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重生講章
重生,也就是說涅槃,獲得新的生命。當然這只是狹義的理解。廣義地說來,重生是獲得新的生機,比如說大自然的復甦,這也是一種重生。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約翰福音》 3:1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
《約翰福音》 3:2 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
《約翰福音》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約翰福音》 3:4 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約翰福音》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約翰福音》 3: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一、什麼叫做重生
重生不是一個名詞,不是一個理論,乃是一個事實.
重生不是一箇舊生命的改變,而是聖靈進入我們裡面使我們得著新的生命.
重生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它是必須的事——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女必須重生。
二、為什麼要重生
《創世記》 2:7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世記》 2:16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創世記》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必定死指的是靈的死,不是肉身的死.亞當,夏娃犯罪後,罪孽使人與 神隔絕***以賽亞書59:2 ***,人不再是有靈的活人.不能與上帝交通,不得住在樂園裡,不能進上帝的國。
《哥林多前書》 15:50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 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從肉身生的是血肉之體,是能朽壞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從聖靈生的是屬靈的生命,是不能朽壞的,才能承受上帝的國。
所以今天我們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女必須重生。
三、怎樣才能重生
《約翰福音》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水是指什麼?***
《彼得前書》 1: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 神活潑常存的道。
《雅各書》 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水是指上帝的道.也是表明悔改,正如施洗約翰是以水施悔改的洗禮,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題外:悔與改***
重生就是從上帝的道、從悔改和聖靈生的,每個重生的人都是先聽見上帝的道知罪悔改、信靠耶穌得聖靈的重生。
重生的表現/標記/記號:
1、堅信耶穌是基督
《約翰一書》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 神生的。
2、保守自己,不敢/害怕犯罪,因為有聖靈內住.
《約翰一書》 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約翰一書》 5: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注:有古卷作“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箴言》 4:23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注: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
3、勝過世界
《約翰一書》 5:4 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約翰福音》 16:33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雅各書》 1:14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約翰一書》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一個未重生的人就會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約翰福音》 3:1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
《約翰福音》 3:2 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
《約翰福音》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約翰福音》 3:4 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約翰福音》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約翰福音》 3: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一、什麼叫做重生
重生不是一個名詞,不是一個理論,乃是一個事實.
重生不是一箇舊生命的改變,而是聖靈進入我們裡面使我們得著新的生命.
重生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它是必須的事——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女必須重生。
二、為什麼要重生
《創世記》 2:7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世記》 2:16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創世記》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必定死指的是靈的死,不是肉身的死.亞當,夏娃犯罪後,罪孽使人與 神隔絕***以賽亞書59:2 ***,人不再是有靈的活人.不能與上帝交通,不得住在樂園裡,不能進上帝的國。
《哥林多前書》 15:50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 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從肉身生的是血肉之體,是能朽壞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從聖靈生的是屬靈的生命,是不能朽壞的,才能承受上帝的國。
所以今天我們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女必須重生。
三、怎樣才能重生
《約翰福音》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水是指什麼?***
《彼得前書》 1: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 神活潑常存的道。
《雅各書》 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水是指上帝的道.也是表明悔改,正如施洗約翰是以水施悔改的洗禮,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題外:悔與改***
重生就是從上帝的道、從悔改和聖靈生的,每個重生的人都是先聽見上帝的道知罪悔改、信靠耶穌得聖靈的重生。
重生的表現/標記/記號:
1、堅信耶穌是基督
《約翰一書》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 神生的。
2、保守自己,不敢/害怕犯罪,因為有聖靈內住.
