴人。路加對基督復活的顯現;婦女們報告主復活;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跟主的談話情形……若有任何虛假,這位大人很容易查究。但路加繼續給他寫了使徒行傳,可見他所寫的路加福音已被提阿非羅大人認同。此外路加福音還詳記基督受死前,巡撫彼拉多如何明知基督無罪卻把祂定了死罪,直言不諱,都證明聖經的忠實可信。

  九.七日的第一日取代了安息日

  創世記第二章二節說神在第七日安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神以創造的安息日***第七日***作為他們跟神立約***律法之約***的憑據***出三一:12-17***。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十七節肯定了以色列人所守的是第七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創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但基督復活卻在七日的第一日,聖經明說:“安息日將盡,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已經復活了。”***太二八:1-7***基督若沒有復活,不可能有主日取代安息日的歷史,而且全世界在這日放假,為方便人敬拜神。1940年代之前華人教會都稱主日為禮拜日***與現今西方以星辰的日期為名,稱主日為太陽日大不相同***。

  十.空墳墓與裹頭巾

  基督教救主的墳墓是空的,這是基督教歷史所留下的珍貴見證。從使徒保羅因為是在羅馬屬土的大數***Tarsus***出生的公民,而受到羅馬z府的保護情形***徒二三:12-35***,看來當時的羅馬雖然在封建的君王政權下,卻有相當程度的法治。為甚麼基督的墳墓會空了?既然z府封了墳墓,屍首失蹤,怎能不查究?只有一個解釋,就是基督復活了。此外,使徒彼得與約翰當日聽見主復活,特地跑到墳墓去看,見包裹基督屍體的裹頭巾放在一處,細麻布又另放在一處***約二○:7***。若屍首被偷,怎會把裹頭巾等物卷好且分別放好?所以基督復活是真確的事實。

  基督的死而復活證明祂確是神的兒子***羅一:4***,而為我們贖罪;所以祂的死可使萬人得稱為義。“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現今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已長遠活著為信靠祂的人代求,而拯救他們到底。但那些否認祂是救主的人,祂怎能為他們代求呢?

  問題討論:

  1.耶穌基督的復活對使徒、對現時信徒生命的改變?

  2.基督復活是否偷屍?幻覺?

  3.安息日與主日。

  二

  講章——死裡復活的基督

  讀經:林前15:1-4 林前15:14-15

  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信仰中最基本的教義之一,是信仰的根本。基督教福音的根本就是基督的死與復活,而且這根本又是福音的主要內容,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這信仰就成了空洞理論,傳的人也是枉然,信的人也是徒然,也就沒有今日的基督教會。

  一、基督復活的見證

  1.物證:空墳墓的見證──基督教最大的見證

  有一位神的僕人說:基督教的奧祕有兩個空——空肚子與空墳墓。空肚子就是童女的肚子,本來該空卻沒空,耶穌是聖靈感孕,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這也說明了道成肉身的真理;空墳墓,墳墓是埋葬死人的,本來不該空反而空,顯出了基督復活的大能與復活的生命。

  為什麼是空的?一是被人偷了,二是復活了。誰偷?門徒、恨他的人。恨他的人不可能偷,因為他們偷了,正應驗了耶穌的預言:他死後三天覆活。所以他們擔心說:如果屍體不見了,那迷惑就更大了,於是派重兵把守。門徒也不可能偷,因有重兵把守,他們只是些軟弱的小民。二既然人死了,偷來有何用?

  所以,空墳墓證明耶穌真的復活了!

  2.人證

  聖經上講耶穌復活後至少有十一次向當時很多人顯現,這些人見證了耶穌的復活,特別是使徒們的見證。他們曾跟耶穌三年半,對耶穌的生死復活有著親身經歷,不但親眼看見空墳墓,且多次看見基督復活後的顯現***林前15:5-8***。所以在初期教會他們奮不顧身為主作復活的見證,如果沒有復活他們不是自己騙自己嗎?不但作見證,最後都為道就義,現在還留下他們當時所寫的聖經,就是最大的見證。

  保羅的老師迦瑪列對否定基督復活的人說:不要擔心,如果他們的頭死了,他們必散了,歸於無有,然而,不是“散了”,而是“聚了”。今天每主日就有億萬萬人聚在一起敬拜他,這是個活的見證。你我都是他的見證,今天他若沒有復活,你我來幹什麼?你我來聚什麼?

  3.史證

  耶穌那個時代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他著作中說:奇哉,拿撒勒人耶穌死後三天覆活了!

