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流程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結婚登記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供你參考。
如下
一、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中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三、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四、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結婚證辦理具體程式
一、結婚證辦理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流程
***一***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二***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四***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
其它: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四、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五、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六、結婚登記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