《約翰一書》 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約翰一書》 5: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注:有古卷作“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箴言》 4:23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注: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
3、勝過世界
《約翰一書》 5:4 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約翰福音》 16:33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雅各書》 1:14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約翰一書》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一個未重生的人就會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基督教講章:重生之道
約3:1-15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2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4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9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夜談重生之道
一、重生的物件***1/2***
重生是每個人成為基督徒都必須要經歷的,因為這是主耶穌的命令,關係著天國的事。王明道先生把教會中信徒分成四等:
1:不知道重生,也沒有重生。2:知道重生,還沒有重生。
3:不知道重生,但已經重生。4:知道重生,也已經重生。
這裡以尼哥底母為例,尼哥底母可稱得上是一代偉人,1:宗教家***法利賽人***,2:政治家***猶太人的官***,3:道德家***好人***,4:教育家***以色列人的先生***,5:老人家***人已經老了***。他很優秀,他還需要重生,何況是一般的人呢?現在我們從尼哥底母的身上來看一看什麼樣的人需要重生。
約翰福音中有三次提其名,一是夜間的尼哥底母向主求教3:1/15;二是黎明的尼哥底母為主辯護7:50-51;內中有尼哥底母,就是從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作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三是白日的尼哥底母為主安葬19:39。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1、不論信仰冷與熱***法利賽人要重生***。法利賽人是當時社會的佼佼者,全國的法利賽人只有六千人左右,他是其中之一,既是法利賽人,就是一個嚴守律法,熱心宗教的人,象其他的法利賽人,他有禱告、有禁食、有奉獻***參路18:11-12***。他雖然在外表過著各種宗教生活,但裡面還沒有基督的生命,所以這樣的人要重生。今天有許多人也熱心宗教生活,過宗教節日,還守禮拜,但宗教生活不能讓人得生命,這種人需要重生。聖誕節應該天天過,每一天讓主降生在自己的心中。活在宗教的禮儀中的人需要重生。
2、不論行為的好與壞***尼哥底母要重生*** “尼哥底母”的名字意思是“民眾的得勝者”,是個德高望重的老人。他在人民中是一出類拔萃的,高人一等的。言語、行為都比一般的人要好,是一個正人君子。但這樣的人也是需要重生的,少年官得不到救恩,憂憂愁愁的走了,就是想靠行為得救,所以他說,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因著認識的錯誤,不能得到主的救恩。今天的好人也不能憑好行為得救。基督耶穌教導我們因信稱義,賴恩得救!
3、不論地位的高與低***猶太官要重生*** 尼哥底母是一法利賽人,還不只是一般的法利賽人,他也是猶太人的官,這是指他也在七十位的猶太人公會中佔有一席之地,公會是猶太人最高的法庭,是最高的權力機構。尼哥底母是一個有權,有錢***主死時獻上100斤香膏***,有學問***是以色列的先生***,有資格***是一老人家***的人。主並沒有因著他有著這些優越的條件而放鬆、降低標準,反而毫不客氣的告訴他,必需要重生。今天教會中有許多官,還沒有真正的得到主的生命,雖然他們在教會中有著一些顯著的地位,但還需要重生***太7:22-25***。今天你若沒有生命,就算是牧師,長老,都不能得救。
4、不論年齡的大與小***老人也要重生*** 年輕人要重生,老年人也要重生,尼哥底母不能因自己老了,就可以免去重生。重生對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要,不論年齡大小!
