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員的工齡如何計算
受處分人員是指因犯錯誤或違法犯罪後而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職工,受處分人員也可以計算工齡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受處分人員的工齡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1、職工受留用檢視處分期間可以計算為工齡。
2、工作人員觸犯刑律免於刑事處分或被判處刑罰執行後,又改判免於刑事處分的,羈押期間和服刑期間可計算連續工齡。
3、工作人員被扣押或者開除,經過審查定案,未受刑事處分而恢復工作或者免於開除處分而恢復工作的,被扣押或者開除的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工作年限。
4、工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仍留原單位繼續工作、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在緩刑期間可以計算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應在恢復政治權利後重新計算。
5、國家職工被勞動教養期間,一般可保留公職,但不計算工齡。
工齡的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
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
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在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現在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檔案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週年才能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