  二、基督復活的身體

  1.是形體

  是個有形的身體,也有骨也有肉,槍疤釘痕都在,並能看的見摸的著***約20:27,路24:39/43***。復活的耶穌對多疑的多馬顯現而且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又對軟弱去打魚的彼得他們幾個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可見,復活的主有血有肉,真實的身體。弟兄姐妹,這也給我們一個看見:我們的信仰不否定身體,所以要保養顧惜,成為聖潔,為主所用!

  2.是靈體

  雖然是形體卻又是靈體***林前15:44-45***不受空間、時間、物質的限制,此身體無重量可稱,無體積可量,不需物質供應,能穿透門戶,隨意出現或消失,但又不是幽靈是個靈體。

  3.是榮體

  又是個榮耀的身體,潔白髮光***林前15:43,腓3:21***總而言之,基督復活後是帶著完整的身體昇天,也是個靈體,更是個榮耀的身體,第二次再來也是個完整的榮耀的看得見的身體降臨***啟1:7***。

  三、基督復活的意義

  1.帶來拯救

  基督的復活,戰勝了死亡,帶來了拯救。“死”是人類的最大仇敵,人不能戰勝,感謝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得勝了死權***來2:14-15***並釋放了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的人***林前15:54-55***。

  2.帶來安慰

  馬丁路德有一天非常的愁苦,他灰心喪氣,因為教皇要殺他。他對教皇提出了挑戰,教皇要殺他。所以那天他的妻子就穿了一身孝服走了進來,馬丁路德說:“誒!奇怪,你給誰戴孝啊?”他的妻子說:“基督死了!”馬丁路德莊嚴的說:“基督是活著的,他不可能死的。”他夫人說:“那麼為什麼你會灰心喪志呢?”馬丁路德恍然大悟,他說:“對啊!耶穌基督活著,我還怕什麼呢!”所以從此以後,他在他的桌上寫了四個字:“他是活的。”藉著這句話,他有很大的信心來戰勝一切的困難。他開始把教會帶回到聖經中來,帶回到上帝的話語中來。他面對前面的艱難,他不懼怕。所以有多少的神學家說:“馬丁路德如果沒有神的同在,一百個馬丁路德也死了。”但是神就保守了他,讓他創辦了路德會,然後他把教會從天主教的僵化中改革出來。

  “他坐著為王,到永永遠遠,雖洪水翻騰我堅定仰望你!”復活的主他隨時給我們帶來安慰,他有復活的大能,他有復活的生命。

  3.帶來盼望

  在基督裡眾人都要復活,但各人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彼得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汙、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3-5***

  三

  基督的死裡復活

  讀經:林前15:1-4,路24:1-9

  當我們留意第一世紀門徒所傳的資訊,一定發現其中有一點幾乎是每一次都出現的,那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復活。福音是什麼?就廣義而言,從可1:1來看,它包括了舊約對基督來臨及其一生的預言,來世目的,他的死和復活等。就狹義來看,保羅在林前15:1-8清楚列出,福音包括了兩個重要資訊:第一,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並且埋莽了,證實他的確死了;第二,他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覆活了。我們從何知道他的復活?藉著他向門徒的顯現。可見無論從廣義與狹義對“福音”所下之定義來說,基督之死與復活是福音的中心,在耶穌所行的神蹟中,他本身按先知及他自己的預言死而復活,可以說是最重要的。這是我們信仰與盼望的由來,是我們新生命的基礎。要真正認識主基督是誰,要真正認識基督教的信仰是什麼,我們必須認識清楚主基督的復活及其意義。

  一、基督復活的重要

  關於主耶穌的復活,在教義上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必須明辯。新派神學家,誤以復活和精神不死,併為一談,他們殊不知主耶穌的復活,和基督教的信仰,乃有重大的關係,實為信徒救恩之永恆的根基。

  主基督的復活,對門徒甚至整個基督教的信仰,有著無比的重要性。

  1、主基督復活證明了他是誰

  彼得第一篇的佈道資訊說,主的復活證實了他是主,是基督。

  1***惟有神掌管生死之權,主的復活正宣告他就是那生命的主,這一如他所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這亦暗示了他實在擁有一切的權柄。

  2***“耶穌”一名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主被取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他的復活證實了他的確是救主,能勝過死權和罪的權勢。

  3***他的復活也證實了他乃是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基督***,他是王,是祭司,是先知。否則,在他一個人身上是不可能完全應驗了先知有關彌賽亞的預言的。

