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流程

  下面內容由小編為您整理歸納,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辦理條件和物件範圍如下:

  ·辦理條件:

  房屋租賃當事人簽訂或變更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登記要件***資料***進行備案。

  ·辦理物件及範圍:

  五城區以及高新區市屬以上***含市屬***單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賃。

  2提交材料

  房屋出租人向登記機關提供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所需要件。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明檔案及出租方身份證明檔案;

  3、承租方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明檔案;

  4、出租共有房屋,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檔案;

  5、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還應提交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7、登記部門認為必需的其他檔案。

  如果是單位出租,還需攜帶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明檔案。

  ·辦理地點:成都市各區縣房產管理地點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時限:一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一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