5、不論聖經的生與熟***以色列的先生也要重生***尼哥底母在夜間來見主,表明他從心底裡佩服耶穌的為人和說話。為何要在夜間來見主?第一可能是白天工作忙碌。第二可能是怕人誤會、譏笑而放不下架子。或者說怕受到其它法利賽人質問,因此到了晚上才來找耶穌。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能在夜間來見主,說明他有努力追求的心,猶太人認為夜間是學習律法的好機會。同時他還稱耶穌是師傅,是從神而來的,是有神與他同在的,他尊重耶穌的人格,不象拿但業對拿撒勒人耶穌有偏見。現在有的人很佩服基督教的道理,但還沒有真正的相信這位主,所以還需要重生。後來,當他認識到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便勇敢地為他辯護***7:50-51***。我們應學效他,親自去追求認識耶穌。尼哥底母是以色列的先生也要重生,一個熟悉聖經,有學問的人也當要重生,任何人不能因自己的學問而得救,有人以為只要聖經讀了,就能得救。
從上面幾點我們看出,人人都需要重生。今天,耶穌對所有的世人說:“你們要重生”。
二、重生的意義***1/2***
1、重新再生***生命的開始***。從字面上看,重生就是重新生一次,人第一次從父母肉身生了以後,還需要在屬靈的生命上再生一次,生命內在的更新。基督徒是二生一死或不經死。而不信主者是一生二死的。
2、從上頭生***生命的源頭***。重生原文的意思是“從神而生,從上頭而生”, 這種生在人看來好象是不可能,但在神而言是完全可能的。重生***生命***,得救***環境***,稱義***地位***,蒙恩***恩典***,悔改***行為***,這些名詞其實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說法。
3、從水和聖靈生***生命的本質***。重生不是外表的改變,而是內心的改變。這裡的“水”,有不同的解釋。
***1***指水的洗禮,這種解釋認為必須要經過水洗和靈洗才能重生,這與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不符,況且受洗並不是關於得救之事,與主同釘的強盜並沒有受洗,耶穌卻對他說,今日我要與你同在樂園裡了。
***2***指肉身的生,水是胎中的羊水,這是加爾文的觀點,這也是沒有聖經根據的。
***3***指神的道,也是神的話,神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弗5:26***,重生是由於活潑的道,***彼前1:23***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 神活潑常存的道。***雅1:18***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這說明一個人的重生是出於神的話在他心中感動,神的靈參與工作而成的。
***4***聖靈,同是潔淨之工,這裡所用的語法是上釋下的補語方法。若是這樣,這何要用二次聖靈,所以這種解釋亦不妥。
重生是被神的道抓住,看見裡頭的光景,靠主的恩典,悔改得生命。
三、重生的重要 ***3/7***
1、見神的國 重生的人能見神的國是指他有屬靈的眼光,有屬靈的見識,能懂得屬靈的事***林前2:9-10***,因世人自始祖犯罪後,人的心眼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不能認識真神***林後4:4***。重生即叫人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26:18***,看見屬靈的事。
2、進神的國 神的國就是神的統治,神掌權之地,由神統治,且在地上實現,神的子民住在其中。耶穌告訴這位虔誠的法利賽人,神的國不只是臨到猶太人,還會臨到整個世界***3:16***;他又告訴他,除非他重生***3:5***,否則不能進入神的國。只有與神有共同生命的人才能進入神的國。神的國是個人的,而不是國家或民族性的,進入這個國的條件是悔改和重生。耶穌後來也說,神的國已經透過聖靈臨到信徒的心中***參路17:21***,當他再來審判世界,滅絕一切罪惡後,神的國就會完全實現了***參啟21-22章***。自然界中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生命,它們生活的環境就不同。人也是如此。假若還沒有重生,還沒有得到主的生命,不要說不能進入神的國,就是進去了,也是非常痛苦的。有一個尚未重生的人夢見自己進入神的國,在神的國中生活了一天,他非常的難受,因為他在神的國中不能犯罪了,找不到罪中之樂,最後一直等,想等到天黑,可以作一些黑暗,誰知等到第二天,天還是沒有黑暗,他在神的國一天的感受確實痛苦。
四、重生的表現***8/15***
1、生命中:神的形象—重生的事是如風的響聲。
***1***聖靈如風,是人的肉眼不能看見的,但風吹過會帶來響聲,神是靈,也是人的肉眼所不能見的,但他在人身上的工作效果卻是明顯的。
***2***重生的人是能將不能看見的神表露出來,使世人看見他就好象是看見神,因為重生的人是已經有了神的形象,這形象是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
2、內心中:明白神旨—重生的事是我們所知道的。這裡的“我們”指耶穌和約翰,或耶穌和先知,或耶穌和聖父聖靈三一真神。重生的人既然有神的形象,神能知道,他也該有所知道,能明白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可參考以下一些經文:羅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弗5:16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帖前5:16-18要常常喜樂,17不住地禱告,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 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3、生活中:行為聖潔—重生的事是我們所見過的。重生的人能站在神前,也能站在人前,能為人所看,他的生活是不能隱蔽的,生命在心中,生活在外表。“活出所傳的基督,傳出所活的基督”。一慣偷者重生後,再偷時心中非常難受,以為自己不得救,傳道人問他以為行竊時是非難過,答曰不難過,傳道人繼言,這說明你已經得救了。因這是聖靈在你心中工作所帶來的要求,就是在生活上要聖潔。
4、侍奉中:親愛弟兄—重生的事也是地上的事。地上的事並不是屬世的事,乃是在今世可以得到並且在今生可以表現出來的,一個人若不愛今生看得見的弟兄,怎能說愛看不見的神呢?重生的另一個表現就是對弟兄特別友愛,凡有愛心的都是從神生的***約1:4:7***。反過來說,從神生的就有愛心,今天你的光景如何?可以看出你的生命如何?