  2、主基督復活證明了他的職分

  “基督”***Christos***一字是從希臘文而來的,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Messiah***,原有“受膏者”的意思。在舊約時代,有三種職分的人是受膏的,一是君王,二是祭司,三是先知。主的復活證明了他乃是完全的君王,完全的祭司,及完全的先知。

  1***完全的君王──君王本來是神的代表,表彰了神與人同在。然而,在舊約時代,沒有任何一位君王是完全的。換句話說,沒有任何君王能真正代表神治理他的子民,因為君王均被他們的罪所轄制。惟有復活的主基督是完全地代表了神。

  2***完全的祭司──祭司本來是代表人與神和好的“中間人”。然而,祭司本人都有罪,他們無從代表人認罪,更無法擔當人的罪。惟獨主耶穌是以無罪的代替有罪,他的復活證實了他確有赦罪的權柄與能力。

  3***完全的先知──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但有誰能完全瞭解神的奧祕,有誰能完全知道未來?只有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的神,他的復活證實了舊約及他所預言的絕不會落空,都要一一應驗。

  以上三種職分,在舊約時代,好象一個影子,到了耶穌來世,便完全顯明瞭,一一在他身上完全實現。所以“基督”一詞在主來世後,便不再用於任何人身上,只有他是真正的基督。

  3、主基督復活與他現在的工作

  聖經所載主現今的工作與他的復活有不可分割的關係。沒有他的復活,他現今一切的工作均不可能實現。這些工作包括:

  1***差遣聖靈──聖靈要住在信徒心中作保惠師,也作門徒將來得基業的憑據。在信徒犯罪時,他會責備及提醒他們;在信徒要作決定時,他引導他們;他也使他們在事奉、見證主時有能力。門徒經歷聖靈的同在,證實了主已復活及昇天了***參約16:7,14:26,15:26;弗1:13-14***。

  2***賜門徒永生──沒有主的復活,也絕對不可能會有永生。主耶穌本身若沒有權勝過死亡,他也無權賜人永生。然而,門徒所經歷的生命改變,神同在的豐盛生命,正是他們已得著永生的最好明證***參約11:25,12:24-25***。

  3***成為教會與一切受造物的元首***參西1:18,弗1:20-23***。

  4***成為信徒的中保──他復活後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為信徒祈求***參約壹2:1***。門徒禱告蒙允的經歷,證明基督已在執行其中保的工作,豈可能沒有復活之理?

  5***賜下恩賜──他賜各種恩賜給門徒,使他們能有效地建立信徒,建立基督的身體***參弗4:8-13***。這種工作乃建立在主的復活上。沒有他的復活,便不可能有這回事。現今教會信徒所經歷的各種恩賜,包括那些超自然的恩賜如治病、趕鬼等,正是主已復活的明證。

  6***預備地方給信徒***參約14:2-3***。

  4、主基督復活與他將來的工作

  主的復活與他將來要作的一切也是分不開的。沒有他的復活,以下的一切工作將不會實現:

  1***死人的復活──這包括了教會被提前已經離世之門徒的復活,還在生之信徒的被提,千禧年王國的建立,末日的復活***未信而已離世者***及主的審判等,都將建立在主復活的基礎上***參林前15:12、22;約5:28-29;啟20:12-14***。

  2***基督與教會的“婚筵”──教會要被提,將來教會與主合而為一,這一切乃是與主的復活分不開的***林後11:2;啟19:7***。

  3***基督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基督作王完全建立在他復活的基礎上。

  4***新天新地──若基督根本沒有復活,這應許亦將要落空,人將活在絕望之中。但主復活的事實宣告了信徒的終局及盼望是什麼。

  5、主基督復活與聖經的可靠及權威

  主的一生,具體而清楚地應驗了先知及他自己逾三百個的預言,證實了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的,是“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的。主的復活也指出主的再來,死人的復活受審,新天新地等,亦將要一一應驗。

  二、基督復活的見證

  從主向門徒的顯現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客觀的事實,使我們不能不相信主的確已復活了。

  1、官長的防備

  因主曾多次預言自己的復活,所以羅馬人和祭司長早有防備,派了守衛的兵丁去看守主耶穌的墳墓,慎防有人偷屍。

  2、空的墳墓

  沒有任何一個宗教教主的墳墓是空的,他們都死了。惟獨主耶穌的墳墓是空的,裹頭巾及細麻布按原來的形狀卷著,表明了主的身體已經復活,變成了超越時間與空間的榮耀身體;也表明了主的身體是毫無掙扎過或被移動過的。

