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義與世界主義
最近重新細讀了一遍法國哲人阿蘭·芬凱爾克勞特AlainFin-kielkraut所著的《思想的潰敗》Ladéfaitedelapensée,1987。該書對西方啟蒙運動以來,圍繞“民族精神”德文:VolksgEist與“世界主義”這兩條線索的交織和互為消長,作了一番歷史的評說。
從西方歷史上看,“民族精神”亦即民族主義主要是與一種超越本民族、信奉人類同一性的世界主義相對立而存在。民族主義強調“歷史”的概念,強調文化的個性,在特定意義上,偏重“集體理性”。而世界主義則與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理性”概念相維繫,強調人類在“理性”旗幟下的普世同一性,在特定意義上,偏重“個人”的意志和權利。這裡簡述一下《思想的潰敗》對於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的論說,也許不無意義。
西方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以“理性”的名義,開創了西方的“世界主義”。啟蒙哲學家試圖建立超驗永恆、普世皆準的真善美標準,認為普遍性的“理性”,將戰勝民族性地方性的歷史、習俗和偏見。而稍後的德國浪漫主義則首創了西方的“民族精神”。赫爾德Herder認為:地球上的所有民族都有自己獨特和不可替代的生存方式,超民族、超歷史的價值並不存在。赫爾德是以“歷史”反對“理性”:歷史並非是理性的,而是反過來,理性是歷史的因歷史差異而差異。赫氏強調德意志特殊性,強調民族個性和民族文化,是針對當時法國霸權宣揚的世界主義價值啟蒙思想而發的。
法國大革命的革命家們,是一批堅定的世界主義者。他們的“革命行動”旨在制定一種普遍的、對於所有人都適用的立法。他們事實上是背叛“歷史”和民族個性,轉而信奉一個“理性”的構想物——個人。個人超驗地擁有諸多權利《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民族是眾個人們自願集合的產物社會契約。他們是在這個超歷史、超民族的“個人”頭上,建構他們的世界主義理想。而以德·麥斯特勒J.deMaistre為代表的法國反大革命派,則打出“民族魂”或“民族理性”,認為個人是民族的產物。社會並不產生於個人及其意願,而是個人產生於歷史存在的社會。尤其麥氏呼應赫爾德所說“善哉當其時的偏見”,公開為“偏見”正名。他將民族理性或集體理性奉為“有益的偏見”préjugésutiles,正是這些“有益的偏見”構成了“每個民族的文化瑰寶”。啟蒙哲學家們搞錯了“偏見”的性別:“偏見”本是養育我們、擁環我們的母體,他們卻錯當成是一位嚴酷鞭笞的父親。他們本是想推翻嚴父,結果卻殺死了慈母!
差不多同時代的德國文豪歌德,早年是“民族精神”的熱情鼓吹者。他曾宣佈:“唯一真正的藝術是具有民族特徵性的藝術”《德意志建築》。晚年他轉而神往於“世界文學”的理想,一種“屬於全人類”的“善、美和崇高”。
歌德倡導的世界主義聲音,不久便湮滅於一八七○年普法戰爭的炮聲之中。普法兩國都因戰爭和“民族精神”高漲。普方以阿爾薩斯人和洛林人屬於日爾曼種族,為吞併該兩省辯護,“民族精神”走向種族意義的泛日爾曼主義。法國方面,開始尚有持啟蒙世界主義觀點的洛南Renan,以“民族”是個人們的志願集體為論據阿爾薩斯人拒絕歸順普魯士,來批駁普方,宣告“民族並不是種族的同義詞”。但後來,法國人很快拿來了對方的論據,鼓吹“法蘭西精神”,也走向種族意義的民族主義。