重生之生命何等重要,問問自己有沒有生命?
基督教講章:重生是什麼
某次偶遇一青年信徒,自我介紹名叫“揚重生”,我笑問其重生了沒有,誰知回答是“我父母是多年老信徒,我自己是否重生則不太清楚!好象重生,好象又沒重生。”……
“重生”對每個信徒來說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主耶穌曾經用“必須”一詞來強調重生的不可缺少。但是在今日教會中,有不少青年信徒對此真理的認識的確比較模糊。可是,重生是個基本要道,也是個信徒屬靈之經歷,身為基督徒,不能不相信、不要不清楚、不可不領受!
一、 重生是什麼?
瞭解《聖經》不一定是重生;法利賽人曾經熱心律法,把舊約的律法都讀得滾瓜爛熟,也常研究、講解和抄寫《聖經》。尼哥底母正是法利賽人,被人尊為熟悉聖經的“以色列人的先生”。可是,由於他與其他法利賽人一樣,不能讀出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不能從內心中相信接納,所以不能重生。
尊敬耶穌不一定是重生;尼哥底母是位有地位、有錢財、也有學問的老者,平日裡常受眾多猶太人的尊重。但那一天他卻放下所有“架子”,在一個青年人耶穌那裡畢恭畢敬,這充分說明他對主的謙恭、好感和尊重。但這不等於他的重生。今天社會上有許多人包括一些知識分子對基督教尤其對基督的人格十分欣賞尊重,這當然已經是難能可貴了,但他他同樣必須重生。
相信神蹟不一定是重生;尼哥底母不但相信宇宙中有一位奇妙的神存在,而卻堅信耶穌所行的奇蹟是出於神自己。有這樣的認識在當時已經非常了不起,但是這還不是重生。只信宇宙間有一位神,不錯,但這點連“魔鬼也信,卻是戰驚”***雅各2:19***。即便你信了神蹟,但你仍然與這位神沒有建立太大關係。有信徒以為耶穌醫好了他的疾病或在他身上發生了奇妙的事,這就表示自己重生了,其實這是一種極大的誤解。那十個大麻風被醫之後,只有一個人回來感恩,也正是這個人得蒙了真正的救恩,而那九個人只是解決了短暫的肉體之苦而已。
重新做人也不等於是重生;重生當然不是從母腹中重新生一次,也不能等同於人們常說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重生的確會產生道德層面上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果效,但光有這一點,仍屬一種自我修造和調整,雖然是積極的,但它仍不是完整含義中的重生。
重生究竟是什麼呢?重生有“再生”之意,人第一次從母腹中生產進入世界方成為人,第二次則是藉著聖靈的孕育得著神的生命,即神的生命加入在人的裡面,所以重生又稱“從上頭生”、“從聖靈生”。就是讓屬天的生命和性情融入或移植在人的靈魂之中,人因此能分享到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每個基督徒應當有的靈性經驗,對有些基督徒來說,這種經驗是瞬間發生的,往往伴隨著內心強烈的感動和震憾,或悔悟落淚或感激涕零或喜樂滿懷,這些都可以從聖經人物或許多肢體的經歷中找到印證;但對另外一些基督徒來說,這又可能是一個轉折不甚明顯、悟性不甚清楚的經驗,如有些基督徒家庭的子女,從小就受到基督真理的陶冶,基督在他的理性不知不覺之時已經“成形在他心裡”。這也就是不少信徒事實上已經重生但還是不知道或講不清楚自己是否重生的原因之一。
主耶穌說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這是闡明重生的過程。自然界似乎凡有生命的東西總與水有關,而聖經中的“水”常常喻作“神的道”,彼得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1:23***。“通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7***,一個人聽了神的道之後,當聖靈在他裡面“執行”工作***聖靈是生命孕育之靈***,他就能得著神的生命,從此擁有了一個“裡面人”***參羅7:22;林後4:16***。既然說是“生”,就意味著重生是“被動”的,一個人得著新的生命,自然需要他的信心,但更重要的是靠著神的恩。當罪人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他的救主時,稱義便與重生同時發生。稱義改變了他的地位而沒改變他的本質,而重生改變了他的本質而沒有改變他的地位。兩者是一件事的兩面,都不可或缺。