  3、有足夠的目擊證人

  主復活最大的明證不是空的墳墓,乃是他復活後向門徒的顯現。他曾單獨向一個人***如彼得、保羅、雅各、抹大拉的馬利亞等***,二個人***往以馬忤斯的門徒***,三個人***婦女***,七個人***在加加利海捕魚的門徒***,十個人***除多馬外的使徒***,十一個人***眾使徒***,一百多人***臨昇天前***,甚至五百多人顯現,是不可能以“幻覺”解釋的。請注意:這些門徒在看見主復活前,甚至在看到的時候,亦曾不信、懷疑,以為是幻覺,以致主基督要以實際的行動──將釘痕的手及肋旁給他們看,與他們一同吃,證實他實在已經復活***參約二十24-25;路廿四36-43***。

  4、有足夠的時間向門徒顯現

  主一共有四十天之久與門徒同在,而每次顯現都有頗長時間與他們談論神國的事,與他們同吃,同行……以致門徒能從懷疑到相信,知道他乃是靈魂與身體一起復活了。

  5、門徒的改變

  主的弟弟雅各信主,顯然是因為看見了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保羅從逼迫教會突然改變成為主殉道的使徒,完全是因為復活的主向他顯現。其餘的門徒,都是從“惶恐驚懼”改變為甘心樂意冒死見證主,且為主殉道的使徒。還有,雅各因為信仰及傳主的道被砍頭,司提反因為主作見證被人用石頭打死,彼得被倒釘十字架,保羅於監獄中殉道,主耶穌肉身的弟弟雅各被人從殿頂推下跌死殉道,約翰被放逐至拔摩島等等。我們可以說,每一個使徒都為了見證主的福音而殉道。為什麼他們有這些改變?因他們都看到主的復活及復活帶給他們的盼望,所以都能視死如歸。若主的復活不是千真萬確的事,若他們沒有見過、聽到,甚至摸過復活的主,他們可能有這樣的改變嗎?

  6、門徒的良心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5節說,若基督的復活不是事實,則他們根本就是作假見證,有可能嗎?保羅說,這根本是不可思議的事。若門徒作假見證,對他們是毫無好處的。

  1***對他們的今生毫無好處。若他們這樣作見證,隨時會受逼迫,被監禁,被毒打,被燒死,被斬首,被拉去喂獅子,失去他們的一切。事實上,單在第一世紀,因要為基督的復活作見證而殉道的信徒,已超過十萬以上。

  2***對他們的來生亦無好處。若他們相信聖經,則他們一定曉得十誡中的一誡是“不可作假見證”,而耶穌亦曾多次教訓他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魔鬼***”***太5:37***。保羅亦曾說,明知故犯作假見證者,就好象犯其他罪如***、拜偶像等一樣,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這樣看來,若他們所見證的並不是他們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甚至親手摸過的,這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常見的情況是:在嚴厲的逼迫與壓制下,人不敢認自己是信徒,明明經歷過主的愛,明明是信的,亦不承認。筆者在中國大陸就見到無數信徒因怕勞改、坐牢,及怕被冠上“牛鬼蛇神”的稱呼,受逼迫而否認了自己的信仰;直至形勢好轉後才敢承認是信徒,痛悔自己曾否認主基督。

  7、信徒的品格

  歷世歷代以來,真正能對社會,對非信徒產生影響力的,不是傳道人的口才,乃是信徒生命的見證。他們的品格及愛心,是決定教會是否有生命力的因素。壞樹不可能結出好果子,同樣,好樹也不會結壞果子。若使徒所傳的乃謊話,他們無從培養誠實的門徒。任何真正重生的信徒皆曉得,甚至連“白色的謊言”***不會傷害人的謊言***也不是主喜悅的。從第一世紀教會在逼迫下的增長情形來看,門徒不可能沒有經歷過主復活及向他們顯現。換句話說,他們的見證不可能是假的,甚至不可能有任何誇大的成分。

  8、反對者無聲的見證

  當使徒瘋狂地傳主基督復活之際***據約瑟夫的《猶太古史》所載***,那些佔絕對優勢的反對者,竟拿不出半點證據指出使徒之見證有虛謊或誇大的成分。若門徒所見證的不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有可能連一點點反對的證據也沒有人提出來嗎?任何人都曉得,一些***只能騙一些人,卻不能騙所有人;只能騙人一時,卻不可能永遠騙人。在那麼多的門徒中,只要一、二位叛教者將其中一些“虛謊”揭露出來,整個***便會不攻自破。然而,事實告訴我們,從來沒有任何人提出過任何證據,指出使徒之見證有誇大或虛謊之成分。我們只見到無數歷史、考古資料印證主基督復活的事實,可見主基督復活不可能是假的。

  三、基督復活的因素

  基督的復活在舊約聖經早已有預言***詩16:9-10,賽53:10-11***。他在世時自己也預言過***約2:18-22,太12:39-40,約10:15-18,太16:21***。為什麼主耶穌這麼肯定自己就會復活呢?他復活的因素在哪裡呢?