十九世紀末發生於法國的德雷福斯事件,使歐洲自法國大革命以來對於民族和個人的兩種觀念,形成尖銳對立。德雷福斯派主要是左派知識分子,集合為“人權同盟”,認為個人是超越種族、語言和宗教的獨立人格,德雷福斯不應當因為是猶太人而獲罪。反德雷福斯派主要是右派民族主義者,集合為“法蘭西祖國同盟”,認定猶太人不會愛法蘭西。事件的實質,表現為是否要終結啟蒙思想。後來法國終於作出了否定的答覆至今,啟蒙思想普遍而超民族的個人觀,依然在左派占主導地位的法國知識界長盛不衰。
到了二十世紀,《思想的潰敗》的作者並未對兩次世界大戰作出評述,只是寥寥數言點出世紀上半葉民族主義大行其道,便一躍而過進入世紀下半葉。
一九四五年初創於倫敦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鑑於“納粹”極端民族主義和壓制個人權利的歷史創作,旨在普施教科文於全世界,來保障個人的自由和權利。這裡的個人,依然是那個來自啟蒙世界主義的個人。不料前來倫敦與會的學者們發出疑問:“什麼人?是人權和公民權宣言中那個抽象而普遍的人?是那些充斥於世界主義巨集論的無實體的存在,無生命、無血肉、無色彩、無特質的造物?……”他們意識到,尊重“人”,應該包括尊重人“生存的具體形式”。
當代人類學泰斗萊維—斯特勞斯Lévi-Strauss,一九五一年應該組織之約寫了一本叫《種族與歷史》的小書,著著實實地向啟蒙思想的世界主義發難。這種世界主義最經常地是以“社會進化論”進步論的面貌出現:把歐洲文明當作是全人類最先進的楷模,賦以普世皆準的意義。萊氏直斥“社會進化論”為“偽進化論”,並揭示“社會進化論”把人類各文化的差異,歸結為“發軔於同一起點又趨於同一目標的單一發展的不同階段或時期”,即把人類文化的豐富多樣,拉成一條單向進化線,分出時間性的先進和落後,同時把歐洲價值置於最先進的位置,實質是“歐洲種族中心主義”。社會進化論所暗含的歐洲種族中心主義,還為歐洲人向海外擴張的殖民政策作了重要理論根據:殖民者成了向全世界傳播文明、指導“落後”民族走向“進步”的使者。
萊維—斯特勞斯明確否認啟蒙思想家假設的人類同一性,認為人類文化因“地理、歷史和社會的環境”而存在差異。但這些文化差異並無優劣高低之分,而是互相等值。萊氏認為,人類之間的差異不是以種族論,而是以文化論:人類學講的是複數的文化。“種族”一詞失去以往區分人類的絕對意義。萊氏高揚的“文化個性”,委實與“民族精神”異名而同實。事實上,進入二十世紀下半葉,人們不再說“民族個性”或“民族精神”,而是換成說“文化個性”。
於是,西方迎來了一個“非西方化的世界”,出現了一種“非殖民化哲學”。整個人文科學界都起而聲討歐洲種族中心主義,論說文化的差異性和相對性,清算社會進化論和歐洲文化帝國主義。“非殖民化哲學”與赫爾德遙遙掛鉤,用當年德國浪漫派反對啟蒙哲學家的論據,來反對歐洲種族中心主義世界主義。
“非殖民化哲學”成為戰後一些第三世界國家獲得民族獨立的理論武器。這些國家以“文化個性”和“文化等值”的名義,申張其“民族精神”和民族主義。它們在歐洲對於“民族”的兩種觀念——歷史集體型和個人自願結合型,選擇了前一種。於是,它們贏得了集體性民族的獨立,但走向了壓制“個人”的極權國家。
正當“種族”一詞日益成為禁忌,萊維—斯特勞斯在“國際反種族主義年”的一九七一年,又出人意料地為“種族”一詞作了一些辯解:“遠不應當問文化是否是種族的一種功用,我們倒發現……種族是文化的一種功用”,引起軒然大譁。其實萊氏並未根本地改變其理論,只是發覺人們對“種族”一詞的封殺走了極端,才又出來說了幾句中庸的話。萊氏認為,事實上“文化間的互相敵意不僅是正常的,而且是不可缺少的”。
