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數學平行線的判定教學反思
只有當你致力於自我教育的時候,你才能教育別人。七年級數學平行線的判定的教學反思有哪些呢?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希望會給大家帶來幫助。
***一***
《平行線的判定》一節課的設計中,我注重了以下幾個方面:
1、貼近學生的認知,為學生的探索和理解搭適當的梯子,力爭讓他們“跳一跳,夠得到。在引入問題時,先讓學生動手擺模型獲取直觀感受,再在畫圖過程中尋找合理解釋,符合從感性到理性的認知規律。又如在發現“同位角相等,兩直線平行”後,在練習中引出關於內錯角關係的探索;而在同旁內角的關係探索前,提煉了“內錯角相等,兩直線平行”的發現過程所用到的轉化思想,則同旁內角轉化為同位角或內錯角也就可以類比著進行了。又如,在第一個練習題中,我就鋪墊了先找角與線之間的關係的題目,這為學生運用角的關係識別平行線作了一個思維引導,所以後面學生在運用過程中出錯的機率很低。
2、培養學生自主探索的意識。相對而言,小學教學側重於訓練學生基本的運算能力,規範的語言和書寫表達。所以不少學生在小學階段,學習比較習慣於機械記憶和“依葫蘆畫瓢”的簡單勞動。從初一年級開始,我認為就應該有意識地培養學生自主探索這種可以讓其終生受益的數學素養。所以在平時教學中,我一直注重讓學生體會知識的發生過程,讓他們在這個過程中逐步掌握研究數學問題的一些常用方法,體驗成功,享受高階的愉悅。這節課的內容,老師只需要五分鐘時間講解就能完成三種識別方法的“發現”,在運用部分進行反覆訓練,學生學習的短期效果一定很好,但不能激發學生內在發展動力。所以,我將這節課的重心明顯偏移向了發現過程。
3、突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把問題儘量拋給學生解決。老師作為學習的組織者,引導者,合作者,做好牽針引線的工作。這節課中,我除了作必要的引導和示範外,問題的發現,解決,練習題的講解儘可能讓學生自己完成。
4、形式多樣,求實務本。從生活問題引入,發現第一種識別方法,然後解決實際問題;在鞏固練習中發現新的問題,激發學生再次探索,形成結論;練習題中注重圖形的變化,在圖形中為學生設定易錯點再及時糾錯;用幾何畫板設計遊戲“米奇走迷宮”,在遊戲中檢驗學生運用知識的熟練程度。而每一個環節的設計都是圍繞著需要解決的問題展開,不是單純地追求形式的變化。
***二***
本節的重點是:平行線判定公理及兩個判定定理。一般的定義與第一個判定定理是等價的。都可以做判定的方法。但平行線的定義不好用來判定兩直線相交還是不相交。這樣,有必要藉助兩條直線被第三條直線截成的角來判定。因此,這一個判定公理和兩個判定定理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它們是判斷兩直線平行的依據,也為下一節,學習平行線的性質打下了基礎。
本節內容的難點是:理解由判定公理推出判定定理的證明過程。學生剛剛接觸用演繹推理方法證明幾何定理或圖形的性質,對幾何證明的意義還不太理解。有些同學甚至認為從直觀圖形即可辨認出的性質,沒必要再進行證明。這些都使幾何的入門教學困難重重。因此,教學中既要有直觀的演示和操作,也要有嚴格推理證明的板書示範。創設情境,不斷滲透,使學生初步理解證明的步驟和基本方法,能根據所學知識在括號內填上恰當的公理或定理。
這節課我比較滿意的是:
1、活動單的導學使學生順利完成了學習目標;
2、學生的小組合作已初見成效;
3、課堂上有意識地鍛鍊學生使用規範性的幾何語言;
4、注重由學生從臨摹書寫到自主書寫,鍛鍊學生的動手能力。
這節課還需改進的是:
上好一節課不能只看老師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了教學內容重要的是學生通過這節課學會了什麼,更重要的是學生是怎樣學會的;通過小組合作自己學會的才能說老師這節課是成功有效的教學。
***三***
本節的主要內容平行線的一個判定公理和兩個判定定理,先由畫平行線的過程得出,畫平行線實際上是畫相等的同位角。由此得到平行線的判定公理,再以判定公理為基礎推匯出兩個判定定理。
在課程設計中,我注重了以下幾個方面:
1、突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把問題儘量拋給學生解決。這節課中,我除了作必要的引導和示範外,問題的發現,解決,練習題的講解儘可能讓學生自己完成。
2、形式多樣,求實務本。從生活問題引入,發現第一種識別方法,然後解決實際問題;在鞏固練習中發現新的問題,激發學生再次探索,形成結論;練習題中注重圖形的變化,在圖形中為學生設定易錯點再及時糾錯。而每一個環節的設計都是圍繞著需要解決的問題展開,不是單純地追求形式的變化。
5、有意識地對學生滲透“轉化”思想;有意識地將數學學習與生活實際聯絡起來。
本節課對初一學生而言,本是又一個艱難的起步。但這一堂課,學生學得比較輕鬆,課後作業效果也很好,基本達到“輕負荷,高質量”的教學要求。
一堂課下來,遺憾也有不少。比如沒有兼顧到學生的差異,不同的環節可讓學生互助;對平行線判定公理的研究太長,導致後面的練習鞏固時間不充分;在這堂課上,部分同學沒有展示自己的勇氣,一方面與教學內容的難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