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生育法定休假的時間是多久

  我國的在職女工在生育的時候是可以休假的,那法定的休假時間是怎麼規定?女工一般是休多久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女工生育法定休假的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女工生育法定休假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根據最新修訂並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產假——延長30到60天不等

  新計生法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於是,各地的產假怎麼休,就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目前,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已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確延長產假30日。

  在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江西、山西、寧夏、四川等地的產假延長天數高達60天,廣西的產假延長天數也達到了50天。

  總之,要想具體瞭解當地的產假規定,還需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女工生育二胎怎麼休假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後即為計劃內生育。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產假的長短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90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從上述規定來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護理假三天無法享受。當然,如果單λ能多給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單λ批准的話,你還可以申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收入不得低於以前月工資性收入的80%。

  3、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於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λ補足。

  女工懷孕期間的規定

  ***一***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並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第七條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的,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週歲。哺乳假期間,所在單位應按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資。

  第十條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哺乳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和加班加點。

  孕產婦應當在懷孕十二週內到醫療保健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定期接受產前檢查、孕產期保健教育和醫學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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