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的工資如何計算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繼續延用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制度設計。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退休後的工資計算,希望能幫到你。
退休後的工資計算
一、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二、養老金如何算呢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以上便是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具體公式的介紹。當然,如果您對退休工資計算上還有異議,可以登入您所在地區社保網站,將具體的社保卡資訊輸入後即可查詢。
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退休工資的養老保險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覆函》***勞社部函[2000]171號***規定,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的職工,與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中提前退休人員、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一樣,實行基本養老金減發辦法,即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帳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還有哪些職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辦理提前退休的範圍限定在兩類情況:一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其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二是有三年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其依據是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3年壓錠任務完成後,此政策不再執行。
《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關於提前退休的規定是:“破產企業中因工緻殘或者患嚴重職業病、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作為離退休職工安置。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離退休。”從上述兩個檔案中可以看出,對提前離退休的條件是有嚴格限制的。即:一是僅僅限於“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的111個城市適用;二是限於破產的國有工業企業;三是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四是經本人申請。
根據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規定,有壓錠任務的紡織企業,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下崗職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紡紗、織布兩個工種中的擋車工;二是工齡滿20年,在擋車工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且辦理提前退休時仍然在擋車工崗位上;三是距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四是技能單一,再就業確有困難。
另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號***及全國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見》***[2000]33號***規定,關閉破產的資源枯竭礦山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含勞動合同制職工***執行提前5年***男55週歲,女幹部50週歲,女工人45週歲***退休的政策。其中,從事經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10年***男50週歲,女40週歲***退休。具體條件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