關於重生,主耶穌用了“必須”一詞,足見其必要性。今天有不少信徒非常喜歡追求神蹟奇事、異像異夢、方言靈恩等等,認為那才是對他最有意義或有趣味的事,可是主耶穌說“你必須重生!”因為“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只有重生的人,才能與神有美好的交通,才能真正尋求明白神的旨意;重生是神給已死的罪人得以活過來***弗2:5***,並給他們新的本質 ***林後5:17***新生命帶來一個全新的人並有新的本質***雅1:18 彼後1:4***只有重生的人才能真正改變生命的質量,才能在生活中見證出神的榮耀來!
二、 重生的感覺
一個人重生之後,他一定會與從前有所不同,因為神的生命進入他裡面。那麼,除了外在某些程度不同的變化之外,重生了的本人有感覺嗎?也就是說,他如何“知道自己有永生”***參約壹5:13***?
一個基督徒是否已經重生,當然不能光憑自己的感覺。但約翰說:“信神兒子的,就有見證在他心裡”***約壹5:10***。即一個重生的生命或多或少一定會有內在感覺的。
1.不配的感覺:
重生必然是遇見神,而遇見神的人一定會有發現自己的卑微。彼得初次見主馬上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以賽亞先知遇見神居寶座上,便說:“禍哉!我滅亡了!”***參賽6:1-8***重生是一個人經歷罪得赦免蒙拯救的事實,尤其是當一個人在聖靈的光照中看見自己的汙穢時,必然是讓人的內心充滿感激和不配之感。存有這種感覺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認識了神,也認識了自己,而這正是重生必要的前提。
2.親近的感覺:
重生既然是與神建立一種生命的關係,而生命的親近感是任何力量所不能淹蓋的。大衛曾把自己是喻作一個“斷過奶的孩子在母親懷中”***詩131:2***,試問一個已經斷了奶的孩子為何還要靠近母親的懷中?這就是生命的親近感!一個從神而生的人,自然會與神產生一種生命的親近感。這種親近感體現在他常常喜歡祈禱、讀經、禮拜、以及他與肢體的交通上,體現在他對屬靈之事的那種需要和渴慕上。對一個重生的人來說,這種來自生命的親近感是自然而然的流露。
3.明亮的感覺:
詩人對神說:“你必點著我的燈,耶和華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詩18:28***。重生說到底是神點亮我的心燈的經驗。這經驗帶來的結果就是讓人有一種“開竅”之感。當年門徒主“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5***。本來你對屬靈的事一竅不通,但今天一旦重生,就必然會對屬靈之事有一個新的瞭解,甚至可能會讓你嚐到茅塞頓開的喜樂!“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這裡的“見”,應當包括“瞭解”、“明白”、“弄懂”等意義。其次,這“明亮”自然是指內心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既是一種盼望:“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那不能朽壞、不能沾汙、不能衰殘,為你們存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3-4***也是一種喜樂:“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1:8***一個重生的基督徒一定會有這樣的感覺,就是在他的內心深處會不時升騰一種榮耀的盼望和喜樂,甚至有時這種感覺是無法用語言來表述的。
4 良心的感覺:
良心即“是非之心”***羅2:15***是神造人時放在人裡面的“道德警報器”,它必然也是神公義之形象的反映。由於罪入了世界,人的良心被汙穢,其功能被大大削減,對“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的判斷日漸模糊。而重生既是點亮心燈,也是“洗淨良心”,使之成為無虧良心,聖經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來9:14***原本蒙在良心這面鏡子上面的塵埃被擦拭,使之重新反映出神的立場,敏銳的良心能通過理性告訴人或是或非,同時也在人內心中發揮“紅綠燈”的警示或鼓勵作用,讓人體驗到內心的衝突或平安。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一個重生的人其“良心的聲音”會更加清楚與有力!