  1、他有復活的特性

  主是聖潔無罪的主,死亡的權勢不能勝過他,也不能拘禁他***徒2:23-24***。死的權勢是罪,他是為我們的罪而死,藉著死去已經敗壞了死權,所以不能將聖者撇在陰間***詩16:10***,這死被得勝吞滅了。

  2、他有復活的生命:約11:25,10:18

  生命在乎主,復活也在乎主。主的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們的生命掌握在神的手中,所以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為自己死***羅14:7-9***。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路12:20作警戒***

  3、他有復活的大能:徒2:32林前15:20-22太28:2-7

  主復活時地大震動,石頭擋不住,封條封不住,兵丁守不住,麻布捆不住,因他有復活的大能。

  四、基督復活的身體

  基督的復活並非只是他復生了,即靈魂與身體重新聯合起來。如果他的復活只不過是如此,那麼他就不能被稱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也不能被稱為“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西1:18;啟1:5***。基督復活的真正性質,乃是他的整個人性,包括身體和靈魂,重新回覆到他太初原有的能力完善,甚至達到一個更高的地位和程度。

  主復活的身體,已經過重大的變化,他能忽然顯現,忽然不見,非常神奇,但卻又是一個真正的身體***路24:39***。這個真正的身體,又非等於說是“血肉之體;”主耶穌復活以後的身體,乃賦有新的元素,可以適應屬天環境的榮耀身體。主耶穌復活以後,他已變“成了叫人活的靈。”

  1、是形體

  是個有形的身體,也有骨也有肉,槍疤釘痕都在,並能看的見摸的著***約20:27路24:39-43***,只是沒有血***林前15:50***,因為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2、是靈體

  雖然是形體卻又是靈體***林前15:44-45***,不受空間、時間、物質的限制,此身體無重量可稱,無體積可量,不需物質供應,能穿透門戶,隨意出現或消失,但又不是幽靈是個靈體。

  3、是榮體

  又是個榮耀的身體,潔白髮光***林前15:43腓3:20***。總而言之,基督復活後的身體帶著完整的身體昇天,也是個靈體,更是個榮耀的身體。第二次再來也是個完整的榮耀的看得見的身體降臨***啟1:7***。

  五、基督復活對信徒的意義

  主的復活至少帶給門徒以下的意義:

  1、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那些在主裡死了的人,將要與基督一樣的復活,這是主耶穌應許所有相信他的人的。

  2、主以復活表明他有權赦免人的罪。他的死的確是以無罪的代替有罪,但我們從何知道他已勝過罪的權勢?他從死裡復活便是確實的答案。無疑,信徒在真正悔改信主後,都可以經歷到罪得赦免的平安,然而,主的復活帶給我們更重要的一個保證,就是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永不被記念***詩103:11-12***。

  3、主的復活帶給門徒新的價值觀與人生觀。門徒能不注重地上的事,而注重天上的事,輕看短暫的,而重視有永恆價值的。門徒清楚自己在世生活只不過是寄居的客旅。每個人始終有一天要去到父神那裡交帳。到底將來我們的賞賜有多少,完全繫於我們在世上是否盡力求神的國與神的義。這種人生觀亦帶給我們遵行神旨意的動力。為何在受逼迫、苦害時,門徒也能愛他們的仇敵?為何門徒能如同主一樣饒恕那些虧欠他們的人?為何門徒可以忍讓人而不斤斤計較所謂“公平”?門徒如何才可以無條件地愛那些別人認為是不值得愛的人?這些問題的答案皆離不開主復活所帶給人終極的盼望。

  4、主的復活使我們確知我們所信的乃是永活的真神與救主。他乃真神,完全操縱著生命的主權,他實在是救主。我們的信仰不是建立在含糊的假設或信念上,乃建基在歷史的事實上。因這歷史事實,我們才有確實的資訊可傳。我們甚至可以根據主的預言告訴世人這世界將來的命運如何,勸他們早日悔改歸主。

  5、主的復活使門徒確知自己在神裡面的地位與身分。主的復活及聖靈的降臨,使我們有重生的確據,又確知自己實在已成了神的兒女,這地位是無人能奪去的。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至58節總結基督復活與門徒的關係時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