上面芬凱爾克勞特對西方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的歷史描述可以顯示,民族主義與種族主義確實有一些歷史聯絡,但並沒有必然的聯絡。或者說,民族主義與種族有關,但並不必然走向種族主義。民族主義確實會導致對其他民族的敵視甚至戰爭,但它也促使對本民族歷史文化價值的認同和肯定,促進本民族人民的凝聚力,表現為一種愛國主義。尤其在二十世紀下半葉,民族主義民族精神是以“文化個性”的名義出現,其中“種族”的意義逐漸淡化,人們是以高揚自己的“文化精神”來高揚自己的“民族精神”的。
其實,對於“民族主義”的理解,最明智的方法是不走極端。萊維—斯特勞斯為“種族”一詞作辯解,可以給我們最好的啟示。
從西方歷史上看,“民族精神”亦即民族主義主要是與一種超越本民族、信奉人類同一性的世界主義相對立而存在。民族主義強調“歷史”的概念,強調文化的個性,在特定意義上,偏重“集體理性”。而世界主義則與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理性”概念相維繫,強調人類在“理性”旗幟下的普世同一性,在特定意義上,偏重“個人”的意志和權利。這裡簡述一下《思想的潰敗》對於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的論說,也許不無意義。
西方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以“理性”的名義,開創了西方的“世界主義”。啟蒙哲學家試圖建立超驗永恆、普世皆準的真善美標準,認為普遍性的“理性”,將戰勝民族性地方性的歷史、習俗和偏見。而稍後的德國浪漫主義則首創了西方的“民族精神”。赫爾德Herder認為:地球上的所有民族都有自己獨特和不可替代的生存方式,超民族、超歷史的價值並不存在。赫爾德是以“歷史”反對“理性”:歷史並非是理性的,而是反過來,理性是歷史的因歷史差異而差異。赫氏強調德意志特殊性,強調民族個性和民族文化,是針對當時法國霸權宣揚的世界主義價值啟蒙思想而發的。
歌德倡導的世界主義聲音,不久便湮滅於一八七○年普法戰爭的炮聲之中。普法兩國都因戰爭和“民族精神”高漲。普方以阿爾薩斯人和洛林人屬於日爾曼種族,為吞併該兩省辯護,“民族精神”走向種族意義的泛日爾曼主義。法國方面,開始尚有持啟蒙世界主義觀點的洛南Renan,以“民族”是個人們的志願集體為論據阿爾薩斯人拒絕歸順普魯士,來批駁普方,宣告“民族並不是種族的同義詞”。但後來,法國人很快拿來了對方的論據,鼓吹“法蘭西精神”,也走向種族意義的民族主義。
十九世紀末發生於法國的德雷福斯事件,使歐洲自法國大革命以來對於民族和個人的兩種觀念,形成尖銳對立。德雷福斯派主要是左派知識分子,集合為“人權同盟”,認為個人是超越種族、語言和宗教的獨立人格,德雷福斯不應當因為是猶太人而獲罪。反德雷福斯派主要是右派民族主義者,集合為“法蘭西祖國同盟”,認定猶太人不會愛法蘭西。事件的實質,表現為是否要終結啟蒙思想。後來法國終於作出了否定的答覆至今,啟蒙思想普遍而超民族的個人觀,依然在左派占主導地位的法國知識界長盛不衰。
到了二十世紀,《思想的潰敗》的作者並未對兩次世界大戰作出評述,只是寥寥數言點出世紀上半葉民族主義大行其道,便一躍而過進入世紀下半葉。