三、 重生的人還會犯罪嗎?
如果問,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嗎?回答是斬釘截鐵:“斷乎不可!”***羅6:2***
如果問,重生的人還會犯罪嗎?回答則是肯定的。
有人說,重生了的人是不會犯罪了,因為約翰說過:“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8-9***。
由於對這段經文沒有好好理解,使一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徒增許多煩惱。他們在悔改信主時曾為自己罪孽憂傷懊悔,恨罪到了極點,並且定意一生與罪隔絕,決心恨惡離棄罪惡。以為從此就不再犯罪了。不料一些日子以後他們竟又犯了罪了。於是,他們開始懷疑到自己重生的真實性,心想:“恐怕自己根本就沒重生,不然,怎麼會又犯罪了呢?”
其實,對於重生之後基督徒是否再有犯罪的可能性,約翰說得很清楚:“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8-9***。
約翰的這一封信不是寫給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說“你們”,乃是說“我們”,就是說連他自己也包括在裡面了,我們沒有人會懷疑老約翰的重生。因此,這段話既指出重生後基督徒有可能犯罪的客觀真實性,同時更是指出了犯罪之人的希望和出路:我們有罪,但不必絕望,只要悔改,就必被洗淨。在我們教會中今天有人自作聰明,提出一種聽起來似乎“嚴要求,高標準”的“屬靈”要求,其實卻是危險之錯謬,如他們認為一個已經重生的人以後偶然又犯了罪,從此就要滅亡了,無藥可救啦!這種錯誤觀念害了許多信主的人走上灰心與絕望之路,一生過著畏懼、痛苦、失望、悲觀的生活。事實上,約翰的話十分清楚: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1-2***
這段話約翰回答了二個十分重要的真理:首先,提出一個大前提或說是一個大原則,那就是“不犯罪”,這是神最根本的心意。其次又說:“我們有一位中保!”我們所信的神是一位“恩威並存”的主,對於罪惡,他總是說“不”!但對罪人,則又施以赦免之恩,然後嚴肅地說:“從此不要再犯罪!”
有人擔心,約翰告之重生之後的人犯罪仍有蒙赦免的恩典,這教導是否太寬?其結果是否會導致信徒有恃無恐、無所顧忌地去犯罪?
創傷藥是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人因為有了藥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給他的孩子們的這一段恩惠的言語是為信徒軟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絕不允許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應許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個人割破了他的皮肉還要痛苦許多倍。
一個人重生以後,他的“外面人”即肉體包括他的舊生命之性情並未因此消失殆盡,不過他裡面卻多了一個被神所生的“裡面的人”——就是屬天的生命,這生命的確“是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8-9***。但好像兩個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處常常會惹起爭端吵鬧一樣,保羅說一個重生的人他裡面常有“兩律交戰”。正因為此,許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會經歷到保羅的那種困惑和痛苦:“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參羅7:14***由此可以這樣說:一個重生的基督徒不可能立時成為一個毫無缺欠的人,他不是不可能犯罪,而是內心常常因為犯罪而深感痛苦。末得重生的人與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們對於罪的態度和犯罪以後的感覺卻是完全兩樣。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也願意活在罪裡。得了重生的人雖然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從主觀上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裡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馬上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從心底喊著說: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們若明白這新人舊人交戰的事,便明白信徒有這種劇烈的戰爭不但不足以證明他們還未重生,反倒證明他實在是已經重生得救了。他們遭遇苦痛的失敗就是因為他們那“裡面的人”力量微弱,說到底是屬靈生命太幼稚,而經歷了內心爭戰之後,因為緊緊與神聯合而不斷得勝,“裡面的人剛強起來”***弗3:16***生命因此日漸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