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擔保合同模板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對於委託擔保合同你們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委託擔保合同範文一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 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 貸款,金額為 萬元整¥ 元,借款使用期限 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 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 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 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 ¥ 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整¥ 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 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 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 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 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 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 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日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與文字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 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委託擔保合同範文二

  擔保方甲方:襄樊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委託擔保方乙方: 有限公司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專案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二、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三、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四、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五、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六、妥善保管和維護已向甲方抵押的財產,若該財產出現毀損、貶值等影響甲方抵押權益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專案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八、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擔保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