一九四五年初創於倫敦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鑑於“納粹”極端民族主義和壓制個人權利的歷史創作,旨在普施教科文於全世界,來保障個人的自由和權利。這裡的個人,依然是那個來自啟蒙世界主義的個人。不料前來倫敦與會的學者們發出疑問:“什麼人?是人權和公民權宣言中那個抽象而普遍的人?是那些充斥於世界主義巨集論的無實體的存在,無生命、無血肉、無色彩、無特質的造物?……”他們意識到,尊重“人”,應該包括尊重人“生存的具體形式”。
當代人類學泰斗萊維—斯特勞斯Lévi-Strauss,一九五一年應該組織之約寫了一本叫《種族與歷史》的小書,著著實實地向啟蒙思想的世界主義發難。這種世界主義最經常地是以“社會進化論”進步論的面貌出現:把歐洲文明當作是全人類最先進的楷模,賦以普世皆準的意義。萊氏直斥“社會進化論”為“偽進化論”,並揭示“社會進化論”把人類各文化的差異,歸結為“發軔於同一起點又趨於同一目標的單一發展的不同階段或時期”,即把人類文化的豐富多樣,拉成一條單向進化線,分出時間性的先進和落後,同時把歐洲價值置於最先進的位置,實質是“歐洲種族中心主義”。社會進化論所暗含的歐洲種族中心主義,還為歐洲人向海外擴張的殖民政策作了重要理論根據:殖民者成了向全世界傳播文明、指導“落後”民族走向“進步”的使者。
萊維—斯特勞斯明確否認啟蒙思想家假設的人類同一性,認為人類文化因“地理、歷史和社會的環境”而存在差異。但這些文化差異並無優劣高低之分,而是互相等值。萊氏認為,人類之間的差異不是以種族論,而是以文化論:人類學講的是複數的文化。“種族”一詞失去以往區分人類的絕對意義。萊氏高揚的“文化個性”,委實與“民族精神”異名而同實。事實上,進入二十世紀下半葉,人們不再說“民族個性”或“民族精神”,而是換成說“文化個性”。
於是,西方迎來了一個“非西方化的世界”,出現了一種“非殖民化哲學”。整個人文科學界都起而聲討歐洲種族中心主義,論說文化的差異性和相對性,清算社會進化論和歐洲文化帝國主義。“非殖民化哲學”與赫爾德遙遙掛鉤,用當年德國浪漫派反對啟蒙哲學家的論據,來反對歐洲種族中心主義世界主義。
“非殖民化哲學”成為戰後一些第三世界國家獲得民族獨立的理論武器。這些國家以“文化個性”和“文化等值”的名義,申張其“民族精神”和民族主義。它們在歐洲對於“民族”的兩種觀念——歷史集體型和個人自願結合型,選擇了前一種。於是,它們贏得了集體性民族的獨立,但走向了壓制“個人”的極權國家。
正當“種族”一詞日益成為禁忌,萊維—斯特勞斯在“國際反種族主義年”的一九七一年,又出人意料地為“種族”一詞作了一些辯解:“遠不應當問文化是否是種族的一種功用,我們倒發現……種族是文化的一種功用”,引起軒然大譁。其實萊氏並未根本地改變其理論,只是發覺人們對“種族”一詞的封殺走了極端,才又出來說了幾句中庸的話。萊氏認為,事實上“文化間的互相敵意不僅是正常的,而且是不可缺少的”。
上面芬凱爾克勞特對西方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的歷史描述可以顯示,民族主義與種族主義確實有一些歷史聯絡,但並沒有必然的聯絡。或者說,民族主義與種族有關,但並不必然走向種族主義。民族主義確實會導致對其他民族的敵視甚至戰爭,但它也促使對本民族歷史文化價值的認同和肯定,促進本民族人民的凝聚力,表現為一種愛國主義。尤其在二十世紀下半葉,民族主義民族精神是以“文化個性”的名義出現,其中“種族”的意義逐漸淡化,人們是以高揚自己的“文化精神”來高揚自己的“民族精神”的。
其實,對於“民族主義”的理解,最明智的方法是不走極端。萊維—斯特勞斯為“種族”一詞作辯解,可以給我們最好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