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下政治第九課知識點
學習八年級政治知識,首先要靠自己的努力,別人的幫助還在其次。為大家整理了八年級下政治知識點,歡迎大家閱讀!
八年級下政治知識點:第九課 我們崇尚公平
第一框 公平是社會穩定的“天平”
1、對公平的理解:
不同時代,不同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對公平的理解都是不同的
①公平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重要主題。公平體現著人們對自由的追求、對權利的尊重、對自身力量的肯定。。
②公平是一種美德,這種美德知道在特定環境中如何行動,知道在何種情況下如何做是最好的。
③公平是在比較中產生的。
④公平是相時的,沒有絕對的公平。
一般來說,人們心目中的公平,意味著處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一個人承擔他應分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否則,就不公平。
2、社會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對待,會產生怎樣的心理和行為?這種心理和行為有什麼危害?
人們在社會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對待,產生不公平的感覺,就會感到冤枉、氣憤,甚至導致報復行為。
這種心理和行為使人與人之間信任感降低,導致彼此關係惡化,合作難以為繼;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會由此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影響社會的長治久安。
3、公平會給人們的生活和社會帶來什麼影響?***公平對社會穩定和發展有哪些作用?***
有了公平,社會才能為人的發展提供平等的權利和機會,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們才可能通過誠實勞動,得到自己應得的東西,滿足自己的合理期望,從而充分調動自身的積極性。這樣,整個社會才能人人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動社會持續發展。
第二框 維護社會公平
1、我們應當如何面對現實生活中的不公平現象?***p104--105***
面對生活中的不公平,①我們應該增強權利意識,善於尋找解決途徑,用合法的手段去尋求幫助,解決問題,以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公平與否的判斷,受到個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的制約。我們要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念;③我們要敢於同破壞公平的行為做鬥爭,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2、你見到下列不公平現象,你應當怎麼做?
當有人恃強凌弱時: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當有人弄權瀆職侵吞公款時: 檢舉揭發
當有人排斥異已、處事不公時: 仗義執言、主持公道 ,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3、什麼樣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為什麼?
以公平為基礎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因為:在這種合作中,人們各自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應有的發揮,個人的利益得到應有的保障;同時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內耗,推動社會高效和諧地運轉。
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於社會穩定和個人發展。樹立公平合作的意識,有助於我們順利地融人社會,為社會做出貢獻
4、什麼是“公平”?
一般來說,人們心目中的公平,意味著處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個人承擔他應分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
八年級下政治知識點***一***
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1、人身權利
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的人格權。
2、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權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3、 生命健康權
生命健康的重要性:生命和健康,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寶貴的。生民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民一旦喪失,任何權利都失去意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不容他人侵犯。
4、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護?***p26.d2***
①我國法律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②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5、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義?
主要從有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於保護未成人的受教育漢,促進義務教育的實施;有利於我國杜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等。
6、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等。
7、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八年級下政治知識點***二***
同樣的權利 同樣的愛護
1、公民行使健康權有哪些方式?***p28***
***1***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鍊身體,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擁有強健的體魄和煥發向上的精神
***2***有權在患病時及時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
***3***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衛和請求法律保護
2.為什麼說“輕生或自殘等行為都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不合?”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處於安全的環境,免受他人侵害,這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的關愛和責任。除了為正義而獻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得讓與或拋棄。因為人具有社會性,生命一旦誕生就具有社會責任。一個人如果因為困難、挫折、失意而自殺,必然會給親朋好友帶來無盡的哀傷、較大的財產損失,還會引發老者無人贍養、幼者無人撫育等一系列社會問題。若公民損害自己的身體,如乞丐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殘,必然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因此,輕生或自殘等行為都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不合。
3、遇到危難時我們如何維護生命健康權?
***1***危難時刻要學會保護自我,也要盡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愛自己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也要關愛他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